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日喀则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推广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开展以青稞为主的高原特色农作物品种的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育种理论与栽培技术的研究,培育适应不同生态环境条件的各类农作物优良品种。
2、开展新型植物保护技术和有机肥料有效施用技术的研究,开展可持续发展的农牧业生产模式的研究推广工作。
3、负责各类农作物优良品种的良种繁育及配套高产栽培技术的指导工作。
4、开展高原特色畜牧业资源、畜禽品种资源的保种选育与优化饲养、优良牧草品种选育与草产业开发、草地生态环境保护、畜禽重大疫病综合防控的技术研究。
5、组织开展国内外农牧业实用新技术、新产品及农作物新品种、畜禽、牧草良种的引进和试验示范。
6、开展高原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和食品开发技术研究。
7、开展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
8、承担实施国家、自治区、市农牧业科技计划项目。
9、为制定农牧业发展规划提供技术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产过程中的难题攻关。
10、整理收集农牧业科技成果信息,开展农牧业技术培训工作。
11、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日喀则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推广中心属于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我单位设置部门内设机构10个,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农作物研究所、畜牧研究所、果蔬研究所、综合实验室(作物与土壤肥力检测中心)、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研究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畜牧技术推广服务站10个科室。
第二部分 日喀则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推广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日喀则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推广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日喀则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推广中心2023年收入总计为7424.66万元,2022年日喀则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收入总计为3381.53万元,同比增长4115.50万元,增长121.71%,主要原因是日喀则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日喀则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日喀则市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三部门合并决算,日喀则市农业科学研究所部门改名日喀则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推广中心,同时增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畜牧技术推广服务站两个科室。2023年支出合计7424.66万元,2022年日喀则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支出合计3381.53万元,同比增长4115.50万元,增长121.71%,主要原因是日喀则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日喀则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日喀则市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三部门合并决算,日喀则市农业科学研究所部门改名日喀则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推广中心,同时增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畜牧技术推广服务站两个科室。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日喀则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推广中心2023年收入合计7424.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24.66万元,占收入合计100%,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3381.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09.16万元,占收入合计97.86%;年初结转和结余72.37万元,占收入合计2.14%,同比增长4115.50万元,增长121.7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日喀则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推广中心2023年支出合计742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64.8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2.83%;项目支出2759.7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7.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日喀则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推广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24.66万元。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7424.66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208.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7.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2.58万元;农林水支出629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8.9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日喀则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推广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24.66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208.32万元,占总支出2.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7.53万元,占总支出6.30%;卫生健康支出182.58万元,占总支出2.46%;农林水支出6297.30万元,占总支出84.82%;住房保障支出268.94万元,占总支出3.6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208.32万元,其中:其他应用研究支出65.82万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42.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7.53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9.42万元;社会保险补贴62.9万元;其他社会福利支出25.02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0.1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82.58万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182.58万元。
4.农林水支出6297.30万元,其中:事业运行3745.85万元;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18.84万元;农业生产发展808.57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30.33万元;耕地建设与利用1017.2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576.5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268.94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268.9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日喀则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推广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64.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21.6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43.2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无相关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无相关收入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日喀则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推广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84.34万元,2022年日喀则市农业科学研究所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34.26万元,同比增长50.08万元,增长146.18%。主要原因是日喀则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日喀则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日喀则市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三部门合并决算,日喀则市农业科学研究所部门改名日喀则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推广中心,同时增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畜牧技术推广服务站两个科室。
日喀则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推广中心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34万元,占比100%;公务接待费0元,占比0%;因公出国(境)费0元,占比0%;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占比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日喀则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推广中心基本支出4664.89万元。一是人员经费4221.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058.8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627.70万元、津贴补贴40.96万元、奖金383.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9.4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2.5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7.20万元、住房公积金268.94万元、医疗费0.3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8.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2.78万元(抚恤金77.74万元、生活补助15.21万元、医疗费补助35.7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09万元);二是公用经费443.29万元,具体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443.29万元(办公费33.37万元、印刷费2.39万元、咨询费3.41万元、水费9.78万元、电费14.68万元、邮电费32.89万元、差旅费31.03万元、维修(护)费8.99万元、培训费4.26万元、劳务费58.28万元、工会经费54.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51万元、其他交
通费用2.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7.8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日喀则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推广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65.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60万元,占比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日喀则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推广中心拥有房屋面积18550.45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744.05平方米,业务用房5057.78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10748.65平方米。
车辆18辆,其中:应急保障车9辆,其他用车9辆(包括3辆三轮车)。
年末在建工程2596.27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日喀则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推广中心预算单位在中心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农牧业科学研究推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全面落实市财政局关于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优化资金配置为目的。按照《预算法》并结合我中心实际工作,2023年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和资金绩效等方面更加重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督促项目资金相关科室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大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预算绩效跟踪管理主体和职责。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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