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42300000/2020-9607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日政办发〔2019〕17号
成文日期: 2019-4-1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日喀则市关于进一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4月11日
日喀则市关于进一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加快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实现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要求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2019年1月22日在上海召开的垃圾分类推进会议精神,结合“6677”总体工作思路,巩固“六城共建”创建成果,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市场化运作的领导和工作机制”,抓好机关单位这个突破口、社区垃圾分类这个主战场、学校这个关键场所。倡导清洁、低碳、文明的生活方式,实现市民文明素质大发展、大飞跃,促进城市精神文明与生态环境建设。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整合各方面力量,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再利用这一主题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从源头上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提高资源的利用率。2019年,力争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涵盖市区所有公共机构,筛选一个社区和一个小区进行试点,逐步提高干部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度和参与率,为2020年全面铺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累经验;探索一套符合实际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置体系。
(二)具体目标
制定出台日喀则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办法或细则。2019年年底前城区内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和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用写字楼等)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对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引导,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85%以上;建成餐厨垃圾和有害垃圾的末端处置设施,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三、责任分工
市委宣传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单位目标绩效考核范畴,作为年度考核任务。加强干部职工垃圾分类的意识,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垃圾分类的实施工作,定期组织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入户,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建立垃圾分类奖惩榜、公开榜等激励督促制度。根据“进机关、进学校、进小区、进公共场所”四进宣传安排,每月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市教育局:负责编制幼儿园、小学、中学版生活垃圾分类教材或知识读本,将垃圾分类教育纳入教育体系,开展学校、家庭、社会互相实践的活动,组织全市所有学校展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实施校园垃圾分类检查考评制度。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废旧衣物的慈善捐活动,在相关小区设置废旧衣物收集爱心屋。
市司法局:负责我市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建立稳定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有害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进行监督管理,并对生活垃圾处置过程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管。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推进城区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确定餐厨垃圾、有害垃圾等处置设施规模、技术工艺、选址及建设,筛选、组织一个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卫生创建考核、卫生先进单位考核评比、健康教育宣传范围;督促我市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严防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作为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标准、考核标准;组织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目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工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组织推进、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制度,通报我市近期垃圾分类工作进展及考核成绩,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
团市委:负责组织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团队和开展志愿服务“进机关、进学校、进小区、进公共场所”四进活动。
桑珠孜区:负责垃圾填埋场二期建设,筛选、组织一个社区作为试点片区,建立示范片区基础台账。
其他单位:根据职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业务知识学习,组织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开展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具体措施
(一)分类要求
遵循“有害单放、餐厨分装、可用回收、投放易行”的原则,把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它垃圾四类。其中,有害垃圾和餐厨垃圾属于强制分类垃圾。严禁将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1.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投放收集: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责任单位要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各种有害垃圾进行集中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
运输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采取专用车辆对有害垃圾进行统一收运,定点安全暂存,达到一定数量后再集中交由有资质的危废专业处理公司运往拉萨处置。
2.餐厨垃圾。主要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投放收集:设置专用垃圾桶单独投放,采用密闭容器存放。单位收集点的餐厨垃圾由专人清理,社区、小区收集点由专业人员引导,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记录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运输处置:餐厨垃圾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减量化处置。
3.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投放收集:根据可回收垃圾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
运输处置:可回收垃圾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4.其他垃圾。主要包括除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垃圾之外的,可通过规范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
投放收集:根据现有生活垃圾收集模式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置专用收集容器。
运输处置:其他垃圾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规范填埋。
(二)容器设置
根据《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等相关规定,生活垃圾分类先行示范点应当合理、规范的配齐分类垃圾桶。分类垃圾桶的颜色、标识应根据四分类标准统一制定。分类垃圾桶容器可由各单位按照实际需求自行选择。
1.住宅小区:小区要至少设立一个固定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点,“四分类垃圾桶”可选择在公共区域内规范设置,方便居民投放。鼓励设置智能回收设备、爱心回收屋等方式,探索提高“可回收物”中低价值类物品(如废玻璃瓶、旧衣物)的资源化回收与利用。大件垃圾、建筑(装潢)垃圾应当按照规定放置在指定的收集场所。
2.机关、企事业单位:各楼层的垃圾桶可按“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等两类规范设置,盥洗室(洗手间)可设置适当规格的“其他垃圾”桶,用于倾倒茶叶残渣等。“有害垃圾”桶可设置在单位某一公共区域。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供餐等产生的餐饮垃圾应当按标准设置“餐厨垃圾”桶。
3.中小学、幼儿园:将各楼层的垃圾桶按“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餐厨垃圾”等三类规范设置。在每栋教学楼出入口或学校某一公共区域设置“有害垃圾”桶,并做好“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的安全管理。中小学、幼儿园等学校食堂供餐等产生的餐饮垃圾应当按照四分类标准中餐厨垃圾标准设置相应垃圾桶。
4.公共场所:一般设置“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等两类垃圾桶。城市主干道、公共广场、商业街道等公共区域所设置的分类垃圾桶应实行袋装化管理。餐厨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当增加设置“餐厨垃圾”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具体工作责任人和一至两名联络员。
(二)加大投入,落实保障。市财政局要加大资金投入,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资金,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分类垃圾桶配置、新增分类运输车以及配备分类劝导员等所需经费。同时,设立垃圾分类奖励经费,创新激励措施与机制,对分类推进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从源头上让市民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观念和习惯。各类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中小学等垃圾分类桶更新配置经费,原则上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形成部门例会制度,由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定期召开推进协调会,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的对接。充分发挥市委宣传部、妇联、团市委等部门的宣传作用;提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桑珠孜区的收运处置保障能力。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市督查部门要将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点督查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纳入文明单位、幸福社区、文明学校、文明家庭等评比活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公布工作进度。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理想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不开展此项工作乃至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助推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文字解读:《日喀则市关于进一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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