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98号(B类04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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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8-28 15:05

旦增曲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江孜县拉孜寺种植产生电费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林业和草原局、江孜县林业和草原局进行核实。经核实,该林地属2014年江孜县重点区域造林工程项目,目前5年管护期已过,林权已移交拉孜寺。为进一步提高植树造林的成活率和保存率,江孜县每年安排拉孜寺1000亩集体林生态效益补偿金1.03万元,植树灌溉电费可从每年生态效益补偿金中列支。鉴于涉及资金较少,不足部分由江孜县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关注并督促市林业草原局、江孜县人民政府做好植树灌溉电费落实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林草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单位及电话: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0892-8822001;日喀则市林业和草原局,0892-8821175。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