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日喀则日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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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最新通报,2020年10月24日,新疆喀什地区出现本土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这个信息提示我们目前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既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又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病传播风险,现对干部群众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10月10日以来有过新疆喀什地区旅居史的抵返日喀则市干部群众,应主动向所在单位、当地村居(社区)或所住宾馆报告。并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居家隔离14天后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须在指定的隔离点进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并开展2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观察。
二、请干部群众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新疆喀什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新疆喀什地区往返日喀则的所有人员,必须按照日喀则市的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三、干部群众要时刻保持注意个人防护意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的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四、用餐时,要选择安全放心原料,生熟食材分开存放。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避免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五、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日喀则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