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发布机构: 日喀则市新冠肺炎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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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广大市民、游客朋友: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广东、山东、吉林、甘肃、陕西、辽宁、上海、河北、内蒙古、广西、天津、云南、四川、江苏、黑龙江等省市已发生多例本土病例,为严防疫情输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日喀则市疫情防控10号公告》要求,现将日喀则市疫情防控有关事宜温馨提示如下:

1、请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发展动态,建议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的,须经单位、社区或行业主管等部门同意,并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返回前,须提前3天在“藏易通”小程序报备,同时向所在单位、社区、行业主管等部门报备;返回后,按要求做好各项隔离管控措施和健康监测。

2、近日,拟来(返)日喀则人员,14天内有区外旅居史人员请提前3天在“藏易通”小程序和向欲前往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教育部门)、用工单位、社区(村居)、酒店(宾馆)或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主动配合做好测温、查验“双码”、“报备凭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隔离观察等工作;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人员建议暂缓来(返)日喀则,确需来(返)的,严格执行“14+7”(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或“7+7”(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地区,盟)其他低风险县(区、旗)旅居史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其他低风险县(区)或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分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人员,请自觉履行返藏后在第1、4、7天各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的义务,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主动进行体温和症状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味觉减弱等异常情况,请及时到公立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已来(返)日喀则人员,特别是14天内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旅居史人员,进藏后行程码被赋“红码”、“黄码”或“星号”人员,请主动向本单位、社区、酒店、行业主管等部门报告,同时避免与其他人员的聚餐、聚会等活动,不前往公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就近就便前往公立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机场、火车疫情防控组、各陆路检查站要严格落实14天内有区外旅居史人员“报备凭证”的查验工作,对所有14天内有区外旅居史来(返)日喀则人员查验“双码”的同时查验其在“藏易通”小程序的“报备凭证”,未报备的,在各卡点现场完成报备后方可通行。

5、请广大市民群众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减少或避免前往密闭和人员聚集场所,不聚集、不扎堆,自觉做好亮码、测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勤洗手,就餐时使用公筷公勺等个人防护措施。

6、请广大市民群众提高防护意识,非必要不从国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购买商品,已购买的做好快递包裹的消毒消杀和个人防护。

7、各景区、商超、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影剧院、交通场站、公共交通工具等重点场所,要在入口处放置免洗手消毒液,配备必要的医用外科口罩,并严格落实通风、消毒、测温、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8、请广大市民群众正确认识接种疫苗的科学性、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主动前往接种点接种第一针(第二针、第三针)新冠病毒疫苗,提高自身防护能力。

9、请广大市民、游客朋友以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为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日喀则市新冠肺炎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