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 号)、《关于促进电商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6〕40 号)、《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8〕102号)、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引导(试行)》的通知(藏商发建字〔2017〕37号)等文件精神,围绕日喀则市深度贫困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以《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18年-2022年)》为引领,加快推进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发挥电商扶贫作用,改善贫困地区人民生活水平。结合日喀则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电商扶贫与传统经济互联网转型为目标,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提高综合竞争力核心任务,通过政府行政推动发展电子商务,大力推进第三产业发展,倒逼第二产业和第一产业的转型升级和协同发展,通过电子商务形成特色优势产业集聚,全面提升日喀则市电子商务的应用层次、发展水平和创新能力,引领日喀则市产业结构变革,使电子商务成为日喀则市经济社会转型的驱动器,同时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服务支撑体系,着力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努力开创具有日喀则高原特色的电子商务发展道路。
本实施方案结合日喀则市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面临的问题以及电子商务发展的趋势,按照日喀则电商发展的目标和原则,明确了日喀则电商建设“产业化、品牌化、特色化、阶段化、整体性”的特点,确立了日喀则电商示范项目建设“电子商务+创新创业+精准扶贫+农旅融合+乡村经济振兴”五个融合的思路,制定日喀则电商示范工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推进、五个融合、资源共享”的工作原则,形成电商产业发展“1个责任主体+1个电商产业园+N个示范站点+第三方运营”的建设体系,在按照电商示范建设要求的“一个中心+五大体系”的基础上,强化整体推进、注重电商扶贫,带动产业发展,通过本实施方案,旨在促进农业产业化升级,加快本地农业现代化进程进行的积极探索。通过对农村市场流通体制机制和商业模式的创新,旨在找到一种可复制的农村经济发展新形势、新方法、新模式,形成示范带动效益。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充分发挥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的职能职责,着力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加强监管,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模式,为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创造开放、包容、公平的政策环境。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提高农村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广泛调动各类社会资源参与电子商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二)把握精准,助力扶贫。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助力脱贫攻坚作用,注重培育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经济实体,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力度,增强精准扶贫“绣花”的本领。
(三)强化服务,聚焦上行。加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牧产品、农村工业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的电商化、品牌化、标准化,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整合资源,强化支撑。结合全市七县(区)农村物流发展现状,整合供销、邮政、快递资源,推进县乡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农村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整合区域培训资源,推动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
(五)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本地实际,突出日喀则市特色,以名优土特农副产品和本地优势产业为突破口,不断拓展产品网络销售渠道,提高网销产品的标准化、品牌化,带动农业转型升级,探索具有区域特色、可复制及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路径和模式。
(六)确保质量,规范实施。充分发挥农村电商助力精准扶贫、脱贫攻坚的作用,不断提高农村电商扶贫的质量和成效。管好用好财政资金、规范示范项目,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推进农村电商扶贫健康规范发展。
