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42300000/2021-202056
发布机构: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日政办发〔2021〕69号
成文日期: 2021-12-8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加强日喀则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和私募投资基金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完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国办函〔2021〕7号)要求,经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日喀则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和私募投资基金风险防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索那塔杰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郭 利 顷 市政府副秘书长
姚 中 玉 中国人民银行日喀则市中心支行行长
成 员:德吉玉珍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次仁白玛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雷 文 开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翁 国 民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娄 志 强 市委政研室副主任
姚 联 奎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孙 健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郜 风 琴 市科技局副局长
吉 律 市公安局副局长
罗布桑布 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副支队长
李 松 市司法局局长
张 静 市财政局副局长
拉 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罗 旦 市商务局副局长
坚 参 市文化局副局长
张 波 市国资委副主任
格 平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西 落 市工商联副主席
欧 珠 市税务局总会计师
朱 迪 星 中国人民银行日喀则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日喀则市中心支行,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朱迪星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日喀则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清理整顿日喀则市各类交易场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意见建议,提供政策解释;对从事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进行性质认定,建立对交易场所和交易产品的规范管理制度。
(三)统筹推进日喀则市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和私募投资基金风险防范处置工作,研究在处置过程中遇到的重大复杂敏感问题,及时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四)推进行政监管与刑事司法协作,认定条件和证据标准等事项,严厉打击私募投资基金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和信息共享、沟通协作,做好正面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
(六)汇总日喀则市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和私募投资基金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情况,及时上报日喀则市委、市政府。
(七)对投资类企业的纳税状况,实施动态监控,及早发现异常信息。
(八)完成日喀则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建立成员单位长效沟通机制,领导小组会议不定期召开,由组长负责召集,研究重大事项,部署安排工作,畅通部门间信息共享渠道;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由组长或副组长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召开会议。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或报告的形式印发。领导小组对掌握的交易场所和私募投资基金违法活动苗头、风险动态,及时研判,主动通报,提出预警,防微杜渐。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相关问题,切实履行部门职责,支持相关部门做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调度指导、跟踪督促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地,协调处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向社会大众广泛宣传金融知识,介绍私募投资基金存在的潜在风险,提高人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