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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日喀则市“白色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总体方案》

来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8-08

党中央历来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18518日至19日,第八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提出,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他同时指出经过不懈努力,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挑战重重、压力巨大、矛盾突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还有不少难关要过,还有不少硬骨头要啃,还有不少顽瘴痼疾要治,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坚决摒弃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增长模式。”“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白色污染”治理攻坚战是西藏自治区污染防治攻坚战五大标志性战役之一,也是我区污染防治攻坚战“5+4”工作部署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4月26日制定印发了《西藏自治区“白色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总体方案》,同时,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我市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2019年7月15日,市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日喀则市“白色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总体方案》 ,明确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群众健康为根本,扎实推进净土保卫工作,坚决打好“白色污染”治理攻坚战,

《总体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治边稳藏”重要论述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污染防治、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工作,狠抓“白色污染”治理工作,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突出重点区域,采取集中攻坚、源头防治、完善设施、强化宣传等方式,逐步消除全市“白色污染”,为创建和谐文明幸福美丽日喀则不懈奋斗。

《总体方案》明确了工作原则:(一)坚持源头控制。强化对涉及一次性塑料包装制品的生产、运输、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从源头环节控制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一次性塑料包装制品的生产量和使用量,促进“白色污染”减量化。(二)坚持属地管理。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为本辖区“白色污染”治理攻坚行动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做好本辖区“白色污染”集中攻坚和全面整治工作,为打好“白色污染”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组织、政策和资金保障。(三)坚持综合施策。各县(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既重点整治主要城镇、主要交通干线、A级旅游景区等区域可视范围内“白色污染”问题,又加强源头预防、分类施策、精准发力,逐步消除全市“白色污染”。(四)坚持共管共治。相关部门负责对“白色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进行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结合各自职能,协同作战,做好检查考核督促工作,切实发挥共管共治作用,提升治理成效。

《总体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实施本方案直至2020年,“白色污染”治理攻坚战取得初步成效,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消除全市县城以上主要城镇周边、主要交通干线、主要河湖(水库)、A级旅游景区及乡村可视范围内“白色污染”,逐步完善乡村生活垃圾“白色污染”收集处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白色污染”收集处理工作,大幅减少一次性塑料包装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量,基本形成全市“白色污染”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城乡环境面貌更加整洁,人民群众的生态文明观念明显增强。

《总体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工作任务:

(一)集中治理攻坚。抓好主要城镇、乡村周边“白色污染”治理(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 抓好重要交通干线沿线“白色污染”治理;(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政法委员会(护路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铁路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日喀则公路管理分局牵头);抓好重点旅游集散区域“白色污染”治理(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文化局、旅游发展局、宗教事务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抓好河湖湿地“白色污染”治理(市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牵头);抓好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抓好生活垃圾“白色污染”收集处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明确要求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8月30日前完成建制镇以上城镇“白色污染”治理攻坚任务并长期坚持,乡村、村民聚集点“白色污染”治理任务力争于2020年8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强化源头控制。加强对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加强对运输环节的监督检查(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加强对仓储、销售场所的监督检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积极推广替代产品(市科学技术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努力推动包装绿色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管理局牵头)。

(三)严格监督管理。严格执法监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统一监督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充分发挥生态岗位作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旅游发展局、林业和草原局牵头)。

(四)加强综合利用。推动建立和完善“白色污染”的回收再利用机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税务局牵头)。

(五)营造宣传氛围。督促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以地球日、环境日、土地日、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等宣传日为平台,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形式,重点选择社区、乡(镇)、学校、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及机场、车站、旅游景点等场所,广泛宣传过量使用一次性塑料包装制品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影响。教育引导全民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节约资源意识,在全市倡导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教育全民养成良好习惯,进一步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在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同时,积极制止身边的不良行为,做到共同监督共同防治,营造“白色污染”治理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总体方案》明确了组织保障。成立了以尼玛普赤副市长为组长的日喀则市“白色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邱东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布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市生态环境局协调解决。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加大支持力度,建立长效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并结合各自辖区实际,结合本单位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压实工作责任,落实保障措施,并汇总报送每季度“白色污染”治理攻坚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查看对应政策文件: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色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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