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日喀则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批复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批复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应急管理局2022 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2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日喀则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应急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第三条 市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市委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策,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执行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县(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县(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县(区)、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按照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的安排,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市辖区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指导、协调市地震局开展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西藏特点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较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普及公众知识,提升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有关职责与分工
1.与市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气象局、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信息。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建立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2)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3)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4)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5)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农牧业日常抗灾减灾防灾职责。(6)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市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全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2)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市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分工。(1)市应急管理局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级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2)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法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2.安全生产基础科负责非煤矿山(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技术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市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3.应急指挥协调科(安委会办公室)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执行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日喀则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救灾和物资保障科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5.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火灾防治管理科)负责查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排查事故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隐患整改;承办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指导各县(区)高危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6.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参与事故抢救;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综合监督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工作;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演练;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和网站系统的维护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值守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工作。
7.安全生产培训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培训,承担市工矿商贸市场经营单位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资格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管理有关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市场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8.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第四条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消防救援、森林消防两支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承担相关火灾防范、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等工作。
第五条 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六条 本规定由市委,市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9年 6 月3 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收入总计为4124.98万元,2021年收入总计为1210.8万元,同比增加2914.18万元,增长70.65%,主要原因为一是疫情防控应急保障资金增加,二是办公楼厨房维修改造项目。2022年支出合计4194.64万元,2021年支出合计1915.97万元,同比增加2278.67万元,增长54.32%,主要原因为一是疫情防控应急保障资金增加,二是办公楼厨房维修改造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4124.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24.98万元,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4124.98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419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2.7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0.72%;项目支出2911.8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9.4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24.98万元,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69.65万元,收入总计4194.64万元。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4194.6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94.8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23.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08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无,总计:4194.6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94.64万元,基本支出1282.77万元,项目支出2911.8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94.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32万元、占 2.17%;卫生健康支出2394.87万元、占 57.09%;住房保障支出85.08万元、占2.0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23.37万元;占38.7%。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4194.64 | 1282.77 | 2911.87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1.32 | 91.32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86.37 | 86.37 | |
2080507 | 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 86.37 | 86.37 | |
20807 | 就业补助 | 4.95 | 4.95 | |
2080704 | 社会保险补贴 | 4.95 | 4.95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394.87 | 53.27 | 2341.60 |
2100410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 2341.60 | 2341.6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53.27 | 53.27 | 2341.60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47.10 | 47.10 | 2341.60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6.17 | 6.17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5.08 | 85.08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85.08 | 85.08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85.08 | 85.08 | |
224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1623.37 | 1053.10 | 570.27 |
22401 | 应急管理事务 | 1524.11 | 1053.10 | 471.02 |
2240101 | 行政运行 | 1053.10 | 1053.10 | |
224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69.47 | 369.47 | |
2240104 | 灾害风险防治 | 1.55 | 1.55 | |
2240106 | 安全监管 | 100 | 100 | |
2240199 | 其他应急管理支出 | 15.64 | 15.64 | |
22402 | 消防救援事务 | 29.60 | 29.60 | |
2240299 | 其他消防事务支出 | 29.60 | 29.60 | |
22406 | 自然灾害防治 | 69.65 | 69.65 | |
2240699 | 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 | 69.65 | 69.65 |
(四)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32万元。2.卫生健康支出2394.87万元。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23.37万元。4.住房保障支出85.08万元。5.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无。
总计:4194.6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含专项) | 备 注 |
合 计 | 22.34 | 36.14 | 预算中未含专项经费中的三公经费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 0 | 0 | |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 0 | 0 | |
2.公务接待费 | 2.34 | 0 | |
其中: (1)公务接待的批次 | 0 | 0 | |
(2)公务接待的人次 | 0 | 0 | |
3.公务用车经费 | 20 | 36.14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0 | 36.14 | |
(2)公务用车购置数 | 0 | 0 | |
(3)公务用车保有量 | 6 | 6 |
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数36.14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数41.35万元,同比减少5.21万元,减少12.6%,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出国团组0组0人次,比2021年0万元,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用于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14万元(其中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中支出18.12万元、公用经费中支出18.02万元),2021年41.35万元,比2021年减少5.21万元,减少12.6%。减少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
六、2022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总体情况
2022年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应急管理局履行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412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2.77万元,项目支出2842.2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是人员经费1180.59万元,具体包括工资189.93万元,津贴及奖金523.33万元、伙食补助21.32万元、基本养老金86.3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7.6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17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4.95万元,住房公积金85.08万元;医疗费8.5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9.48万元。二是公用经费102.18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12万元,印刷费8.16万元、水费1.25万元、电费18.18万元、邮电费7.77万元、差旅费9.16万元、培训费0.43万元、劳务费0.55万元、工会经费14.40万元、福利费0.04万元、公车运行18.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23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日喀则市应急管理局办公楼厨房维修改造项目,办公楼厨房维修改造资金为325.67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26日,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其他车型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国有资产总值1008.67万元,其中:房屋771.18万元、车辆237.49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应急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牢固树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相结合的理念,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督促项目资金相关科室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大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预算绩效跟踪管理主体和职责。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应急管理局无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应急管理局无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 指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上年结转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
四、就业补助 指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生育、失业补助及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
备注:本决算公开部分内容涉及数据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附件: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x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