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日喀则市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工作方案 (试行)的通知

发布机构: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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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日喀则市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6月25日


日喀则市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工作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投资工业项目落地效率,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企业投资工业项目用地“拿地即开工、交地即办证”工作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西藏自治区关于优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审批的指导意见》《西藏自治区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2023年日喀则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通过实施“清单制+告知承诺制”、一窗受理、并联审批等工作措施,进一步压缩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缩短项目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到开工的时间,确保申请人提交审批申请后,所有审批事项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现“拿地即开工”目标。

二、服务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日喀则市经开区范围内的非核准类企业投资工业项目,符合经开区规划及规划环评报告书,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无地下建筑、不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车间,功能单一、技术简单的厂房、仓库、公用辅助用房等工业建筑。

按照《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第六章相关规定,劳动密集型的生产车间主要指:生产车间员工总数超过1000人或者同一工作时段员工人数超过200人的服装、鞋帽、玩具、木制品、家具、塑料、食品加工和纺织、印染、印刷等劳动密集型生产车间。

三、服务流程

(一)定制服务菜单。坚持“企业自愿申请、部门提前服务”的工作原则,企业自愿向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提供拟建项目类别、位置、规模、投资等关键要素,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日喀则市企业投资工业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及申请材料(见附件1),根据项目实际确认审批事项清单、申请材料清单和企业需自行完成的任务清单,提供有关空白表单供申请人填报。

(二)准备申请材料。企业根据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确认的审批事项清单、申请材料清单和企业需自行完成的任务清单,准备申请材料,根据需要组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水土保持方案、社会风险稳定评估报告,委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测量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根据需要及时提供业务指导。

(三)提交申请材料。签订土地出让协议后,企业即可向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建设工程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建设工程综合窗口出具受理通知单,根据各单位职责将申请材料分发市委政法委、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等相关单位办理,实行“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审批服务模式,不再由企业多头跑办。需通过系统填报的,由建设工程综合窗口辅助申请人填报。

(四)实行并联审批。各审批部门收到推送的申请材料后,所有审批环节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审批结果反馈建设工程综合窗口,由建设工程综合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各审批部门在组织审查审批过程中发现申请材料不合规等问题退回申请材料的,建设单位需重新申报。

四、工作措施

(一)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梳理编制企业投资工业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根据项目实际,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项目开工验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6个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对其中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放线测量技术报告、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等4个材料实行容缺后补。

(二)推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服务模式。实行“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一站式”审批服务模式,由建设工程综合窗口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分管项目审批工作的同志负责组织协调。将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的13个审批服务事项合并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工程许可阶段审批一个事项,一次办理。

(三)推行区域评估。在土地出让前,由经开区管委会牵头组织开展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水土保持、节能、环境影响等领域区域评估,形成整体性、区域性评估成果,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行业部门按照程序审查批准后,提供给进入该区域的建设项目单位共享使用。对符合区域评估成果适用条件的单体建设项目,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简化相关环节、申请材料或者不再进行单独评估评审。

(四)简化优化审批流程。优化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单位只需报送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其余图纸承诺根据规划条件开展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批部门不再审查建筑工程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审查。实行施工图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不再单独开展施工图审查,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作出质量安全承诺,以此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优化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企业承诺项目不含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非生产性建筑的,免于配建防空地下室,无需缴纳易地建设费。优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将供水、供电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五)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失信惩戒。市自然资源局着力做好净地出让工作。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做好全程帮办代办服务,核查容缺后补材料是否补齐,并根据需要进行验线等技术指导服务。住建部门重点监管企业是否依法依规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是否按照标准规范组织施工,并做好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生态环境、水利、林草、城管、应急管理等部门依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过程中发现企业未履行承诺,责令其限期履行承诺,逾期未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将企业失信信息录入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增加违规和失信成本。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增强大局意识,加强对“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作为具体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督办等工作。

(二)立足职责,密切配合。各部门要安排政治能力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全程参与涉及本部门的任务环节,强化政策引导和技术指导,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共同推动项目按照承诺时限和标准规范实施建设。

(三)跟踪督办,统筹推进。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审批事项建立工作台账,根据审批流程图及各环节完成时限跟进各单位审批完成情况,适时进行提醒、督办,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程。

 

附件1:日喀则市企业投资工业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及申请材料.docx

附件2:日喀则市企业投资工业项目审批推进流程图.docx

附件3:企业投资工业项目工程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