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日喀则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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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藏生环督办〔2023〕6号)要求,日喀则市向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7项问题整改措施3的销号。按照销号流程与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7项问题整改措施3进行媒体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日喀则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7-3)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