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日喀则市审计局部门预算

来源:日喀则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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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3-07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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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日喀则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日喀则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日喀则市审计局是市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市委对审计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本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自治区、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2.起草审计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审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审计建议。

3.向市委审计委员会和自治区审计厅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向市长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有关部门和县(区)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自治区、市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投资和以市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水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及财政收支;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市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自治区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与县(区)委、政府共同领导县(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区)审计机关的工作,组织县(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10.组织开展全市审计系统的专业培训、审计科研和审计领域的交流活动,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1.承办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组织的审计事项。

12.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市审计局应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系,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各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政工人事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承担重要文稿、工作报告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

2.法规科(审理科)

起草审计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负责起草审计业务管理及内部控制规定。负责审计项目计划、审计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审计整改监督检查工作。组织起草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组织起草审计结果公告。组织对机关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收支的内部审计。承担审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下级审计机构的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的核查。

3.财政审计科

组织审计国家、自治区、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以及县(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行政事业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党政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财政财务收支。

5.农业农村审计科

组织审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以及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

6.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组织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7.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审计科

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8.企业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9.社会保障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相关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他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10.经济责任审计科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以及县区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工作。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日喀则市审计局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931.90万元,比上年减少1193.63万元,下降28.93%,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政府投资审计服务费;支出预算2931.90万元,比上年减少1193.63万元,下降28.93%,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政府投资审计服务费。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1.00万元,比上年无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比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万元,比上年无变动;公务接待费1.00万元,比上年无变动。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7量,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0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82.30万元,比上年增长204.62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工资提标和休假包干提标经费及增加调入人员和新入职人员的工资、人头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平方米,车辆7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9万元,主要是:拟购置打印、复印一体扫描机。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0个,资金863.09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预算数(单位:万元)

年度绩效目标

“十三五”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业务经费。

200

推动提升专项资金支出效益

聘请外部专业技术人员经费


520

创新管理模式、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审计业务经费

40

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审计专项补助(中央转移支付)


37

有序推进审计工作和有效减少项目投资损失浪费。

网络安全等保测评经费

15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第一书记办事经费

4.5

驻村第一书记办事经费。

乡乡通视频运营及租赁费

4.8

工作需求和发展需求



机关事业单位党建经费



21.1

推动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等多方面提升,为党组织发挥核心作用提供有力支持。

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3

提升单位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单位法制建设水平。


用氧经费


17.69

在高海拔确保干部职工工作期间用氧充足稳定,有效提升工作效率。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附加:日喀则市审计局2025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