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42300000/2020-71856
发布机构: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日政办发〔2020〕54号
成文日期: 2020-11-4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日喀则市科技支撑草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已经一届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2020年11月4日
日喀则市科技支撑草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科技支撑草业发展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论述和关于“三农”工作、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创新驱动发展为动力,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政府引导、市场导向,科技引领、产业融合,先易后难、逐步实施原则,强化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建立健全现代草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为我市实现农牧区全面振兴、农牧业转型升级、农牧民持续增收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内容
(一)实施牧草种业创新工程
1.建设育繁推一体化的草种生产基地。培育扶持草业经营主体,建成饲草种子生产基地3万亩,其中南木林县以燕麦和黑麦为主2万亩,萨迦县以燕麦为主1万亩,具体由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统筹规划布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市政府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南木林县人民政府、萨迦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草种加工仓储体系。引导支持企业在我市建立一座规模为6000吨的种子生产加工仓储基地,具体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布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林业和草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草种繁育技术体系。依据现有燕麦、箭筈豌豆、黑麦、小黑麦、青稞草、垂穗披碱草以及自主培育的牧草品系种子繁育技术,在萨迦县、南木林县各开展草种繁育技术试验与示范500亩,具体由市科技局统筹布局(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萨迦县人民政府、南木林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河谷农区饲草增量提质创新工程
1.开发边际土地。培育重点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利用宜草荒地和新垦灌区,以燕麦、箭筈豌豆、黑麦、小黑麦、紫花苜蓿为主,开发建设人工草地20万亩,具体由市农业农村局统筹布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扶贫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改造提升现有人工草地。参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以紫花苜蓿、燕麦、小黑麦、箭筈豌豆、青饲玉米等优质饲草为主,改造建设15万亩高标准商品草生产基地,具体由市农业农村局统筹布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扶贫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低产田粮改饲。通过调减低产田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加快土地流转,推进集中经营,大力推广青饲玉米、紫花苜蓿、燕麦、箭筈豌豆等优质饲草种植。建设以商品草为主、兼顾农户自用的人工草地10万亩,具体由市农业农村局统筹布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扶贫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广复种模式。推广冬青稞复种箭筈豌豆(芫根、饲料油菜)与冬播小黑麦复种箭筈豌豆种植模式面积5万亩,具体由市农业农村局统筹布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扶贫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5.支持饲草时空拓展适应性技术研究与示范。开展地力改造提升与维持、节水灌溉、配方施肥以及病虫害防治等试验研究与模式示范,完善相应生产技术规范。在拉洛灌区开展边际土地人工种草技术研究,示范面积为500亩(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萨迦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高寒牧区牧草提质增效创新工程
1.高寒牧区现有人工草地提质增效。引导企业、合作社和家庭牧场等经营主体建立多年生(青海垂穗披碱草、同德老芒麦、青海草地早熟禾、巴青垂穗披碱草、中华羊茅、冷地早熟禾)刈割放牧型人工草地与一年生(燕麦、黑麦)刈割人工草地共6万亩,具体由市农业农村局统筹布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扶贫办、市林业和草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高寒牧区“冬圈夏草”。选择燕麦、小黑麦、箭筈豌豆、黑麦等优质牧草品种,示范“冬圈夏草”模式,发展“冬圈夏草”示范户0.2万户,具体由市农业农村局统筹布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高寒牧区人工种草技术研究与示范。筛选适宜高海拔地区的抗寒抗旱优质牧草品种,完善人工种草和“冬圈夏草”生产技术规程。在日喀则市示范标准化“冬圈夏草”生产技术200亩,具体由市科技局统筹布局(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林业和草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饲草料加工创新工程
1.实施商品草产品生产。规范饲草刈割、压扁、打捆、发酵菌剂添加、裹包、草产品质量认证等技术环节,推动饲草种植、收割、晾晒、打捆、装载、加工和储运全程机械化。到2020年,实现我市生产青干草和裹包混合青贮各15万吨,具体由市农业农村局统筹布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作物秸秆饲用。推广秸秆氨化等技术,力争消化我市40%的秸秆原料,实现年生产秸秆发酵饲料7万吨以上,具体由市农业农村局统筹布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饲草料加工技术研究与示范。针对主要畜种不同生长阶段的生理特点与营养需求,研制全混合日粮(TMR)配方,在萨迦县开展专用型青干草调制、青贮、草块(草饼)等饲草料加工技术研发与示范,具体由市科技局统筹布局(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萨迦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天然草地保护和生产力提升创新工程
1.重度退化草地恢复治理。选用垂穗披碱草、老芒麦、早熟禾、中华羊茅等牧草品种,低扰动补播修复10万亩,具体由市林业和草原局统筹布局(市林业和草原牵头,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退化草地治理研究。建立不同草地类型适度放牧模式,构建重度退化草地补播修复技术体系。开展重度退化草地恢复技术试验示范1000亩,具体由市科技局统筹布局(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草业科技平台创新工程
推进草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园建设。配合自治区科技厅完善日喀则市草业科技示范园区配套条件,形成“园区技术研发+基地成果应用”的技术扩散服务模式(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南木林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更好的推进该项工作,由市科技局设立科技支撑草业发展专项办公室,由杨兴武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科技支撑草业发展办公室统筹推进行动计划,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市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科技支撑草业发展办公室负责牵头建立政策执行评估体系,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每半年向市政府汇报执行情况。相关行业部门抓好本行业具体分工任务的组织落实、协同推进和项目监督。各县(区)要制定本地支持草业发展投融资及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牧草种植大户扶持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落实好行动计划。
(二)加大资金投入
创新涉草资金投入机制,制定促进草业发展的补贴政策,参照青稞肉奶增产奖励机制,对草种繁育、饲草种植、草产品加工等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开展财政补贴试点。各县(区)、各部门要整合产业发展资金、涉农资金和援藏资金,引导社会资本、金融信贷等加大对草产业的投入力度,打捆支持草业重大工程建设与重点项目实施。
(三)强化政策支持
各县(区)要灵活运用土地“占补平衡、增减挂钩”政策,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因地制宜制定土地流转指导价格,积极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土地租赁、委托、入股等形式的流转机制。加强长期科研试验用地保障,建立草业研企融合创新基地。加强招商引资和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力度,引进的草业企业享受招商引资各项优惠政策和购置农机具补贴政策,加快打造草业龙头企业。
(四)创新科技支撑
充分发挥科技园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利用区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在草业种业创新领域优势,加强区域创新合作。按照“首席专家+支撑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特派员”模式,组建草业发展科技服务团队,开展产前、产中和产后全程技术服务,实现科研与推广衔接。
(五)优化人才保障
加强草业创新平台、创新团队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草业技术人才培训,培育草业生产新型农牧民。支持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优秀人才投身草业创业。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和兼职创新、在职离岗创业政策,鼓励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等形式参与草业开发经营。
(六)做好监督检查
建立工作落实考核督导机制,将落实行动计划任务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列入政府年度督查事项。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保障项目实施中责任落实到位、政策实施规范、任务及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