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上,据市旅游发展局新闻发言人介绍,按照自治区旅发厅和财政厅联合下发的《2021年度“冬游西藏•共享地球第三极”市场促进奖励(补助)优惠政策实施方案》,2021年冬游西藏分1月1日至3月15日、10月15日至12月31日2个时段。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将在冬游西藏时段补助江孜宗山抗英遗址红色旅游景区、卡若拉冰川景区、帕拉庄园景区等6家非寺庙类A级旅游景区和全市具有合法资质且参与2021年度“冬游西藏”市场促进活动旅游运输企业。
据了解,从即日起至10月14日向区外游客投放2.3万张面额为50元的A级景区(寺庙类景区除外)、星级酒店消费券;至12月的每月最后一天向组织赴日喀则旅游的专列团旅行社投放5000张面额为300元的专列旅游消费券;至12月31日向区外游客投放面额20元、40元和60元的旅游扶贫消费券5.5万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