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42300000/2021-146919
发布机构: 日喀则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日政办发〔2021〕42号
成文日期: 2021-7-29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函〔2021〕41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藏政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日喀则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赤列朗杰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世华 市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索朗旺堆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丹增达娃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牛安保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晏利红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唐波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三级调研员
达娃 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
格桑次仁 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冯学成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丁志山 市教育局副局长
尼玛仓木 市科技局科协副主席、二级调研员
扎西罗布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崔文福 市公安局副局长
旺堆 市民政局副局长
扎西 市民政局副局长
周庆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
谢淼 市财政局副局长
巴桑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四级调研员
段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普布次仁 市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
扎西次仁 市农业农村局副书记
明玛次仁 市文化局副局长
邱海涛 市旅游发展局副局长
罗布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二级调研员
郑应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白觉 市政府国资委副主任
普琼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乔晓东 市广电局副局长
于平 市统计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马源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伦珠 市总工会副主席
冷阿海团 市委书记
贡桑曲珍 市妇联副主席
扎西平措 市残联副理事长
尼玛多吉 市工商联四级调研员
索朗次仁 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主要承担领导小组的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办公室主任由索朗旺堆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旺堆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替工作的人员自行递补。领导小组设立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部门)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同时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与具体工作。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各成员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制定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职能,并按程序报请领导小组审批后印发实施。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