四、推进方式
根据日喀则市电商扶贫整体发展的需求,日喀则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采取以全市统筹推进的方式实施,在3个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基础上,再努力完成4个区县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工作,初步形成区域性电子商务气候。2018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3个:江孜县、亚东县、聂拉木县,以及日喀则市财政配套的4个:桑珠孜区、拉孜县、萨迦县、吉隆县。日喀则市人民政府作为示范工作的责任主体,打造以亚东、聂拉木、吉隆为核心区的旅游边贸经济带,重点发展跨境电商+农旅融合;打造以桑珠孜区、拉孜、萨迦、江孜为核心区的现代农业和城镇化经济带,重点发展互联网+特色手工业+农旅融合,统筹推进工作中主要抓“四个统筹”。
(一)统筹布局,协同推进。由市级统筹现有7县(区)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科学合理地规划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农村物流体系、农产品上行等项目布局,统一建设模式,避免重复建设,达到资源整合的目的。
(二)统筹力量,形成合力。建立健全由市政府领导牵头,横向由财政、扶贫、商务、农业、供销、邮政、金融、交通、通信等多部门参与,纵向由市到县(区)到乡到村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三)统筹资金,合理使用。2018年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由市级统筹使用和调配。按照项目、工作任务及资金需求合理安排调配项目资金,形成资金规模优势,发挥资金带动效应。
(四)统筹资源,形成规模。通过日喀则市电商进农村项目的实施,打造国家级电商产业基地,在日喀则市落地电商结算中心和电商流通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建设统一“云计算+大数据”基础设施平台;构建云仓服务平台,实现供应链全流程体系信息化、可视化,降低配送损耗及成本;积极推进“日喀则市制造出藏”和电商精准扶贫工作,促进知名第三方平台扶贫馆建设;推进农特产品追溯技术,引入“防伪追溯开放平台”,全面优化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实现全自治区多级用户、多级系统的统一采集、统一监管、统一分析、统一展示。
五、具体统筹内容
(一)统筹部门职能。市人民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常务副组长,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要对应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建立起政府领导,横向由商务、扶贫、财政、农业、旅游、供销、邮政、工信、发改等多部门参与,纵向由市到县(区)、乡、村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全市农村电商快速发展。
(二)统筹项目实施。结合各县(区)特有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产业优势以及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以精准扶贫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规划和实施管理,在公共服务体系、农村物流体系、农村产品上行、电子商务培训等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做到资源整合,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突出重点、突出精准、突出成效,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三)统筹公共服务。整合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全市农村电商全覆盖工程建设的服务站点资源,统筹各行政职能部门公共政务服务功能,统一规划、完善各级电商服务中心站点职能职责,强化各级电商服务中心站点间的有机衔接,形成市、县、乡、村电商公共服务一张网。发挥市、县(区)公共服务中心枢纽作用,丰富乡村服务站点功能,增加乡村服务站点的自我造血和运营能力。
(四)统筹物流布局。整合全市仓储、物流、快递资源,统筹推动全市快递物流公共中心仓和分拨仓建设,以日喀则市为中心,辐射全市各乡镇和各行政村的快递物流格局,完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电商物流信息服务系统,运用信息化技术实现仓储、物流的统筹调配,快速对接供求信息,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配送时效,有效解决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行“最后一公里”的瓶颈问题。
(五)统筹品牌建设。按照“市级公共品牌+县域子品牌+企业品牌”的思路,立足全市优质农业产业资源,深入挖掘和认真梳理分析产品的生态、人文、历史和特色价值,找准比较优势,突出特色,建立全市特色产品数据库,打造培育区域公共品牌,引导“一县一品”产业布局。统筹开展产品标准、品控、检测检验、质量溯源等工作,鼓励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培育名优企业品牌,推进全市农产品特色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工作,提升宣传推广水平,打响“七彩珠峰”知名度。
