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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 日喀则发改委

发布日期: 2020-11-12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失信事件频发成为群众最关心的“烦心事”之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14年,国务院印发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在全国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5年,西藏自治区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藏政发〔2015〕34号),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根据国家、自治区工作部署,为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2017年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为组长,44家市直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日喀则市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二是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系统建设,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重点领域,市发改委于2018年5月牵头形成了《关于对〈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实施意见(2018-2020年)〉(代拟稿)和〈日喀则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改方案〉征求意见的函》(日发改投资函〔2018〕8号),共征求44家成员单位意见。2018年7月初,将修改完善后的实施意见和建设整改方案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定。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形成了《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实施意

见(2018-2020年)》(送审稿)。2018年12月,市政府印发了《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日政发〔2018〕45号),全力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区党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理清思路,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以建立信用监管体系为主线,以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为重点,以行业信用建设、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为支撑,突出深化改革,积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努力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为推动日喀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在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率先走在前列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构建完成涵盖“一网”(“信用日喀则门户网站)“三库”(企业公共信用数据库、个人公共信用数据库其他组织公共信用数据库)“一平合”(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和交换平台)“四域”(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的“1314信用体系总框架,实现信用信息归集交换有效运行、公共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和共享;初步建立社会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构建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培育和引进信用服务机构,初步形成以大数据和“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社会征信体系,推动信用服务应用和信用服务产业发展;基本建立关键领域信用体系,诚信理念深入人心,社会信用意识逐步提升,信用环境逐步改善。

三、主要内容

《意见》围绕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实施步骤、主要措施、组织实施等6项内容起草形成,其中,主要制定了9项目标措施,具体包含:1.率先推进政务诚信建设。2.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3.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4.着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5.推进社会信用制度建设。6.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7.推进信用奖惩机制建设。8.推进信用服务市场能力建设。9.推进信用诚信文化建设。分两个实施步骤推进我市三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工作。

 

                   

日喀则市发展改革委

2020年11月12日

查看对应政策文件: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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