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作为地球第三极的核心区域,生态系统完整,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浑然一体,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其冰川生态系统更是我国、南亚、东南亚地区“江河源”和“生态源”的重要一环,是子孙后代生生不息、永续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日喀则市委、市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的殷殷嘱托,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特别是在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推动下,全市上下以前所未有的重视程度、投入力度、工作强度、惠民广度,推动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坚持全域一体、区域协同,打造生态保护“交织网”
紧盯一张“统筹推动表”。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推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力指导下,日喀则市委、市政府始终坚定不移地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四件大事”之一全力推进,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学思践悟、深研笃行。始终坚持“一把手亲自抓、重点抓、长期抓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原则,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重大发展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提升契机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定期研究、定期谋划,坚决扛起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推进的政治责任。召开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大会,出台《关于深入实施生态珠峰战略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构建“四极四线两带两区”的复合型、立体化、网络化多维生态空间体系,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供了“路线图、时间表”。2017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和专题会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176次,市委书记常态化赴一线检查、一线督办、一线落实、一线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100余次。2018年以来,市县两级党校共举办涉及生态文明教育培训班150余次,累计培训领导干部0.9万余人次。
勾画一张“监测视野图”。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推动下。日喀则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大幅度提升。在珠峰大本营、仲巴杰玛央宗等冰川、草地、江河湖泊、自然保护区等区域建设气象监测站点265个,将“山水林田湖草沙冰”各类生态系统的气温、湿度、降水量、冻土等项目纳入监测范围。开启环境质量“自主监测+第三方监测+自动监测+送样监测”工作模式,设置8个区域监测中心,新建辐射自动监测站1座、大气自动监测站2座、重点企业自动监管平台1个,将28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和25家重点排污单位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点位纳入监督监管范围,进一步完善了生态监测体系。重点实施珠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典型区域环境质量监测,不断优化监测网点布局,布设大气、水、土壤固定监测点位100余个,通过“监测眼睛”让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态系统的环境质量被主要部门和市民群众及时掌握,形成了全民共督的齐抓导向。
编织一张“监督监管网”。坚持全域一体,持续打造生态环境市、县(区)、乡(镇)、村(居)四级监管体系,建立18个二级、204个三级、1687个四级环境监管单元,采取环境监管一竿子插到底,激活县(区)、乡(镇)、村(居)环境监管“一池春水”,挖掘基层监管力,盘活末梢环境监管“牵引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新格局。依照生态环境保护系列法律法规,坚持“督政”与“查企”并举、“严打违法”与“规范执法”并重,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监管责任。突出自然保护区环境监管,组织开展了“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完成171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点位核查。依法取缔违规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17家企业(项目),实现自然保护区内焦点问题数量、面积“双降低”。实施执法大练兵、交叉执法、卷宗审核等专项行动,让环境监察没有禁区、不搞特区、不留漏洞。2017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3万余人次,执法检查企业0.5万余家次,办理环境案件265起,处罚金额达4192万余元,执法检查频次大幅度提升。
二:坚持核心推动、重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聚焦蓝天保卫行动。出台日喀则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突出沙尘、扬尘、机动车、煨桑、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控制,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排查整治不规范企业200余家,积极推广清洁能源。深入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6104辆,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完成油罐改造工作,完成3800余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实施新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淘汰燃煤锅炉168台。建成并运行了污染防治项目在线监控平台,重点排污单位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现监控(监测)数据信息联网线上监管,根据2021年大气自动监测数据显示,日喀则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9.7%。
聚力碧水保卫行动。制定出台《日喀则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完成水功能区划分,水环境得到分类保护、精准施治。深入落实河湖长制,完成52个入河排污口排查,13个排污口集中整治,29个城镇集中式水源地完成排查整治,完成9个城镇集中式备用水源地和58个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水源地保护得到加强。完成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完成3844个农村自然村生活污水调查,5个农村污水处理试点项目建成并运行,形成了“十四五”农村污水优先治理清单。19个市级河湖编制了“一河(湖)一策”保护方案,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逐步完善,全市污水处理率明显提高,完成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根据最新监测数据显示,日喀则市主要河流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保持在100%,城镇集中式饮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聚势净土保卫战。完成涉重金属矿区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建立《日喀则市涉重金属矿区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监管清单》《环境风险隐患清单》,相继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和重点企业污染源详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有序推进,采取“2+N”白色污染防治模式(2个方案,即白色污染防治和塑料污染防治方案;N个专项行动方案定期攻坚),“白色污染”治理得到常态化实施。制定《日喀则市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管理名录》,推动28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有效排除环境风险隐患,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完成全市1090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污染防治工作摸底排查,形成日喀则市产废单位污染防治重点监管企业清单,制定《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医疗废物环境监管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指导意见》,280余家产废企业(单位)实现网上申报登记。农药化肥使用量连续7年保持“零增长”,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2.67%,废旧棚膜、地膜回收分别达到90.4%和88.7%;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88%,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实际完成96.39%,农业面源土壤污染隐患得到有效防控,土壤环境质量持续稳定。
三:坚持绿色发展,管控赋能,构建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保护线”
优化空间管控。日喀则市将生态保护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发布《日喀则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地、饮用水水源地、湖泊、湿地等环境管控单元179个,面积约15.35万平方公里,约占日喀则面积的84.96%,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5.26万平方公里。拉紧“两高”行业准入线,不断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起到优质的“事前”和“制度”约束作用,2017年以来,全市共审批规划和项目环评1342项,对1730个固定污染源进行了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管理,核发排污许可证95个(重点管理31个,简化管理64个)、登记管理1637个。
推动绿色经济。立足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持续发展绿色产业,不断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生态优势逐步转化成竞争优势和经济红利。统筹生态保护与农牧业发展,实施农牧区产业革命,促进珠峰有机种养加业绿色发展,白朗县被认定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4家企业被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生态资源为旅游业赋能,着力打造“一峰两寺三城三线五沟”等精品旅游,日喀则入选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珠峰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博览园成为全区首个田园综合体类国家4A级景区。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发展,加大水、光、风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力度,全市水电装机容量108.97兆瓦,光伏装机容量395.195兆瓦,2021年发电6.38亿千瓦时。严格能耗总量“双控”,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能耗较2016年下降33.92%。系统推进苗圃经济、装配式建筑等新兴产业,装配式建筑达到148万平方米,苗圃基地达到46个。
推动减污降碳。制定《日喀则市珠峰清洁能源业发展规划(2016—2025)》,先后淘汰日喀则雪莲工贸有限公司、高争水泥落后产能30万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广泛推广新能源公共车辆。2017年以来,投入117辆纯电动公交车辆,2000余辆共享电动车,引导市民低碳出行。吉隆、萨嘎县纳入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建成29座光伏电站“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推行清洁能源,进一步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推动和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统筹下,日喀则市深入开展森林、草地、湿地、江湖、沙地、冰川保护工作。全面推行林长制,持续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两江四河”造林绿化工程。2016年以来,累计实施各类营造林280多万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1.82%。开展冰川和冰缘区动态监测,控制冰川周边区域生产经营活动,保持冰川原真风貌,冰川冻土得到一定保护。在有力的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态环境保护下,日喀则绒辖沟珍稀濒危植物密叶红豆杉种群分布区域面积达7500余亩,个体数量达3000株以上。黑颈鹤保护区黑颈鹤数量达到8476只,比保护区建立初期增长3476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