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42300000/2023-18724
发布机构: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日政发〔2020〕52号
成文日期: 2020-10-1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15号)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总工发〔2016〕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自治区总工会等八家单位《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和常态化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藏工发〔2020〕6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联席会议制度。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尼玛普赤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邹 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哈 里 玛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
佟珠次仁 市总工会主席
成 员:冯 学 成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 军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扎 西 市民政局副局长
谢 淼 市财政局副局长
普布卓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
刘 中 起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尼玛次仁 市医保局副局长
次仁巴桑 市税务局副局长
次 罗 人保日喀则分公司副总经理
18县(区)联系工会工作的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由佟珠次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相关政策措施;
(二)统筹做好困难职工救助政策之间与社会救助等其他相关政策的有效连接;
(三)协调建立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信息共享机制;
(四)推进困难职工救助体系建设;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议事规则
(一)联席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分别在6月、12月中旬召开,如遇重要、紧急事项需提交研究的,可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现场办公联席会议。
(二)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工会)负责筹备。召开的议题(包括需要提交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的事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等由市总工会提前半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会议通知。
(三)联席会议由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并将会议纪要、决议等重要文件报领导小组组长审签后印发。
(四)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事项汇报、通报工作,对落实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力度,集中优势力量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要统筹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与各项民生政策的精准衔接,争取和整合相关政策、项目、资金,加大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力度;要加强帮扶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资金发挥最大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