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司法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日喀则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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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9-23 10:32

日喀则市司法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2

一、部门(单位)职责................................................................2

二、机构设置.................................................................................2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3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5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三定方案涉密)

二、机构设置

纳入日喀则市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

(一)日喀则市司法局部门本级

(二)日喀则市司法局下属单位2家

日喀则市珠峰公证处、日喀则市法律援助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2,935.42万元,支出总计2,935.4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880.04万元,增长42.81%。主要原因:一是干部职工工资及相关五险一金调增;二是2022年度因疫情未能开展部分业务,2023年各类业务拓展。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2,935.42万元,全部均为财政拨款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80.04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各类业务拓展需求增加,干部职工工龄折算补发及正常晋升等调增。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2,935.42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2509.24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81.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5.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8.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80.04万元,增长42.81%,主要原因:2023年各类业务拓展需求增加,干部职工工龄折算补发及正常晋升等调增。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2,935.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35.4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2,93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0.02万元,占55.53%;项目支出1,305.40万元,占44.4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935.42万元,支出2,935.4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80.04万元,增长42.81%,主要原因:一是干部职工工资及相关五险一金调增;二是2022年度因疫情未能开展部分业务,2023年各类业务拓展。

支出增加880.04万元,增长42.81%,主要原因:一是干部职工工资及相关五险一金调增;二是2022年度因疫情未能开展部分业务,2023年各类业务拓展。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5.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80.04万元,增长42.81%,主要原因:一是干部职工工资及相关五险一金调增;二是2022年度因疫情未能开展部分业务,2023年各类业务拓展。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5.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2509.24万元,占85.4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1.73万元,占6.19%;卫生健康支出85.75万元,占2.92%;住房保障(类)支出158.7万元,占5.4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84.21万元,支出决算为2,93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8%。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573.59万元,支出决算为119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时明确党建经费和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功能科目不允许有行政运行支出科目,根据实际支出调为相对应科目。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7.9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党建经费和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列入年初编报预算时列入功能科目行政运行中,实际执行时财政明确列入功能科目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107万元,支出决算为12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人民调解业务拓展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用于人民调解业务经费列入到基层司法业务科目。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

年初预算为203.73万元,支出决算为32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年初预算数为市本级普法宣传经费,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出123.96万元用于普法宣传业务。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7.48万元,支出决算为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年初预算数为市本级部分法律顾问经费,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出0.78万元用于律师管理事务。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

年初预算107.87万元,支出决算为32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8.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45万元仲裁委员经费,由于2023年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投入使用,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用于公法大厅各类支出168.91万元。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

年初预算39.62万元,支出决算为3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考点减少法考经费实际发生34.83万元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

年初预算42.04万元,支出决算为4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用于社区矫正业务0.46万元。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

年初预算57.18万元,支出决算为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用于法治建设38.72万元。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信息化建设(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用于宽带改成专线费用7.07万元。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年初预算281.22万元,支出决算为26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各类业务实际发生支出262.36万元从转移支付资金中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148.59万元,支出决算为12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人社部门规定的基数为统筹保险。年初编报预算时根据人员信息为每月应发工资自动生成五险一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

年初预算14.79万元,支出决算为1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为公益性岗位人员保险部分,其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名公益性岗位人从4月份起退休,12月份才招聘新增一名。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年初预算42.92万元,支出决算为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为公益性岗位人员保险部分,其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名公益性岗位人从4月份起退休,12月份才招聘新增一名。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79.42万元,支出决算为7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统筹基数由人社局规定,年初预算数为财政一体化根据人员信息自动生成。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17.8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统筹基数由人社局规定,年初预算数为财政一体化根据人员信息自动生成。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111.44万元,支出决算为1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统筹基数由住建局规定,年初预算数为财政一体化根据人员信息自动生成。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53.9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住房补贴年初预算数为财政一体化根据人员信息自动生成行政运行津贴补贴科目,实际支出科目应列入住房保障支出购房补贴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0.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91.8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729.9万元、津贴补贴183.42万元、奖金13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9.9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2.3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4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36万元、住房公积金104.7万元、医疗费7.9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8.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生活补助63.34万元、奖励金0.7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万元。公用经费138.1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5.9万元、印刷费4.19万元、水费0.84万元、电费1.29万元、邮电费2.64万元、差旅费3.65万元、公务接待费2.04万元、劳务费10.81万元、工会经费29.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8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单位不涉及)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单位不涉及)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2.56万元,支出决算为42.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2.47万元,增长6.17%,主要原因是上年因疫情出差相对较少,今年出差较多从而燃料费和车辆维修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0.52万元,占95.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4万元,占4.79%。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5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维修维护及燃料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0.51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上年因疫情出差相对较少,今年出差较多从而燃料费和车辆维修费增加。

    2.公务接待费支出2.04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0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接待173人次;主要用于上级业务部门和援藏律师等工作组。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1.96万元,下降2,551.30%,主要原因是上年因疫情工作组减少。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6个,二级项目16个,共涉及资金793.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7.18%。共组织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5.9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度区级中央转移支付资预算为234.88万元,第二批转移支付资金91.07万元,全年合计收入325.96万元(其中业务装备款82.85万元),支出224.79万元,结余101.16万元,执行进度为68.96%。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反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普法经费、法律援助等16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包括项目绩效自评表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普法宣传项目绩效自评表:

 

普法宣传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普法宣传经费项目

主管部门

日喀则市司法局

实施单位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B)

分值

执行率
  (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03.73

327.69

10

160.84%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03.73

327.69

10

160.84%

1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落实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安排的相关普法工作任务

