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和日喀则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日喀则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日喀则市委工作机关、日喀则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日喀则市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力。
3.在日喀则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巡察工作,配合日喀则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日喀则市委工作机关、日喀则市政府工作部门党组(党委)以及县(区)巡察工作。
4.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国家监委、自治区监委、自治区党委和日喀则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日喀则市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法规,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日喀则市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日喀则市相关规范性文件。
8.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巡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组织、机构编制等有关方面做好日喀则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和巡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自治区纪委监委、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中国共产党日喀则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决算公开包括委本级和日喀则市监察委员会、日喀则市委巡察机构,无二级预算单位。包括25个部(室、组)构成,分别为:
1.办公室(政策法规研究室);
2.组织部;
3.宣传部;
4.党风政风监督室;
5.信访室;
6.案件监督管理室;
7.第一监督检查室;
8.第二监督检查室;
9.第三监督检查室;
10.第四监督检查室(政治纪律监督检查室);
11.第五审查调查室;
12.第六审查调查室;
13.案件审理室;
14.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15.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16.信息中心;
17.卡热管理中心;
18.综合科;
19.秘书科;
20.督查科;
21.巡察一组;
22.巡察二组;
23.巡察三组;
24.巡察四组;
25.数据应用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5,663.67万元,支出总计5,663.6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5163.79万元、支出5163.79万元总计各增加499.88万元,增长9.68%。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双电源改造项目资金;二是增加机关周转房维修资金。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5,663.67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5,663.67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5,663.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63.6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5,66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2.64万元,占62.37%;项目支出2,131.03万元,占37.6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663.67万元,支出5,663.6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99.88万元,增长9.68%,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双电源改造项目资金;二是增加机关周转房维修资金。支出增加499.88万元,增长9.68%,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双电源改造项目资金;二是增加机关周转房维修资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63.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99.88万元,增长9.68%,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双电源改造项目资金;二是增加机关周转房维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63.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21.88万元,占86.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4.8万元,占6.09%;卫生健康(类)支出174.39万元,占3.08%;住房保障(类)支出222.59万元,占3.9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24.52万元,支出决算为5,66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748.55万元,支出决算为279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驻村生活补助。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220.01万元,支出决算为171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质保金未支出;二是卡热管理中心运行经费结余。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12.91万元,支出决算为41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主题教育整治整改组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330.39万元,支出决算为2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干部调出、退休等人员减少基本养老保险经费结余。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17.96万元,支出决算为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增部分追加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52.12万元,支出决算为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本级部分年中本级财政收回。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59万元,支出决算为14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干部调出、退休等人员减少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经费结余。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35.38万元,支出决算为3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人员调出、退休等人员减少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结余。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48.2万元,支出决算为22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人员调出、退休等人员减少住房公积金经费结余。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32.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99.8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32.7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增减。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增减。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46万元,支出决算为120.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90.14万元,增长297.3%,主要原因是2023年决算统计中除公用经费外要求往年未列入的业务经费中涉及“三公”经费统计进入,故增加该经费。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0.46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无增减。与2022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增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4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0.4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维修、保险、油料等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无增减。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90.14万元,增长297.3%,主要原因是2023年决算统计中除公用经费外要求往年未列入的业务经费中涉及“三公”经费统计进入,故增加该经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无增减。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无增减。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2089.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8.03%。
共组织对机关周转房维修等9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89.19万元。自评得分为87%。
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89.19万元,预算执行率90.61%。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机关周转房维修、卡热管理中心运维经费等9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度部门项目绩效自评汇总表 | ||||||||||||||||||||||
序号 | 部门名称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执行金额 | 自评得分 | 自评等级 | ||||||||||||||||
1 | 中国共产党日喀则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机关周转房维修 | 224.69 | 211.64 | 90.00 | 优 | ||||||||||||||||
2 | 中国共产党日喀则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卡热管理中心运维经费 | 900 | 664.91 | 70.00 | 良 | ||||||||||||||||
3 | 中国共产党日喀则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派出纪检组专网专线费 | 22.52 | 22.51 | 90.00 | 优 | ||||||||||||||||
4 | 中国共产党日喀则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乡乡通视频会议系统项目 | 8.78 | 8.78 | 100.00 | 优 | ||||||||||||||||
5 | 中国共产党日喀则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乡乡通视频租赁费 | 2.4 | 2.4 | 100.00 | 优 | ||||||||||||||||
6 | 中国共产党日喀则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纪委监委业务经费 | 300 | 281.78 | 90.00 | 优 | ||||||||||||||||
7 | 中国共产党日喀则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巡察业务经费 | 300 | 300 | 100.00 | 优 | ||||||||||||||||
8 | 中国共产党日喀则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双电源线路保障项目 | 50.22 | 50.22 | 100.00 | 优 | ||||||||||||||||
9 | 中国共产党日喀则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 | 1020 | 546.95 | 50.00 | 中 | ||||||||||||||||
合计 | 2828.61 | 2089.19 | 87 |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市纪委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357.02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无增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市纪委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8996.76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4824.76平方米,业务用房1862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231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其他用车1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办公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