(六)统筹资金使用。2018年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由市级统筹使用和调配。按照统筹工作任务及资金需求,由市级确定各县实施内容及资金安排,并实施完成综合示范项目;统筹工作,统筹资金,形成资金规模优势,发挥资金带动效应。使用综合示范项目资金,应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各司其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市级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的设立、使用、调整等事项进行审核,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其中3个国家级电商示范县亚东县、江孜县、聂拉木县中央财政资金4500万元(资金使用明细见附件1);市级财政以扶贫资金给予桑珠孜区、拉孜县、萨迦县、吉隆县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支持。
(七)与电商扶贫结合。将日喀则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统筹推进工作与《日喀则市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相关规划结合,建立农村电商发展与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减贫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个体电商创业拉动贫困户产品销售,树典型,立标杆。鼓励按照“贫困户+合作社+加工企业+电商平台”、“市服务中心+县服务中心+乡村站点+贫困户”等模式,实现贫困地区农产品生产规模化、加工标准化、产品品牌化,通过发挥社交电商平台的作用,创新开展一户一码产品帮销、扶智帮扶、爱心帮扶、以购代捐等电商扶贫工作。
六、总体目标
一是建设功能完善的市、县、乡、村四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及市、县、乡、村四级物流配送仓储服务体系;加快完善交通和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在便利农民生活,助力脱贫攻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力争到2019年底,实现乡(镇)电商服务站全覆盖;村级电商服务点覆盖率达40%以上,其中:贫困村覆盖率达50%以上;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
二是通过项目实施,到2020年,完成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建成市级农村物流配送分拣中心;建立市级农产品溯源体系和市域网络交易数据采集统计系统,支持日喀则优质农牧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打造1个全国知名的“七彩珠峰”区域公共品牌,开展线上线下营销宣传活动,推进日喀则农特产品上行;积极培育电商主体,开展电子商务培训10500人次以上;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打造市级示范样板,建设1个市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农村电商物流配送示范中心,建设和改造7个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
三是通过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实施,全市电子商务网购网销得到快速发展,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农村商品物流配送能力和农产品商品化大幅提高,基本实现快递到乡镇,配送到村,乡镇电商服务站点覆盖率达100%,村级电商服务站点覆盖率达40%。实现货物配送从市级分拨配送中心到县级配送中心24小时完成,县级电商物流配送中心到乡镇物流中转站24小时内完成,到村级物流服务网点72小时内完成;提升农村物流投递和收寄能力,全面降低社会物流总成本,为全市电商生态圈建设打好基础,有力有序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顺利进行。推动电子商务便利农牧民生活,培训和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在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和乡村末端配送站点就业,助力脱贫攻坚。
七、主要任务
(一)市级统筹实施重点
1.建设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进一步完善日喀则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1个不低于2000平米的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以市级公共服务中心统筹各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从而形成健全的日喀则市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为全市企业和有意从事电商的创业者提供电商咨询、培训孵化、实战演练、美工策划、商品定位、产品摄影、创意设计、品牌策划、营销推广、包装运输、售后管理、线上销售和线下体验等“一站式”服务。设立产品展示中心、线上体验区、大数据中心,配备专业服务人员,为本市企业、网商、服务商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
