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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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2024年诚信政府建设年实施方案》已经二届日喀则市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
2024年8月9日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落实西藏自治区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诚信政府建设年”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和导向作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诚信建设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守信践诺,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日喀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到2024年年底实现:政府决策科学民主、依法依规,政策制定和执行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政务公开全面深入,政府信息透明度显著提高,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更加便捷;政府履约践诺能力明显增强,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政府公信力大幅提升;公务员诚信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显著提高,诚信成为政府工作人员的自觉行为规范。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
1.建立横向政务诚信监督机制。各级政府部门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将办理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情况作为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考量因素。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各职能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2.建立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完善政府失信投诉举报机制,充分利用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受理政务失信举报投诉;动员媒体等各界力量,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依法采集、整理、监测、分析政府部门公共信用信息资源,以及群众举报投诉、媒体舆论信息等社会信用信息资源,根据相关评价标准对各级政府部门政务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和预警。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政府办、市数据管理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建立公务人员信用管理体系
3.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编制公务员诚信手册,将信用建设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相关课程,加强公务员信用知识学习,提升公务员诚信意识,公务员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履约守信,自觉接受监督。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委组织部、市各职能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4.深入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有关法律规定框架下,根据执法实际需要,制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年底前编制“不罚清单”和“轻罚清单”并对外公开。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与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合,实施分级分类的信用监管,尽可能对守信主体“无事不扰”。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健全政府机构信用管理体系
5.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以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为主体,建立政府机构诚信档案,将政府机构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着重采集政府机构被纳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信息。及时将信用信息共享至西藏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与交换平台。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市各职能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6.整治政府机构失信行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政府机构应及时全面履行法定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约完毕后提请法院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对逾期未整改的,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并在西藏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与交换平台纳入单位和个人政务失信记录。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各职能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7.整治政策未兑现问题。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定期对各类经营主体提出的政策未兑现线索进行梳理并建立台账,逐一研究制定兑现方案,做到台账动态清零,并将台账建立和更新情况及时纳入有关部门信用档案。对因政府及有关部门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给经营主体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各职能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8.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建立台账,实现无分歧账款“应清尽清”,将台账建立和更新情况及时纳入有关部门信用档案。各拖欠主体要通过年初预算资金安排或盘活存量资金统筹解决拖欠账款问题,通过分期、分批支付等方式给予积极解决。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各职能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加强信息公开及健全信用修复机制
9.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公示。依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公开的信息外,依法依规将权责清单、工作程序、服务承诺等政务信息通过本部门网站、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职能分工负责)
10.健全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完善政务信用信息保护机制,严格依法依规采集各类政府机构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畅通申诉渠道。探索扩展公务员失信记录信用修复渠道和方式,建立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关爱机制,公务员在政务失信行为发生后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可从轻或免于实施失信惩戒措施。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委组织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行日喀则市分行、市司法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加大重点领域诚信建设
11.政府采购领域。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加强对采购人按规定组织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环节信用情况的监督,畅通政府采购过程毁约、违约等政务失信行为的投诉举报渠道,加强举报核实,依法处理采购人及有关责任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完善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依法依规公开相关信息,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各职能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12.招标投标领域。建立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推广和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查询、使用等制度。建立招标投标信用数据库,按照客观记录、统一标准、公开共享、用户评价的原则,利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大数据动态生成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市场主体信用基本信息及动态监管信息,并及时共享信用评价信息。健全招投标失信惩戒机制,为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提供支撑,促进招标采购市场主体信用自律。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各职能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13.招商引资领域。完善政府招商引资规范性文件,严格依法依规出台优惠政策,避免恶性竞争。规范政府招商引资行为,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确实需要改变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相关企业和投资人的合理损失依法给予适当补偿。建立政府招商引资领域事前信用承诺制度,将相关承诺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畅通政府部门招商引资违法失信行为投诉举报渠道。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投资促进局、市各职能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14.“信易贷”融资领域。以自治区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为省级节点,联通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以及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地方征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和内部信息资源创新金融产品。常态化组织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信用贷款占比和首贷规模。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行日喀则市分行、市各职能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15.“信用交通”领域。围绕“两客一危”车辆(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出租车等重点,探索建立信用动态评价制度和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网约车、货车超限超载、汽车租赁、汽车维修、驾培机构行业等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定期在自治区信用门户网站发布失信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各职能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16.安全生产领域。严格落实《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健全覆盖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等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信用监管机制,实施信用分级分类、重点监管,定期在自治区信用门户网站发布失信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应急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国网日喀则分公司、市各职能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实施有关工作,建立区域和重点领域全流程政务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协调解决政务诚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本县(区)、本领域政务诚信建设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积极开展诚信文化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媒体等渠道,依法依规公开有关信息,树立政府诚信形象,营造浓厚的政务诚信建设氛围。
(三)加强监督考核。将诚信政府建设情况纳入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充分利用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畅通民意诉求渠道,鼓励对政务失信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本方案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推进,以政务诚信引领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为日喀则市打造诚信政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