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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问答

文字解读:《日喀则市关于进一步推动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4-30

为便于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日喀则市关于进一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工作方案》出台背景、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具体措施、工作要求等有关内容作出如下解读:

一、《方案》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市场化运作“的领导和工作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要求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方案》。

二、《方案》明确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是什么?

(一)总体目标

2019年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涵盖市区所有公共机构,设定一个社区、一个小区进行试点工作。一方面,逐步提高我市干部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度和参与度;另一方面,为全面铺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累经验。

(二)具体目标

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法规和制度。2019年底,日喀则市城区内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强化宣传引导各社区、小区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工作,促使社区、小区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基本了解,知晓率达85%以上。项目建设方面,建成餐厨垃圾和有害垃圾的末端处置设施,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100%。

三、《方案》对各单位责任分工有什么规定?

《方案》明确要求相关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方案》对宣传部、教育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责任分工作出明确要求。市委宣传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单位目标绩效考核范畴;同时,开展“四进“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向居民宣传引导到位。市教育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编入学校教材或知识读本;将垃圾分类教育纳入教育体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之间互相促进的关系。市民政局负责指导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废旧衣物的慈善捐赠活动,在相关小区设置废旧衣物收集爱心屋。市财政局负责建立稳定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总之,各单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体责任,自觉分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除了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业务知识学习、建章立制工作之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部门要发挥带头作用,保障各项垃圾分类工作有效落实、有序开展。

四、《方案》对生活垃圾分类设立了哪些具体要求?

(一)分类要求方面

《方案》要求遵循科学合理、环保卫生、便利居民群众生活的原则,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方案》明确,建筑垃圾等大件垃圾不能混入到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内。四类垃圾在投放、运输、处置环节均不能相互掺杂。可回收垃圾实行资源化处理,加工再利用;有害垃圾在收运处各环节强调安全管理;餐厨垃圾在收运处各环节需密闭,防止造成对周边环境、空气、水污染;其他垃圾最终实行卫生填埋或焚烧发电,减少污染。

(二)容器设置方面

《方案》规定,生活垃圾分类先行示范点应当合理、规范的配齐分类垃圾桶;分类垃圾桶的颜色、标识应根据四分类标准统一制定;分类垃圾桶容器可由各单位按照实际需求自行选择。按照住宅小区、机关单位、学校以及公共场所不同区域,“四分类”垃圾桶投放位置、数量不同。住宅小区强调尊重居民生活习惯。机关单位与公共场所一般投放两类垃圾桶:“可回收垃圾”桶、“其他垃圾”桶;城市主干道、公共广场、商业街道等公共区域还要求对分类垃圾桶应实行袋装化管理。学校要求对“有害垃圾”桶实行安全管理。存在餐饮区域的单位、学校、公共区域应当适量投放“厨余垃圾”桶。

五、《方案》总体上有什么要求?

(一)责任担当方面。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全局出发,认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任务,是提升居民群众幸福感的强烈需求。各单位循序渐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及时建章立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市民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资金保障方面。强调市财政局要强化资金保障作用,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项合法合规经费支出,保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运行。同时,设立垃圾分类奖励经费,对分类推进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各类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中小学等自行负责垃圾分类桶更新配置经费。

(三)部门协调配合方面。《方案》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形成部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推进协调会,对接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各部门相互配合,加强沟通衔接,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督查落实方面。《方案》要求,市督查部门按照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分工追效问绩,在年度绩效考核和文明单位、幸福社区、文明学校、文明家庭等评比活动中,当纳入生活垃圾分类具体内容,对相关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督查,并定期公布工作进度。落实奖惩机制,表扬工作突出的单位,通报批评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对不开展此项工作乃至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查看对应政策文件: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喀则市关于进一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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