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1年7月19日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巴桑同志辞去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巴桑同志的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决定免去:
冯洪波的日喀则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顿珠的日喀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拉欧的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吴焕民的日喀则市旅游发展局局长职务;
次仁顿珠的日喀则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席付平的日喀则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鲁莉的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德吉曲珍的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贺雷的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三庭庭长职务;
蔡洪仁的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欧珠多吉的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决定任命:
张晓培为日喀则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尼玛次仁为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次仁占堆为日喀则市旅游发展局局长;
梅普琼为日喀则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郭光成为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局长;
边巴卓玛为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