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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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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鲁藏布文学艺术奖”是中共日喀则市委、日喀则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市文学艺术界的最高奖项。经日喀则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2020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届“雅鲁藏布文学艺术奖”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2017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创作并在国内发表(出版)、展演、公开播映的文艺作品。内容包括:文学类(包括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纪实文学、儿童文学、民间文学选集或专辑、文学评论、文学理论、文学翻译作品等)音舞戏曲影视类(包括歌曲、器乐作品、当代舞、现代舞、民间舞,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曲艺、电视剧、电影、文艺专题片等)书画摄影类(包括油画、水彩画、国画、版画、传统唐卡画、现代唐卡画、写实画、藏汉文书法作品、摄影作品。不包括工艺美术的艺术壁画,不包括纯梵文的藏汉文书法)等。
二、评选对象
一是“雅鲁藏布文学艺术奖”优秀作品奖为日喀则籍或曾在日喀则工作过的各专业和业余文艺团体、文艺工作者、日喀则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所属各文艺家协会成员、日喀则市业余文学工作者、文艺爱好者、驻军部队文艺工作者和文艺爱好者、驻日喀则区(中)直单位的业余文艺工作者在限定时间内创作并在国内发表(出版)、展演、公开播映的文艺作品。非日喀则籍人员的文艺作品在体现日喀则特色的情况下可纳入评选范围。
二是“雅鲁藏布文学艺术奖” 个人成就奖为从事文学艺术工作10年以上的,在某一艺术领域有较高造诣,在区内外具有一定影响,有公认的实际成果,对我市文学艺术事业的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文艺界人士、文艺专业教师、文艺理论工作者中进行申报评选。
三是“雅鲁藏布文学艺术奖”荣誉奖是荣获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中国作协等单位主办的常设文艺评奖活动中获得奖励的单位(个人)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文联等单位主办的常设文艺评奖活动中获奖的单位(个人)可申报“雅鲁藏布文学艺术奖”荣誉奖。
三、评选标准
(一)参评作品必须是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大力宣传好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关心关怀,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增强“五个认同”的作品。参评作品要用文艺的话语展现全市各族群众的精神风貌,用多姿多彩的文艺作品表现各族群众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信心决心,进一步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的作品。参评作品要用文艺的力量筑牢维护和谐稳定的思想基础,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文艺创作始终,把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老西藏精神”“两路精神”作为常写常新的主题,深化群众对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和对“三个离不开”的认识,自觉参与平安西藏建设,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引导信教群众理性对待宗教、过好今生幸福生活的作品。参评作品要用文艺的手段激发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热情,聚焦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多角度描绘群众就近就便、能干会干融入产业发展、艰苦奋斗、自力更生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等生动场景的作品。参评作品要在喜迎党的十九大、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西藏民主改革60周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发挥文艺作用,打造一批主题鲜明、特色突出、讴歌新时代的主旋律作品。参评作品要用文艺的精神勇攀创作高峰,把宣传“十三个显著优势”“十三个坚持和完善”作为文艺创作的中心任务,创造出既有“酥油味”“糌粑味”又体现时代特征的作品。
(二)作品要求艺术精湛、制作精美、表现形式新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具有较强的艺术性、思想性、观赏性。
(三)参评作品需拥有自主版权、著作权。
四、奖项设置及奖金标准
(一)奖项设置。按照《日喀则市“雅鲁藏布文学艺术奖”评选奖励办法(暂行)》的规定,本届拟评选文学组、书画摄影组、音舞戏曲影视组不等次艺术作品共33个(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15名),个人成就奖拟评选出2—3名、荣誉奖若干。
(二)奖金标准。一等奖奖金40000元,二等奖奖金30000元,三等奖奖金20000元,优秀奖奖金10000元。个人成就奖奖金10000元,荣誉奖(荣获国家级常设奖项的嘉奖20000元,荣获自治区级常设奖项的嘉奖10000元)。
五、评奖程序与方法
(一)申报(今日起—2020年6月30日)
市直单位的集体和个人参评作品由所属单位负责组织、初审和推荐申报工作;各县区集体和个人参评作品由所属县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初审和推荐申报工作;各企业的集体和个人参评作品由市工商联、国资委负责组织、初审和推荐申报工作;全市各级文联文艺家协会会员的参评作品由市文联组织、初审和推荐申报工作;大学生创业者参评作品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初审和推荐申报工作;驻军部队的参评作品由部队政治部(处)负责组织、初审和推荐申报工作;区(中)直单位的参评作品由本单位组织、初审和推荐申报工作;反映日喀则题材的非日喀则籍人员参评作品经本人申请,由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初审和推荐申报工作。
申报作品必须填写《日喀则市雅鲁藏布文学艺术奖申报表》,并提供作品原件或作品影印件、录音(影)带、获奖证书影印件、作品获奖或入选、入展、入围等证书复印件,社会评价(评论、媒体引用及评价等)等,个人还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资料。申报资料经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主管单位和县区委宣传部初审后,上报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申报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或侵权。
(二)初评(7月1日-8月31日)
申报作品需经评审工作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召开初评工作会议。分组聘请各艺术门类专家评审组主持各门类的初评工作。初评会议经认真审听、审看和审议入围作品后,推选产生不等次的作品。如申报的参评作品数量低于奖项设置数量的1.5倍,相应核减该门类奖项设置数额。评选实行回避制,凡有申报参评作品者,不得担任评审工作委员会和专家评审组成员。
(三)终评(9月1日-9月20日)
评审工作委员会主持召开终评会议。各艺术门类初评小组向评审工作委员会汇报初评结果。评审工作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民主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作品。无记名投票评审选出第二届“雅鲁藏布文学艺术奖”个人成就奖及荣誉奖。
(四)公示(9月21日-9月27日)
评审结果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向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实名反映举报。如发现获奖作品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等问题,取消其获奖资格,申报人6年内不得参与评选,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五)颁奖典礼(10月-12月)。公示期满,对评选等次无异议后报市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届时举办颁奖典礼,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奖金。
六、其他事项
1.参评入选作品应适当向基层文艺团体和文艺工作者、青年艺术家倾斜。
2.资料报送地点:日喀则市第二届“雅鲁藏布文学艺术奖”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宣传部文化改革和发展办公室)申报表从日喀则新闻网(www.rkzw.cn)下载。
联系人:朗嘎扎西 联系电话:0892—8836243(兼传真)13908927962。
附件:
1.日喀则市第二届“雅鲁藏布文学艺术奖”优秀作品奖参评作品申报表
2.日喀则市第二届“雅鲁藏布文学艺术奖”个人成就奖申报表
3.日喀则市第二届“雅鲁藏布文学艺术奖”荣誉奖申报表
4.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