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关于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审计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机构: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1-06-07

浏览次数: 0

根据自治区审计厅对我市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使用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并将整改报告通过日喀则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告。

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贵厅派出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的审计队伍,对我市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宝贵的工作建议,并向我市送达了《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审计报告》《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审计决定书》,为我们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极大的帮助。在此,我们向自治区审计厅长期以来给予我市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审计报告》(藏审报〔2021〕3号)、《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审计决定书》(藏审决〔2021〕2号)收悉后,我市高度重视,就《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审计报告》中提出的三个方面5项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深刻反思问题根源,对能够立即整改的事项立即整改,对不能够立即整改的事项限时进行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以前年度公租房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1.2018年,自治区下达日喀则市市直和桑珠孜区公租房建设任务576套(其中:市直296套、桑珠孜区280套),要求年内全面开工建设并形成实物工作量。但截至2021年3月1日,上述项目由于建设用地变更等原因尚未开工,仅完成前置手续、招投标及“三通一平”等工作。

整改情况:该项目为日喀则市2018年公租房建设项目(EPC),2021年3月24日进行第一次初步设计评审会,会后按照评审会上专家提出的要求对方案进行再次修改,于5月25日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预计6月中旬第二次初步设计评审会方案通过后,按照概算批复签订EPC总承包合同,立即进场开工建设。

2.2019年,自治区下达桑珠孜区公租房建设任务50套,要求年内全面开工建设并形成实物工作量。该项目实际于2020年4月开工建设,于当年11月完成主体工程终验,但截至2021年3月1日,由于项目附属工程未完工,致使部分公租房尚未完成分配入住。

整改情况:该项目已整改完成。2021年3月份开复工以来,桑珠孜区抓紧推进该项目附属工程建设,已于2021年4月30日完工,全部达到入住条件,并根据干部职工及低收入群体入住需求进行了分配,其中干部职工30套,低收入群体20套。

(二)2020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2020年,自治区下达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卡热社区卡热组棚户区改造项目1个,涉及194户。 但截至2021年3月4日,由于规划设计方案的不确定、土地未征收和选址变更等原因尚未开工,仅完成项目前期工作。

整改情况:2021年3月份开复工以来,桑珠孜区抓紧推进该项目建设,截至6月7日,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预计2021年7月20日前完成改造并投入使用。

二、安居工程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未按规定收取公租房租金。截至2020年底,桑珠孜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公租房共552套(不含乡镇72套),但其中甲龙沟小区(204套)和北郊幸福社区(168套)公租房自分配入住以来桑珠孜区住建局均未收取租金。

整改情况:该项目于2018年5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入住对象为桑珠孜区危房户及低收入群体,截至2021年3月份,未收取租金。2021年4月,桑珠孜区按照《日喀则市公租房管理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日喀则市行政事业单位公有住房租金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对甲龙沟与幸福小区公租房住户入住以来租金(0.4元/㎡)进行收缴,截至目前,已收缴2020年甲龙沟126户、幸福小区105户租金84670元,预计2021年7月底完成剩余租金(含2018年、2019年)收缴工作。

三、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未按规定的支付对象兑现租赁补贴

一是2020年12月31日,桑珠孜区住建局将区内366户、484名享受城镇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对象的2020年度补贴资金72.47万元通过财政局直接转入补贴对象本人银行账户;二是2020年12月15日,日喀则市南木林县住建局将县内30户、39名享受城镇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对象的2020年度补贴资金11.93万元通过财政局直接转入补贴对象本人银行账户。

整改情况:桑珠孜区、南木林县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西藏自治区城镇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掌握文件政策精神,同时在下步城镇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工作中,严格要求执行相关办法规定,确保租赁补贴发放精准到位,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桑珠孜区政府与珠峰城投签订的公租房协议显失公允

根据桑珠孜区住建局提供的相关资料反映:2018年自治区下达桑珠孜区公租房计划280套,计划总投资6054.43万元。项目实施工程中由于区财力困难且无较好建设用地,2019年10月9日桑珠孜区政府(甲方)与珠峰城投(乙方)签订合作建设协议及补充协议,协议约定:由乙方提供缺口资金和建设用地,项目建成后租金由乙方收取。经对珠峰城投进行延伸审计发现:珠峰城投将桑珠孜区2018年公租房项目纳入划拨给市住建局的土地上建设。由于桑珠孜区公租房建设项目用地变更,签订的协议约定租金由乙方收取,与《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关于政府投资的公租房租金按照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不符。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应督促桑珠孜区与珠峰城投进行协商,建议对合作建设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

整改情况:2021年4月,桑珠孜区与珠峰城投集团公司沟通协商,根据《公租房管理办法》规定,对协议内产权归属及租金收取等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内容为:该项目的业主为甲方(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桑珠孜区人民政府),待项目建成后,甲、乙方将576套房屋使用权交由丙方(珠峰城投集团公司),房屋产权归甲乙双方所有,其中296套公租房产权归甲方所有,280套公租房产权归乙方所有。

甲、乙方同意将公租房交由丙方统一管理使用,由丙方负责具体管理,按照非税管理规定收取租金作为投资回报,丙方的公租房使用年限为20年,从公租房投入使用起计算。20年使用期满后,丙方将使用权分别交还甲方、乙方。

2021年5月28日,市住建局、珠峰城投集团公司、桑珠孜区已正式签订补充协议,确保政府投资公租房租金严格按照非税收入管理执行。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下步工作中,我市继续将审计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针对查出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加紧督查督办,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一是加大本级财政配套力度,吸引社会资本等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项目建设需求。二是加大项目调度力度,精心组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切实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三是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保障性安居住房准入与退出机制,保证分配公平公正,管理科学规范。四是严格审核把关住房保障对象准入条件,在审查保障性安居住房准入时,将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成员信息与车辆登记、房屋产权登记、税收缴纳登记、企业注册登记以及养老保险等信息进行联网比对,精准筛选出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加强公租房日常管理,实行定期复核,对经济状况改善,不再符合相应住房保障条件的,及时予以调出。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