表 1 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要求
项目内容 | 工作要求 |
市级服务中心运营服务
| (1)及时采集统计各县域电子商务发展基本数据,建立电商发展台账,台账数据符合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数据采集规范》系统实现对接。 (2)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电商扶贫的精准档案和台账。 (3)做好其他各项财务、数据、统计报表等工作,按要求进行上报; (4)业务推进要求和财务规范性符合有关规定、规范和指引文件要求。 (5)实现电商孵化、人才培训、包装设计、产品展示、电子结算、一站式代办、运营管理、营销服务、物流中转仓储等功能。在提供线上交易、线下展示、物流中转等基础服务的同时,构筑集电商运营、产品包装、美工设计、营销策划、会计结算、仓储配送、培训孵化、检测检疫、质量追溯、数据统计、技术支持、信息服务、营销推广、管理咨询及认证服务等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服务平台,为企业和电商创业者提供完整的电商服务。 (6)依托场地软硬件设备,提供公共服务支撑,包括: ①工商、税务、法律、财务等相关咨询服务,提供电商企业工商、税务等一站式代办服务。 ②通过资源整合,组织举办各种电商分享会、成果交流、技术论坛、创业大赛、创业培训、指导讲座、行业公开课等,帮助电商企业、合作社、农牧民解决电商创业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③搭建平台,联合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提供小额信贷服务。 ④引导电商企业优先销售和推广市域主要上行产品,如符合地方政府产业政策的特色农牧产品、美食和旅游产品等。 ⑤协助电商企业寻找合伙人、线上线下联合招聘专业人才、委托专业人才服务公司人事外包托管服务。 |
市级服务中心软件 硬件建设 | (1)悬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日喀则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牌子。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2000平米,内部进行功能区分,设置运营中心、O2O 展示展销中心、培训区、电商孵化区、包装设计区、产品检测中心、分拨包装区、直播间、摄影室、产品销售中心、电商推广中心、大数据分析中心、网贸中心(仓库上行)等功能区域; (2)建立健市级电商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工作、服务制度,设计公共服务事项的相关制度上墙公示。 |
2.建设日喀则市电商综合信息平台
(1)建设日喀则市电子商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含各县区子平台)。利用市场配置资源作用,整合全市人社、商务、教育、团委、妇联、残联等各部门的职能和需求,形成强大合力,为全市企业提供电子商务方面的公共服务,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创造良好的公共服务环境。
(2)建设电子商务大数据平台。开发具备全市电子商务资讯和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功能的日喀则市电子商务大数据系统(含各县区子系统),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全市电子商务交易动态、农产品网络销售情况、电子扶贫作用发挥情况等有关数据进行全面采集统计和科学分析,有效地指导全市电子商务发展。与国家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实现智能对接,市、县用户端都可同步完成向上级部门报送综合示范相关数据。
(3)建设电商农产品大数据中心。负责采集统计农业自然资源与环境数据、特色农牧产品市场和管理数据,通过大数据处理和分析,形成的农产品市场监测与深度分析报告,为市场主体掌握农牧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库存、价格等产业链变化情况提供数据信息服务,为政府领导开展市场调控、调整产业结构等重要决策提供依据。
(4)建设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开发建立全市统一的、适应“工业品下乡、农牧产品进城”双向流通需要的农村快递物流信息服务管理系统(含各县区子系统),对接物流需求方与提供方,整合全物流信息,发挥指挥调度作用,有效管理订单、运单、运力、场站与货物,实现合理、顺畅、高效的货物流转。为车辆监控调配、托管仓库提供可视化监控服务,实现 24 小时异地跟踪、监控。
(5)电商在线培训中心。建设一个面向全市的电子商务培训与知识管理系统。通过培训运营团队持续引进、开发、合作等方式,向市内电商从业人员、政府人员、农业种植户、企业人员、返乡人员、贫困户等提供 24 小时在线的电商培训学习内容,包含在线培训系统、在线考试系统、网络直播系统、网校运营系统、题库学习系统、移动端学习 APP、课件开发工具、学习问答社区、证书管理系统、上传评阅系统、竞赛管理系统等。
(6)建立农牧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围绕日喀则青稞、马铃薯、岗巴羊、霍尔巴羊等重点优势产业,制定农牧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的本地标准或行业标准,推动电商农产品生产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日喀则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中心,提供网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服务。
