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日喀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日喀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日喀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日喀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支队隶属于日喀则市公安局,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职能为贯彻执行道路交通管理、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指示和规定,负责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打击车匪路霸,堵截逃犯及其犯罪嫌疑人,依法查处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行为,接受公安报警,救助交通意外受伤、突然患病或者遇险的人员;组织指导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及管理;督促、检查对委托农村拖拉机及驾驶员的管理;负责对全市机动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测、检验,负责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核发、临时入境机动车驾驶许可核发,负责机动车注册登记、驾驶员考试、考核与发证和年度检审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大型活动、重要首长和外宾的交通警卫开道工作;负责支队机关的物资装备管理工作;组织处理辖区内特大交通事故、涉外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事件,参与对盗、抢机动车案件的侦破;调查、分析、研究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公安局和自治区交警总队提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并就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决策建议和意见。
(二)部门机构设置。
公安局交警支队属于二级预算单位,目前为正科级建制,内设10个副科级建制科室(办公室、车辆管理所、道路交通事故调处科、道路交通管理科、女子交通警察大队、考检科、法纪宣传科、公交安全保卫大队、交通安全检查大队、高速交通警察大队、3个副科级派出机构副科级,(车辆管理所亚东口岸分所、车辆管理所樟木口岸分所、车辆管理所吉隆口岸分所)。
第二部分
日喀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日喀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关于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为7073.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73.9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88.11万元,同比增加28.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为7073.9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88.11万元,同比增加28.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00.8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325.64万元(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9.42万元(包括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项目支出4049.66万元(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特别业务)。
二、关于2023年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年收入预算8155.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73.95万元,占86.7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0%;上年结转1081.66万元,占13.26%。
三、关于2023年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年支出预算8155.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5.95万元,占50.35%;项目支出4049.66万元,占49.65%。
四、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155.6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73.9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1081.66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204.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6.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7.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7.42万元。
五、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总体情况,与上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公共安全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7204.5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4818.81万元增加2385.76万元,增长33.1%,主要原因系2023年度本单位新增警务辅助人员69人,基本支出项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506.2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236.25万元增加89.56万元,增加1.7%,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207.4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213.14万元增加5.74万元,增长0.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237.42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222.72万元增加14.7万元,增长0.62%,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05.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80.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25.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为0万元;交警支队因工作性质原因需要长时间用车,目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7辆(含摩托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5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接待费为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2023年度本单位公务接待费未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关运行经费7204.5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资金526.75万元,用于单位交通系统维保项目、备电项目、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人脸识别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