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日喀则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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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日至7月26日,西藏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日喀则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0月31日向日喀则市反馈了督察报告。日喀则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为坚决完成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特制定《日喀则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现将《整改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系统观念、加强统筹协调、压实整改责任、注重整改成效,把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最坚决态度、最有力领导、最务实举措、最迅速行动、最严明纪律抓好督察整改工作,以全面彻底整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工作实效,提高全市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推动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和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日喀则。
《整改方案》提出了生态文明理念显著增强、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等4项整改目标,并将督察报告指出问题细化分解,形成整改任务清单,逐项明确督办领导、整改牵头验收单位、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推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方位、系统性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整改方案》提出6个方面主要举措: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纳入各级党校培训计划;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日喀则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市(区、中)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价值理念。二是全面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抓好国土绿化、冰湖治理、防沙治沙、退牧还草等重大生态工程;加强濒危珍稀动植物的保护,加快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格局。三是深化绿色产业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努力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良性互促的路子。积极发展苗圃经济、装配式建筑、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探索发展碳汇经济,逐步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节能、环保、安全等准入门槛,加大企业绿色改造力度,努力实现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以绿色引领生产生活方式实现变革。四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延伸深度、拓展广度,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五是加快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逐步有序推动老旧管网更新和混错接管网改造,稳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加快推进日喀则市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不断强化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完成《日喀则市建筑垃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六是健全保护机制,惩治破坏生态行为。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立起生态安全的警戒线,加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严格执行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不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每年对18县区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考核;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为切实保障督察整改有力有序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全面领导,依托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整改工作专班统筹协调,督促推动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健全相应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督察整改工作。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政治责任,各整改牵头部门要切实扛起牵头抓总的责任,各整改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坚决、全面、彻底抓好整改落实。三是强化督查督办。采取清单化调度、现场核查、验收销号等方式,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市整改工作专班要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定期通报整改情况,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对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由市纪委监委牵头,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和搞“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五是注重信息公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开督察整改有关情况和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追责问责情况。大力宣传整改成效、经验做法,不断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满意度,营造浓厚整改氛围,凝聚强大整改合力。
日喀则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扭住目标不放松,推动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走深走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科学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水平,扎实推进美丽日喀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