3.建设市级供应链体系
培育一批区域特色明显、市场知名度高、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农牧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立区域公共品牌运行、管理和使用制度,建立市级农产品溯源体系,统筹推进全市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实现重要农牧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确保上行农产品安全可靠;建立市级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部分是制定日喀则市农特产品、电商产品的产品合格标准和流通标准,作为企业评价指标的一部分,另一部分是配套的软件平台,通过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等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对接,建立质量安全信用警示系统,适时公布有关生产者、流通者的诚信状况,实行失信惩罚机制。
4.建设市-县-乡-村四级电商物流配送体系
建设1个面积不低于2000平米的市级电商仓储物流配送中心,整合中国邮政和“四通一达”等现有物流企业,采用点—线—网的日喀则市农村物流网络的整合建设思路,实现市县乡村物流服务全覆盖;同时结合日喀则地广人稀的特点,整合现有物流企业,实现县乡村的共同配送,并将商贸物流体系纳入体系内,高效利用资源,节约物流运行成本。
5.创新发展模式,打造“农旅融合”新样板
结合日喀则市旅游发展“12335”战略,即“一峰、二寺、三城、三线、五沟”,并根据日喀则现有路网、示范县分布,打造318文化旅游体验带(扎什伦布寺、堆谐文化、萨迦文化、珠峰文化)、打造喜马拉雅自然风光体验带(吉隆沟、亚东沟、樟木口岸)、打造204生态文化旅游体验带(亚东沟、白居寺、扎什伦布寺),形成文化旅游+产品体验营销的闭环路线,以“互联网+农旅融合”新业态实现农牧业特色产品线上线下销售与观光旅游、休闲体验结合,打造西藏“农旅融合”新样板。
6.落实双创机制,助力精准扶贫
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注重顶层设计,通过搭建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供金融贷款、人才孵化服务等多项举措,形成了一系列具有日喀则市特色的双创经验,既推动了自身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也为全面落实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要部署、做好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过日喀则电商发展,促进创业就业,增加群众收入为目标,以实施精准培训为抓手,以建设市县乡村四级电商服务体系为保障,积极加强与京东、阿里等知名的第三方平台合作,大力培育本土区域电商平台和服务体系。促进产业发展和日喀则特色产品上行。
7.探索发展跨境电商
以吉隆、樟木、亚东等口岸为依托,努力发展中尼、中印经贸合作,依托青藏铁路、推进铁路、公路和航空立体的南亚贸易陆路大通道建设”为目标,并与申通、韵达等快递企业合作,在尼泊尔等南亚国家设立仓储,打通南亚物流通道,并积极对接与京东、阿里等知名的第三方平台,探索建设特色体验店,通过规范的海外仓、体验店等模式融入国外零售体系,促进日喀则特色产品走出去和南亚优质产品引进来。
8.发挥电商协会优势
建立日喀则市电子商务协会,搭建政府与行业、行业与企业、企业与基地、企业与农民间的沟通平台,发挥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优势和功能。支持协会向电商企业和个体网商提供电子商务政策与技术咨询服务,帮助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鼓励协会通过抱团经营、联合营销、联合培训等形式,加强企业团结,促进日喀则电商企业逐步从分散经营走向整合优势资源、抱团发展的道路。
(二)各县区实施重点
1.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1)建设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围绕农产品上行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需求,建设电子商务服务支撑体系。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营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闲置办公用房、学校、工厂等社会化资源进行改造建设。县级电商服务中心设立数据处理、人才培训、产品展示、企业集聚、创客孵化、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摄影中心等功能区域,提供县域网络交易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培训孵化、农牧产品对接、品牌建设、网络推广、便民服务、农产品上行供应链管理等服务,为区域内企业、网商、服务商等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建设县域农特产品 O2O 展示展销中心,支持消费者通过二维码现场扫描线上购买、线下通过快递物流进行配送,实现农村产品销售功能。
表 2 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要求
内容 | 工作要求 |
县级服务中心运营服务
