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市市监局
发布日期: 2018-1-31
一、起草背景
2017年8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以下简称“《查处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查处办法》顺应了商事制度改革需求,充分体现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行政新理念,突出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解决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的范围过宽,难以满足鼓励创业创新的需求,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划分不够清晰,相关条款与行政强制法规定不一致等实际问题,对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巩固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推行“放管服”改革,大幅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明确提出了“职责法定”“信用约束”“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等市场监管新理念、新原则,搭建了市场监管总框架。如何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赋予协同监管、综合监管的内涵,提升监管成效,成为《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解决的关键所在。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我们出台《通知》,既是对《查处办法》的贯彻落实,更是对新形势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的科学谋划和强力部署。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为二个部分:联席会议人员组成名单、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是全市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是落实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开展综合治理的重要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经总召集人同意后召开。联席会议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全市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指导全市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和监管工作;
2.研究、协调解决全市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和监管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制定相应工作对策和工作措施;
3.组织协调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联合执法行动和重大案件查处工作;
4.组织督查各成员单位贯彻执行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法律法规和查处工作的落实情况,通报有关工作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5.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保持信息交流渠道的畅通;
6.落实市政府部署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联席会议领导下,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按照联席会议决定,牵头起草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和有关文件。督导和配合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做好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
2.就全市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进行汇总分析,定期编写工作简报,上报市政府并分送各成员单位;
3.根据工作需要,向召集人提请召开联席会议并具体落实会议筹备工作;
4.组织召开联络员(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会议,并具体落实会议筹备工作;
5.做好联席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查看对应政策文件: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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