已完成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
  (20分)

经济成本

年度预算数

203.73万元

327.69万元

20

20


产出指标
  (30分)

数量指标

法治阵地

3座(处)

3坐(处)

10

10


数量指标

督导次数

10人次

15人次

10

10

扩大督导覆盖面

数量指标

宣传活动法治文艺等场次

18场次

18场次

10

10

加大宣传力度

效益指标
  (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助推依法治藏

10

8


社会效益指标

法治教育陈地作为一个长期性工作,持续融入城市群众日常生活

10

8


社会效益指标

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合法合规的经济环境

10

8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全市普法工作满意度

95%

98%

10

9

收到群众好评

总分

90

83

——

 

普法宣传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90分,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3分。全年预算数为203.73万元,执行数为327.69万元,完成预算的160.8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全面检验“八五”普法工作成效,推进“普法”工作落地见效,市普法办组织15家相关部门组成5个督查组,对全市18个县(区)、40家市直部门开展了“八五”普法中期督导实地检查,总结了“八五”普法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查找了普法工作中的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为迎接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检查打牢了坚实基础。圆满完成了自治区“八五”普法中期督导评估验收。二是围绕普法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开展各类宣传、宣讲100余场次,发放法律法规、政策读本、宣传用品2.8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达30万余人次。三是文艺创作,推动普法内容具体化。打造《小扎说法》智能普法平台,开辟“法治日喀则”访谈栏目和“珠峰说法—以案释法”法治短视频栏目,新创作了40多部普法微视频和小品、相声类法治节目,获赞6.5万人次,浏览量达1180.2万人次。四是抓好氛围营造,推动普法形式趣味化。开展18县(区)法治文艺巡演,现场观看群众3.2万人次,通过新媒体刊播演出节目浏览量达500万+,效果明显,反响强烈。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深入基层宣传力度不够;二是基层普法宣传队伍素养有待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二是进一步提升普法针对性,将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心下沉到乡镇和村居。

 

法律援助经费自评表:

法律援助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法律援助工作经费项目

主管部门

日喀则市司法局

实施单位

公法科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A)

全年执行数
  (B)

分值

执行率
  (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74.07

74.07

74.07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74.07

74.07

10

100%

1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保障社会弱势群体获及时、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目标2:组织开展法律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培训

已完成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
  (20分)

经济成本

市本级年度预算数(万元)

18.5

18.5

20

20


产出指标
  (30分)

数量指标

律师值班次数

160次/年

160次/年

5

5


数量指标

组织培训次数

2次/年

2次/年

5

5


质量指标

按时办结案件

5

5


质量指标

按计划完成培训任务

5

5


质量指标

为受访者提供高效的服务

5

5


数量指标

值班补助标准

80元

80元

5

5


效益指标
  (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

10

8


社会效益指标

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10

8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0

8


满意度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法律援助对象法律服务满意度

95%

90%

10

8


总分

90

82

——

法律援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90分,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2分。全年预算数为74.07万元,执行数为740.07万元,完成预算的160.8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98件,免费代写法律文书6089份,提供法律咨询7709人次。

 

法律职业资格支出绩效自评表:

法律职业资格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经费项目

主管部门

日喀则市司法局

实施单位

政治处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A)

全年执行数
  (B)

分值

执行率
  (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9.62

39.62

34.02

10

86%

8.6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39.62

39.62

34.02

10

86%

8.6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组织市区范围内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的报名、租用考场、做好考务工作各项保障工作等。

基本完成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
  (20分)

经济成本指标

年初法考预算数

39.62万元

34.02万元

20

15.6

根据优化法考考场考场数量减少

产出指标
  (30分)

数量指标

法考批次

2次

2次

3

3


数量指标

法考人数(客观题机位数)

450人

450人

3

3


数量指标

法考人数(主观题机位数)

200人

200人

3

3


数量指标

考场数

12个

12个

3

3


数量指标

考务人员数(监考、技术保障、后勤保障)

250人

250人

3

3


数量指标

法考设备(彩色打印机、识别仪、扫描仪)套数

1套

1套

5

5


质量指标

参考率

90%

90%

3

3


时效指标

客观题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完成时间点

及时

及时

3

3


质量指标

出现故障率

1%


4

4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为本市提供更多更专业的法律服务人才、促进法治化进程、更好促进公平正义、保护人民合法权益

良好

良好

15

15


社会效益

为“法治珠峰建设”添砖加瓦

优良

优良

15

15



满意度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考生满意度

90%


10

9


总分

90

84.6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90分,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4.6分。全年预算数为39.62万元,执行数为34.02万元,完成预算的8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组织全市范围内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的报名、租用考场、做好考务工作各项保障工作等。

(三)部门评价结果(同上)。

(四)财政评价结果(无)。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市司法局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38.1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14万元,增长3.8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工会经费财配部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单位不涉及)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3,780.85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670平方米,业务用房894.5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2,216.3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应急保障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办公室机要取件及各业务科室市内办公使用。2023年年末2辆执法执勤车辆已处于待报废处置状态,待财政局下达核减批复后按相关规定核减。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功能科目解释:1.基层司法业务: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等支出。2.普法宣传: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3.律师管理: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律师管理和法律顾问的相关支出。4.公共法律服务: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5.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及管理的相关支出。6.社区矫正: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相关支出。7.法治建设:反映全面依法治国相关工作和行政立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方面。8.信息化建设:反映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9.其他司法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司法方面的支出。


附件:2023-132001-日喀则市司法局本级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