| (1)及时采集统计县域电子商务发展基本数据,建立电商发展台账,台账数据符合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数据采集规范》并能与上级系统实现对接。 (2)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电商扶贫的精准档案和台账。 (3)做好其他各项财务、数据、统计报表等工作,按政府要求进行上报;配合做好上级政府部门的各类检查;配合做好政府调研和考察接待工作。 (4)业务推进要求和财务规范性符合有关规定、规范和指引文件要求。 (5)实现电商孵化、人才培训、包装设计、产品展示、电子结算、一站式代办、运营管理、营销服务、物流中转仓储等功能。在提供线上交易、线下展示、物流中转等基础服务的同时,构筑集电商运营、产品包装、美工设计、营销策划、会计结算、仓储配送、培训孵化、检测检 疫、质量追溯、数据统计、技术支持、信息服务、营销推广、管理咨询及认证服务等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服务平台,为企业和电商创业者提供完整的电商服务。 (6)依托场地软硬件设备,提供公共服务支撑,包括: ①工商、税务、法律、财务等相关咨询服务,提供电商企业工商、税务等一站式代办服务。 ②通过资源整合,组织举办各种电商分享会、成果交流、技术论坛、创业大赛、创业培训、指导讲座、行业公开课等,帮助电商企业、合作社、农民解决电商创业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
县级服务中心软件 硬件建设 | (1)统一悬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日喀则市 XX 县(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牌子。根据各县区实际,面积不低于500平米。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内部进行功能区分,设置运营中心、O2O 展示展销中心、人员培训区、电商孵化区、产品检测中心、分拨包装区、产品销售中心、电商推广中心、大数据分析中心等功能区域; (2)建立健全县级电商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工作、服务制度,设计公共服务事项的相关制度上墙公示。 |
(2)建设乡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改造建设 73个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实现乡镇全覆盖,其中3个国家级电商进农村示范县建设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33个(江孜县19个、亚东县7个、聂拉木县7个),统筹推进4个示范县建设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40个(桑珠孜区12个、拉孜县11个、萨迦县11个、吉隆县6个);改造建设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不低于270个,其中3个国家级电商进农村示范县建设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90个,统筹推进4个示范县建设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180个,实现行政村电商服务点覆盖率4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商服务点覆盖率达50%以上。站点布局要结合当前开展的扶贫搬迁、新农村建设和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等工作进行综合考察,站点建设要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空置房,依托乡村邮政网点、供销社、农村合作社、商贸中心、乡村农家,“万村千乡”店进行改造提升,减少重复建设,避免资源浪费。乡村服务站点建设由各县(区)电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乡镇人民政府督促完成,具备产品零售、实体体验、网络代购、物流配送、技术服务、农产品收储等功能。拓展代收代缴、代买代卖、小额存取金融服务、保险、生活缴费服务等功能,增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支持贫困户负责乡村服务站点运营。县级电商服务中心要定期对乡村站点服务人员组织培训或委派专业人员驻点指导,提高服务技能及服务意识,拓展市场化服务事项,提升持续运营能力。
表 3 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工作要求
内容 | 工作要求 |
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
| (1)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要统一标识,在显著位置悬挂 “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日喀则市 XX 县(区)XX 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牌子,配 1-2 名以上专职人员,与县级电商服务平台有效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并按时报送相关信息。 (2)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分为平台运营区、产品展示销售区和仓储物流区等三个功能区,具备代购代销、缴费支付、消费预约、信息发布和信息咨询及人员组织等功能。服务站面积以满足功能发挥为基本要求。 ①平台运营区:设置销售柜台,配备前台桌椅、电脑等,满足电子商务运营平台的日常运营、客户服务、代购代销、农特产品推介营销及购物购票、缴纳(水、电、宽带、电话费)和小额金融服务等日常便民服务。 ②产品展示销售区:设置产品展示柜台,配备展示柜、液晶显示器、摄像头、水牌、海报画面等,用于展示本地农特产品,播放宣传视频、展示产品和满足群众购物体验服务。 ③仓储物流区:配备物流架、物流扫描枪(扫码枪)、产品简易包装设备等,满足农产品仓储、产品包装、物流快递收发中转、物流快递暂储等需求。 |
