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旅游发展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日喀则市旅游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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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6-06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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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日喀则市旅游发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日喀则旅游发展局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日喀则市旅游发展局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日喀则市旅游发展局预算数据分析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收入总体情况

三、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日喀则市旅游发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旅游产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并负责指导监督。研究拟订全市旅游政策措施,起草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2、配合自治区旅游发展厅推进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发展规划,协调推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组织日喀则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旅游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全时旅游发展。

4、统筹推进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统筹旅游产业发展的国家和地方财政投资,推动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负责组织编制旅游招商引资项目目录,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

5、指导、推进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旅游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6、统筹规划旅游产业建设,组织实施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实施“旅游+”战略,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7、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旅游市场发展,对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旅游市场。

8、负责旅游市场执法和旅游投诉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市性、跨县域旅游市场重大案件,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9、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0、指导市旅游协会工作。组织实施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点)的星级和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及复核工作。负责旅游政风行风建设,着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提高游客满意度。

11、拟订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规划。研究拟订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旅游教育、培训机构和旅游企业的教育培训工作。

12、与市文化局建立融合发展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旅游和文化融合发展。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根据职能对接自治区文化厅和旅游发展厅,形成工作合力。

13、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工作新闻发布、对外宣传报道、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提案议案、信访、安全、维稳、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和旅游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协调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党群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2、市场管理科。拟订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对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行社和分社等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旅行社和导游日常管理。组织实施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点)的星级和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及复核工作。指导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承担旅游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旅游诚信体系建设、旅游行风建设和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3、规划财务科。拟订并组织实施旅游业发展规划。负责进行旅游资源的普查和评估,建立旅游资源档案。指导并组织实施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旅游景区(点)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审核重点旅游区域和重点旅游项目的规划和开发建设。指导、促进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实施“旅游+”战略,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协调推动旅游业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和组织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内部政府采购工作。

4、交流合作科。研究和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制定年度促销计划,组织实施旅游市场重点促销活动。组织日喀则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负责旅游品牌体系建设、旅游线路开发及宣传推广工作。协调旅游节庆会展活动的组织工作。指导、协调特色潜力行业整合转化为旅游产品工程,组织指导旅游宣传品的设计和制作。指导市旅游协会工作。会同文化、商务部门协调与区内外旅游组织间的合作与交流;负责组织编制旅游招商引资项目目录,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负责旅游人才引进工作。

5、市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整合市旅游发展局有关旅游执法职责,组建市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在市旅游发展局加挂市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承担法律法规赋予本市的执法职责,统筹本市旅游市场执法和旅游投诉受理等工作,负责组织查处跨县区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承担各县行政执法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考核评价等职能。市旅游发展局不再单设承担执法职能的内设机构。桑珠孜区不设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其执法工作由市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承担。市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设综合行政法一大队、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均为科级建制。

6、各县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由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承担。

7、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乡镇整合各类站所力量资源,设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统一负责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领域的执法工作,承担日常巡查、问题线索发现、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配合开展执法等工作。

8、新设市旅游发展局所属旅游服务中心,正科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9、新设市旅游发展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科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日喀则市旅游发展局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日喀则市旅游发展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

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日喀则市旅游发展局2024年部门收支总预算6069.4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21.27万元,上年结248.1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708.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11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日喀则市旅游发展局2024年收入预算6069.42万元,同比减少2937.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年结转资金量大,共有4761.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21.27万元,占95.91%;上年结转248.15万元,占4.09%。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日喀则市旅游发展局2024年支出预算6069.42万元,同比减少2937.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年结转资金量大,共有476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4.69万元,占20.84%;项目支出4804.73万元,占79.16%。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日喀则市旅游发展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69.42万元,同比减少2937.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年结转资金量大,共有4761.0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21.27万元,上年结转248.1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708.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1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日喀则市旅游发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69.42万元,同比减少2937.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年结转资金量大,共有4761.0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69.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15.28万元,2023年预算中未列此科目,故不存在可比性。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5708.93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28.78万元,增长0.51%,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预算人数比2023年多一人,使相应的工资、公用等各项支出相应增加;二是2024年旅游专项资金预算比2023年多。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190.3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42.77万元,增长28.98%。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中新增职业年金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70.7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3028.46万元,降低43.79倍。主要原因为2023年卫生健康支出中包含了2022年疫情期间滞留人员静默管理期间酒店、宾馆、家庭旅馆住宿费70%部分的结转资金3038.94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84.1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4.6万元,增长5.79%。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人数比2023年多。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日喀则市旅游发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264.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37.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9.94万元、津贴补贴518.95万元、奖金56.7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2.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1.9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5.5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3.8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0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38万元、住房公积金84.11万元、生活补助36.58万元、医疗费补助8.6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85万元。

公用经费127.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万元、印刷费0.23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11万元、差旅费18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97万元、劳务费4万元、工会经费14.85万元、福利费0.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9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日喀则市旅游发展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6.67万元,比2023年增加2万元,增长13.63%。其主要原因为,我局旅游执法对市区及县级旅游景区景点,安全生产检查督导次数较多,故出车次数也多,所以2024年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中列出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但2024年公用经费中“三公”经费预算与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是0增长。

(一)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同上一年一致,无增减。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比2023年无增减,其主要原因我局公务用车编制5辆,实有5辆,故无购置车辆计划;公务用车运行费为15.7万元,比2023年增加2万元,增长13.63%。其主要原因为,由于我局旅游执法对市区及县级旅游景区景点,安全生产检查督导次数较多,故出车次数也多,所以2024年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预算中列出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但2024年公用经费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与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相比是0增长。

(三)公务接待费为0.9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无增减,其主要原因为,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政府过紧日子等相关文件精神,控制公务接待费用。2024年我局公务用车数为5辆,2024年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次、预计每次接待人数17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日喀则市旅游发展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日喀则市旅游发展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日喀则市旅游发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127.06万元,同比增加2.9万元,增长2.34%,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人数比2023年多。主要包括:办公费6万元、印刷费0.23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11万元、差旅费18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97万元、劳务费4万元、工会经费14.85万元、福利费0.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9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日喀则市旅游发展局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7万元,均为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日喀则市旅游发展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1个,资金4556.58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3563万元,地方资金993.58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个,项目名称G219生态厕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3563万元,占年初预算总额的58.7%。

年度绩效目标表

(      2023 年度)

填报日期: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08928827660

项目名称

G219生态厕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日喀则市旅游发展局 134001

实施单位

日喀则市旅游发展局

项目属性

新增项目

项目期

2023年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项目资金总额

3563

    其中:财政拨款

3563

          其他资金

0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指标方向性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旅游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调整变更数量

5

%

10

反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旅游基础设施完善提升率

90

%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旅游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质量

定性

合格

座(处)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通过率

=

100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超出规定期限未完成设施数量

3

%

5

反向指标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超出概算总金额成本

1

%

5

反向指标

成本指标

社会成本指标

带动当地农户就业增收

5

万元

10

正向指标

成本指标

生态环境成本

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

定性

长期促进

座(处)

1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项目建设群众满意度

90

%

10

正向指标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日喀则市旅游发展局2024年无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六)政府债务情况。

日喀则市旅游发展局2024年无政府债务及相关事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日喀则市旅游发展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