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自治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党中央决策和区党委、市委部署,在区党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协调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全市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区党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3.统筹指导协调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4.负责规划组织全市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编写党员教育教材,组织开展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5.负责做好全面宣传工作,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各新闻单位工作。组织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工作。
6.贯彻落实自治区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管理全市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全市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进口等。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防范和打击十四世达赖集团“藏独”反宣渗透。负责市内主要媒体及记者站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新闻系列职称评审,协助做好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
7.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全市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数字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指导互联网舆情信息分析研判、处置协调的监督管理。协调制定重大网络舆情宣传引导口径。
8.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全市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贯彻落实文化艺术事业政策法规,负责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9.负责管理全市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对电影作品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电影活动,承担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的合作交流等。
10.对全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指导协调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负责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
11.统筹指导全市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境内外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针对涉藏舆情,研究拟订对外宣传对策和舆论斗争策略,会同政法、网信等部门组织开展涉藏及反邪教等方面对外宣传和舆论斗争工作。负责拟订对外宣传口径。协调落实西藏白皮书、重大文章有关工作,配合做好人权宣传工作。
12.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涉藏外宣工作方针政策和区党委对外宣传工作战略规划,统筹协调全市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协调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市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市直各部门、各县(区)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配合做好境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
13.承担国防教育及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和贯彻落实国防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制定国防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国防教育工作。协调和指导社会国防教育宣传,普及国防知识。
14.受市委委托,会同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宣传文化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县(区)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15.对市委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方面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归口领导日喀则报社、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日喀则广播电视台。
16.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7.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管理机构
日喀则市文联。
(二)内设机构
市委宣传部内设8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新闻宣传科、宣传教育科(市国防教育办公室)、理论教育科、出版和版权科(市“扫黄打非”办公室)、文化改革和发展办公室、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干部科。
(三)直属事业单位
市委干部理论讲师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管理)、市电影站(独立核算)、市新华书店(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2,805.32万元,支出总计2,805.3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338.5万元,增长12.07%。主要原因:增加了第十八届珠峰文化旅游节经费、日喀则市“五比”竞赛表彰经费、日喀则与湖南广播电视台合作推广文旅招商引资项目、办公楼及新闻发布大厅维修费、康玛玛尼石非遗主题文产创新示范点建设项目、“黑土颂雪域情”龙藏系列文化交流活动经费、省级党报大型媒体采风项目、政治三力培训经费等项目。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2,805.32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2,805.32万元。
结余分配0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2,805.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5.3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2,80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2.32万元,占51.77%;项目支出1,353.00万元,占48.2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805.32万元,支出2,805.3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8.5万元,增长12.07%,支出增加338.5万元,增长12.07。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3.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1%。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36.85万元,增长12.0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3.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11.17万元,占82.4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71万元,占4.52%;卫生健康(类)支出72.68万元,占2.6%;住房保障(类)支出91.33万元,占3.2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1.78万元,占7.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03.67万元,支出决算为2,80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2.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04.9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96.41万元(其中的基本工资181.03万元、津贴补贴636.4万元、奖金128.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0.6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8.0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0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17万元、住房公积金91.33万元、医疗费8.1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2.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8万元(其中的医疗费补助0.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8万元)。公用经费147.3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47万元(其中的办公费13.7万元、水费1.16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1.86万元、差旅费3.59万元、维修(护)费6.22万元、租赁费、公务接待费8.88万元、劳务费22.51万元、工会经费17.25万元、福利费0.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3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17万元;资本性支出0.33万元(其中的办公设备购置0.23、其他资本性支出0.1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6%。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4万元,增长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4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4万元,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27万元,支出决算为37.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0.02万元,下降0.05%。主要原因是较往年出差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39万元,占76.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88万元,占23.83%。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39万元。其中:
2.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3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检测费,维修费、公务车运行油料费等。
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无增减。
3.公务接待费支出8.88万元,接待80次,2000余人。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02万元,下降0.23%。减少主要原因为接待任务较往年减少。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我部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4015.71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4015.71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7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