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日喀则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日喀则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日喀则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日喀则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和日喀则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日喀则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日喀则市委工作机关、日喀则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日喀则市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力。
(三)在日喀则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巡察工作,配合日喀则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日喀则市委工作机关、日喀则市政府工作部门党组(党委)以及县(区)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国家监委、自治区监委、自治区党委和日喀则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日喀则市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法规,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日喀则市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日喀则市相关规范性文件。
(八)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巡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组织、机构编制等有关方面做好日喀则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和巡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自治区纪委监委、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日喀则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预算公开包括委本级和市监委、市委巡察机构无二级预算单位,包括25个部(室、组)构成,分别为: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研究室);
(二)组织部;
(三)宣传部;
(四)党风政风监督室;
(五)信访室;
(六)案件监督管理室;
(七)第一监督检查室;
(八)第二监督检查室;
(九)第三监督检查室;
(十)第四监督检查室(政治纪律监督检查室);
(十一)第五审查调查室;
(十二)第六审查调查室;
(十三)案件审理室;
(十四)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十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十六)信息中心;
(十七)卡热管理中心;
(十八)综合科;
(十九)秘书科;
(二十)督查科;
(二十一)巡察一组;
(二十二)巡察二组;
(二十三)巡察三组;
(二十四)巡察四组;
(二十五)数据应用中心。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日喀则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日喀则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
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收支总预算5760.4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69.95万元、上年结转490.4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59.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4.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1.01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5760.43万元,同比减少464.0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类收入。其中:上年结转490.48万元, 占8.51%;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69.95万元,占91.49%。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5760.43万元,同比减少464.0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类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613.8万元,占62.73%;项目支出2146.63万元,占37.27%。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60.43万元,同比减少464.0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类支出。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5269.95万元、上年结转490.4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59.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4.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1.0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69.9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93.72万元,主要原因:项目类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69.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69.27万元,占82.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17万元,占8.64%、卫生健康支出204.51万元,占3.88%、住房保障支出241.01万元,占4.5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2717.4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3.37万元,下降2.63%。主要是减少上年工龄折算补发资金部分。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1741.1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5.47万元,上涨1.48 %。主要是党建经费预算收入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预算数为401.1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4.25万元,下降3.43%。主要是项目类预算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1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53.8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2154.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0.1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4.0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06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工伤保险、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25.3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独生子女费、休假探亲费)88.6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9.43万元、住房公积金241.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8.86万元。
公用经费359.91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0.2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7.92万元、电费42.84万元、邮电费15.48万元、物业管理费4.9万元、差旅费10.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6.44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劳务费7.5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福利费0.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6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公务通讯补贴19.54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75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1万元、食堂补助62.93万元、食堂等运转补助18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3万元、加班费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41万元)316.89万元、工会经费43.0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0.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
202.47万元,公务接待费8 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20.07万元,压缩(减少)8.71%,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提出的政府部门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2024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20辆,国内公务接待112批次、667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日喀则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日喀则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委本级和市监委、市委巡察机构,25个部(室、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37.2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42.3万元,降低12.89%。主要是卡热管理中心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日喀则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2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纪检监察、巡察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3个,资金5760.43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473.05万元,地方资金5287.38万元。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日喀则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没有扶贫资金预算支出。
(六)政府债务情况。中国共产党日喀则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没有政府债务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中国共产党日喀则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委本级和市监察委员会、市委巡察机构)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中国共产党日喀则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的专门性纪检监察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指中国共产党日喀则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纪检监察业务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纪检监察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指纪检监察行政编制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以及丧葬补助费。
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纪检监察行政编制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纪检监察行政编制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年平均数,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西藏特殊津贴、津贴补贴、工龄折算、住房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西藏特殊津贴、津贴补贴、工龄折算、住房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