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
| (1)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要统一标识,在显著位置悬挂“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日喀则市 XX 县(区)XX 乡(镇)XX 村电子商务服务点”牌子。 (2)每个站点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有1名专职人员。村级服务点使用全面开放的网络服务平台,不单独为某一家平台服务,可同时接入阿里、京东、赶街、苏宁等大平台电商的网店购物功能。 (3)整合电费收缴、话费充值、银行存取、保险费用收缴等便民服务,使服务点集便民服务中心、购物中心、物流中心、宣传信息中心于一体,具备网购体验、代购代销、代收发货、缴费支付、信息发布、信息宣传等电子商务便民服务功能。 (4)站点配套建设网上购物体验区、代购代销区、代收代发区、信息发布咨询区,将村级服务站建成综合服务中心。实现与县级、乡镇电商平台有效对接,互联互通,并按时报送相关信息; (5)帮助农村群众开办网店、销售农牧产品、代购生产生活资料,为当地群众及时发布农产品供需信息、产品价格、惠农政策等信息,注重解决农村牧区普遍存在的农产品市场信息滞后和不对称问题; (6)帮助群众在网上代购日常生活用品、车票,代缴水费、电费、电话费等,让广大群众享受电子商务带来的实惠和方便,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 |
2.建设和完善农村物流体系
建立以各县级物流仓储集散中心为支撑,各乡(镇)分拨配送站和村级物流配送终端为基础,解决城乡高效配送有效衔接,形成以县域电商仓储配送服务中心为枢纽,乡村物流配送中转站为神经末梢的仓储体系。通过全市物流体系建设,突显六大效果:一是通过行业整合和规模化运作,有效降低运输企业和运输个人的经营成本,提升货物装载率,减少货物装卸搬运次数;二是降低物流企业配送成本和网点建设成本;三是便于对配送人员统一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四是有效解决电商企业物流方面的后顾之忧,使其更加专注自身业务的精细化运作;五是为政府制定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发展政策提供物流数据依据;六是有效解决农村物流难、成本高的问题,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
(1)建设县级物流仓储集散中心。充分整合县域现有的交运、农资、百货、邮政和“四通一达”等快递物流资源,通过本地物流企业或引进物流企业代运、代投等方式,实现资源的合理化配置,形成快递物流企业、同城配送企业集聚,搭建统一分拣、统一配送,便于有关部门安全监管的经营服务管理平台,促进货物、包裹、快递到在县域之间、县乡之间及同城区域的快速高效运输投递,实现“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高效流通。县域电商仓储配送服务中心应能提供开放式的仓储、配送、分拣等服务,有特殊需求的生鲜农产品,还应提供保鲜、冷藏等设施和场地,鼓励与传统商贸物流配送中心共享融合。建设地点选择以交通便利处,场地周围便于停放物流运输车。并配备装卸搬运、分货拣货、存储包装和信息处理等设施设备,能够满足本县域工业消费品和农副产品的日常上下行基本物流需求,保证农村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日常运转。
(2)建设乡镇物流分拨配送站。以县级物流仓储集散中心为核心,以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商贸中心、邮政所等场所为依托,在 7个县区的73个乡镇建设乡镇物流分拨配送站,实现乡镇全覆盖。原则要求乡镇物流分拨配送站与乡级电子商务服务站融合建设,鼓励多站合一。负责将区域内网购商品储存配送至村级物流服务点,并将网销商品集中转运至县级物流仓储集散中心,兼具物流仓储、快递收发、电子商务等功能。支持专业冷链物流企业发展,在农产品主产区乡镇重点建设具有农产品集聚、产地预冷、分拣包装、加工配送等功能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公共冷链设施,发展农村冷链物流。
(3)建设村级物流配送终端。按照与电子商务服务点合二为一的方式建设村级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点,实现综合示范项目新建或改造的村级电商服务点物流配送全覆盖,原则要求不单独建设村级物流服务点。拥有固定快递存放场所,配备工作人员,提供电商快递包裹的中转和代收代发、农产品上行“最后一公里”的集散储存等服务功能。
(4)合理规划城乡物流配送专线。各县人民政府根据县域城区和各乡镇地理位置及交通情况,整合配送车辆资源,合理规划城乡物流配送专线,配备物流专用车辆,定时、定班、定点发送物流共同配送“班车”,在运营过程中根据货物量和里程不断优化线路及车辆数量,不断提高配送效率,降低配送成本。
(5)配送车辆及设备标准化建设。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物流配送标准体系,对物流车辆统一标识、统一规格、统一管理,对整合的车辆实施标准化改造;鼓励配备使用节能与新能源车辆,适时开展鲜活农产品和冷藏保鲜产品配送;配送中心的货架、装卸工具、包装工具等进行标准化、规范化改造;强化配送车辆、人员信息化管理,鼓励使用先进的信息系统,支持配送车辆、行车路线等都采用信息系统自动调配等先进管理方式。
