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工商联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3)代表和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正确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4)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民营经济,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法律、投融资、技术、人才、标准、信用、合规等方面的服务。
(5)协助市委“两新”工委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和商(协)会党建工作,加强对所属商会和会员企业党建、群团工作的指导。
(6)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依法治企、依法经营、依法维权。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日喀则市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 共1个。
(一)日喀则市工商业联合会部门本级。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安全、信访、档案、督查、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制定机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机关干部人事、工资福利、教育培训、人才队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和党群等工作。负责拟订重点课题调研计划,组织开展综合性调查研究。负责对工商联参政议政和民营经济发展等重要课题组织调查研究,提出相关建议。负责市工商联向自治区政协及市政协提出提案选题的建议,并组织调研和起草工作。负责学习掌握国家及自治区、市有关经济政策,掌握民营企业发展状况。负责围绕全市民营企业发展情况和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调研、评估。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咨询、科技创新、信用融资、防范风险、诚信建设等服务;承担协助政府开展招商引资、经贸交流、区域经济合作等活动的具体工作。负责为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走出去”提供服务,组织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参与国内外、区内外经贸活动。根据授权,承担全市工商联系统外事、港澳台、对外交流等工作的管理协调。负责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和混合所有制改革。负责联系、指导县(区)工商联的经济服务工作。
2.组织建设科。负责推动、指导全市各级工商联、商(协)会、会员企业的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的日常联系、情况收集,做好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考察和档案整理工作。负责市工商联常委会、执委会(商会理事会)自身建设和代表(理事)任期制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市工商联(商会)换届的组织人事工作,指导县(区)工商联换届工作。指导做好直属会员、商(协)会等的党建、群团工作。负责推动、指导商(协)会的改革发展,组织开展对县(区)工商联和直属会员的评价工作。负责牵头组织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和全市工商联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民营企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定工作。负责组织直属会员单位党组织开展各项主题活动。承担工商联系统表彰奖励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联合会、市非公有制企业和商(协)会行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参与协调劳动关系的具体工作。负责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承担对民营企业的法律知识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评价工作。负责指导县(区)工商联法律工作。负责推进商会仲裁调解工作。负责深入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参与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组织开展民营企业评价营商环境工作,协同做好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工作。负责联系、指导、规划全市工商联系统乡村振兴、光彩事业、就业创业、公益慈善等社会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投身光彩事业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负责同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的联系,了解、掌握和反映他们的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民营企业的经验和代表人士的优秀事迹。负责协调和推动做好民营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协助市工商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做好全市工商联系统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做好民营经济领域舆情引导工作。负责推动民营经济领域文化建设和文化繁荣活动。负责指导县(区)工商联和会员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466.57万元,支出总计466.5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4.81万元,增长5.61%。主要原因:一是民营企业培训项目增加。二是工资变动增长。三是其他运转经费等。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466.57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466.57万元。
结余分配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466.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6.5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46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5.47万元,占80.47%;项目支出91.09万元,占19.5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66.57万元,支出466.5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81万元,增长5.61%。主要原因:一是民营企业培训项目增加。二是工资变动增长。三是其他运转经费等。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6.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81万元,增长5.61%,主要原因是民营企业培训项目增加及工资变动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6.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4.33万元,占78.0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95万元,占12.63%;卫生健康(类)支出19.81,占4.25%;住房保障(类)支出23.47万元,占5.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2.54万元,支出决算为46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32.54万元,支出决算为46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4.33万元,其中:工商联事务360.46万元;--行政运行267.1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3.28万元,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25万元--组织事务1.62万元。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95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2.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68万元;就业补助26.27万元--社会保险补贴7.74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18.53万元。三是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9.81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5.7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09万元。四是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23.4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5.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7.4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37.9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0(类)支出0万元,占0%;0(类)支出0万元,占0%;0(类)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0(类)支出0万元,占0%;0(类)支出0万元,占0%;0(类)支出0万元,占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06万元,支出决算为11.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0.32万元,下降2.8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06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增加(减少)万元,增长(下降)0%。与2022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06万元,主要用于下乡调研正常接送公务车辆维护费、油料费、保险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6.06万元,增长121.2%。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0.32万元,下降0.02%,主要原因是:到县区工商联、民营企业调研次数多,车辆老化维修养护多。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日喀则市工商业联合会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91.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9%。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市工商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紧扣“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大力践行“四敢”要求,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一是持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法律法规政策、“五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牢固树立国家意识 公民意识 法治意识”等宣讲会7场次,受众560余人。先后选派30余名民营经济人士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举办“深化理想信念教育 提升干部业务能力”专题培训班,邀请自治区工商联有关领导和市委党校老师作专题辅导。召开民营企业迎新春座谈会、民族团结联谊会、专题讲座和民营企业党建、意识形态、廉洁从业工作部署会,组织民营企业党员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爱国教育基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不断深化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增强爱党爱国意识、听党话跟党走意识、反腐倡廉意识。旗帜鲜明开展反分裂斗争,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二是强化党建引领,不断提升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水平。按照“两新”工委工作部署,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党建工作部署会、培训会,开展党建工作专题调研,建立工商联党员干部联系会员企业党建指导员制度,编制民营企业党支部党组织活动手册,强化业务指导,不断规范企业党建制度和发展党员等工作,深入推进民营企业党建“有效覆盖”行动。市工商联117家直属会员企业中,已建立党组织78家,党组织覆盖率达66.67%。今年新组建党支部2个,新发展党员10名。符合“三有”标准企业106家,覆盖率达90.5%以上。打造“双强六好”“四个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5个,14家党支部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在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首次组织23名工商联系统干部、民营企业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赴江西井冈山进行专题培训,扎实办好市内培训,组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1次,集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次,不断提升企业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抓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坚持以学促干,持续推动主题教育见行见效。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5项重点措施。市工商联机关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会等形式开展专题学习17次、专题研讨6次、专题党课4次、宣讲9场次。围绕3个调研课题深入民营企业面对面座谈交流29次,梳理突出问题5个,为民办实事9件,取得阶段性成果。及时召开企业党组织主题教育部署会,发放各类学习资料、必读书籍等235份、宣讲资料329份。结合企业党员分散性流动性大、无法集中的实际,通过企业支部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等平台推送主题教育学习内容,指导企业党组织主题教育有力有序开展。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概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日喀则市工商联2023年党建经费年初预算数为4.06万元,支出数为4.06万元,完成率达到100%;2023年法律顾问项目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支出数为3万元,完成率达到100%;2023民营企业考察及培训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支出数为14.79万元,完成率达到99%;2023年两新组织党员活动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支出数为2.5万元,完成率达到100%;2023三大节日慰问活动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84万元,支出数为3.49万元,完成率达到91%;2023专项业务经费年初预算数为51.56万元,支出数为50.26万元,完成率达到97%;2023第一支部书记工资差额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数为5.38万元,完成率达到100%。
2.概述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日喀则市工商联2023年总体绩效目标达到80.17%。
当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日喀则市工商联2023年在预算执行缓慢,主要原因:民营企业培训考察及广告制作等费用未能及时报账,导致项目资金未能及时支出。下一步将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及落实项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切实保障相关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三)部门评价结果。
日喀则市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无重点项目。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市工商联机关运行经费375.4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29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2023年追加油料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市工商联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日喀则市工商业联合会借用市政府办公用房。
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到县区工商联、民营企业开展调研,市内开会、取送件短途接送。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