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42300000/2021-92554
发布机构: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日政办发〔2021〕6号
成文日期: 2021-1-2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20〕26号)和《日喀则市政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日政发明电〔2020〕7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提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是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市三级对政务公开及政府网站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保障和落实,政务公开力度加大,政府网站信息量逐步增加。二是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线以来,累计公开发布政务信息19148条,特别是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信息更新方面,大多数部门能够按照要求及时发布涉及本单位的公开内容,有效地保障了我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时效性与权威性。
(一)政务公开工作方面。为各县(区)、各部门在日常政务公开工作中能够引起足够重视以及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2020年11月24日,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会上市政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并印发《政务公开文件汇编》资料。截至目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较好的部门:桑珠孜区、江孜县、白朗县、亚东县、聂拉木县、拉孜县、昂仁县、南木林县、萨迦县、谢通门县、定结县、仁布县、康马县、吉隆县、仲巴县、岗巴县,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民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健康委、旅游发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外事办、政府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广电局、扶贫办、林业和草原局、医疗保障局、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编译局、地震局、吉隆口岸管委会。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较差的部门:定日县、萨嘎县,市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信访局。
(二)政府网站建设方面。自2020年10月下旬对各县(区)、各部门开放后台数据录入管理系统,并通知开展网站数据录入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各县(区)政府网站于2020年12月15日正式上线运行,但以市政府办公室对各县(区)政府网站进行网上巡查以及《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通报》(可通过“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阅)的检查结果来看,此次自治区共抽查我市12家县(区)政府网站,其中:桑珠孜区、南木林县、昂仁县、聂拉木县、仲巴县5县(区)网站为合格;白朗县、康马县、定日县、萨迦县、亚东县、吉隆县、萨嘎县7县网站为单项否决不合格,主要问题为栏目不更新(以上7县网站抽查整改报告已发送至各县区)。其余未被抽查的县网站均存在有栏目更新不及时等共性问题。截至1月19日,全市已达标政府网站36个,未达标政府网站20个。其中:已达标的政府网站有桑珠孜区人民政府、江孜县人民政府、南木林县人民政府、仁布县人民政府、谢通门县人民政府、拉孜县人民政府、仲巴县人民政府、岗巴县人民政府、定结县人民政府、昂仁县人民政府、聂拉木县人民政府,日喀则市公安局、日喀则市文化局、日喀则市民政局、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喀则市司法局、日喀则市珠峰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日喀则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喀则市林业和草原局、日喀则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日喀则市财政局、日喀则市自然资源局、吉隆口岸管理委员会、日喀则市统计局、日喀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日喀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日喀则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日喀则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日喀则市旅游发展局、日喀则市医疗保障局、日喀则市水利局、日喀则市地震局、西藏日喀则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日喀则市外事办公室、日喀则市编译局;未达标的政府网站有白朗县人民政府、康马县人民政府、萨迦县人民政府、亚东县人民政府、萨嘎县人民政府、吉隆县人民政府、定日县人民政府,日喀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喀则市教育局,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喀则市广播电视局、日喀则市科学技术局、日喀则市农业农村局、日喀则市商务局、日喀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日喀则市信访局、日喀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喀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
二、存在的问题
(一)责任落实未完全到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县(区)和市直部门未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到下属单位和具体工作人员身上,未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责任不清、任务不实,对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内容不熟悉。
(二)政务公开内容不全面,制度机制需健全完善。围绕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在各领域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意识不强,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公开方式单一,与真正畅通联系群众还有一定距离。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流动性大,整体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三)政府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欠缺日常监督管理。一是文字格式不规范,部分县(区)和部门发布的内容未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排版;二是上传图片不规范,部分县(区)和部门上传的图片未按照要求上传;三是文字内容不规范,部分单位上传的要闻类信息仅仅是简短的几句话,无法构成一篇内容连贯的信息;四是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及政府网站工作不够重视,工作不积极、不主动,致使出现政务公开工作进度缓慢、政府网站某些栏目更新慢或者没有更新。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各县(区)和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形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推进“五公开”专栏建设,将“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进一步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规范化水平。(详见政务公开文件汇编)
二是各县(区)和各部门继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学习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学习好、理解好、运用好新《条例》,加深对新修订《条例》的了解程度。增设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并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开栏等多种方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是各县(区)和各部门继续加强政府网站突出问题整改,按照国务院、自治区等政府网站抽查要求,政务公开及网站操作人员要相对固定,并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及时更新内容,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以提高政府网站的知名度、使用率及影响力。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