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索引号: 542300000/2025-509279

发布机构: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日政办发〔2025〕3号

成文日期: 2025-2-8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藏政办函〔2025〕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国家统计局、自治区统计局工作安排,依法科学调查,确保我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市人口发展状况。掌握2020年以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我市人口发展状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新时代人口发展战略、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国家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西藏自治区抽取约5万住户、14万人。经测算,日喀则市共抽取约1万住户、3万人(具体数量待自治区确定)。

三、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

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

四、组织实施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市统计局牵头成立日喀则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统筹调查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各县(区)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机制,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调查工作。日喀则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五、经费保障

日喀则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市本级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资金。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将调查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保障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调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全流程加强对调查对象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

(二)确保数据质量。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充分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提升调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三)做好宣传引导。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