(6)完善农产品区域冷链网络。整合县域现有冷链资源,通过加快冷链物流配送中心与各冷链物流企业之间的协同合作,构建完善的农产品区域冷链流通网络,实现资源共享,节约成本,提高效率。通过建设冷链物流配送中心,消除冷链物流中无效的中间环节,促进上下游之间物流运作的有效对接。同时提高其他冷链物流企业技术和管理在县域电商冷链物流中的应用,形成统一管理、分散收件、统一配送的高效冷链物流体系。
表4县乡村物流服务体系建工作要求
项目内容 | 工作要求 |
县级物流仓 储集散中心
| (1)建设不小于 500 平米的仓储场地和配套设施; (2)购置物流设施设备,所有设施设备,保持三年稳定运营; (3)提出并运营一套切实可行的县、乡、村三级物流方案(重点为农产品上行); (4)对纳入电商进农村专项建设的农产品上行业务,保质保量优先提供服务,服务价格不高于市场价(市场价以各县综合服务价格测算为依据;有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以规定为准)。 |
乡镇物流分拨配送站
| (1)建设不小于 80 平米的仓储场地和配套设施; (2)所有设施设备,保持三年稳定运营; (3)对纳入电商进农村专项建设的农产品上行业务, 保质保量优先提供服务,服务价格不高于市场价(市场价以各县(区)综合服务价格测算为依据;有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以规定为准)。 |
村级物流配送终端
| (1)建设不小于 10 平米小型仓储场地和配套设施; (2)配备电脑、门头名牌、货架等基础设备; (3)所有设施设备,保持三年稳定运营; (4)对纳入电商进农村专项建设的农产品上行业务,保质保量优先提供服务,服务价格不高于市场价(市场价以各县综合服务价格测算为依据;有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以规定为准)。 |
3.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
为了进一步夯实电子商务发展基础,加快日喀则电子商务人才建设和电子商务产业大发展,依托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日喀则市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并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培训工作,第一、与知名的第三方电商培训等机构合作,建设日喀则电子商务培训中心;第二、引进专家团队,建设日喀则培训队伍,并制定培训计划;第三、与西藏中高等学校开展联合办学,建立培训基地和实践基地,培养实用型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第四、支持个体工商户、社会青年和大学毕业生创办电子商务企业或开展网络销售,为培育电子商务人才发展搭建平台;第五、分片区、分行业、分层次、分阶段、分步骤地对基层政府、涉农企业、专合组织、种养大户、营销大户、未就业大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电子商务知识培训,计划总开展电商培训10500人次左右。
4.建设农产品上行品牌营销与供应链综合服务体系
(1)特色农产品开发
结合“七彩珠峰”及日喀则市区域品牌效应,由政府主导,充分调动和发挥当地农牧民、农村经纪人、农牧业合作社、农牧产品生产企业和电商从业人员等社会力量,深入挖掘本地特色农牧产品,每县精选 1-3 个代表地方特色,有一定规模,适宜长途运输的产品进行开发和培育,成熟一批上网一批。按照“一品一划”制定农产品开发、培育和推广策划书,有效开展产品的包装设计、文案、活动策划等工作。通过产品检疫检验和政府背书的方式,促进农产品商品化、网络化。根据市场反馈,不断调整种养殖结构,扩大种养殖规模,实施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品质,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产品质量,进行品牌培育,实施商品的品牌化发展。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实现“区域公用品牌+特色产业”的农业农村发展新格局。
(2)产品质量控制
建设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由政府主导,农业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林业部门、商务部门等多个政府部门配合,建立本地上行农产品质量标准和准入机制,出台上行农产品质量管理办法,对尚未进行相关质量认证的企业提供 SC、HACCP、出口食品认证、三品一标等相关认证认可的辅导和帮助。对未通过认证、未注册商标和无品牌的网销农产品,由政府背书,统一使用本地公用品牌和包装标识。整合现有农业、市场监管、粮食部门和社会农产品质量检测资源,参展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七彩珠峰”公共服务品牌建设要求和准入标准,建设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强化农产品检验检疫。从而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树立良好的产品形象,增强消费者信心,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农产品上行销售。
(3)构建农产品营销体系
认真编制县域农牧产品推广营销工作方案。积极引进电商平台企业,加大电商产品品牌和电商平台品牌宣传推广。引导种养殖大户、农村合作社、农牧产品商贸流通企业、电商企业等企业利用淘宝、天猫、京东、有赞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和自建平台开设日喀则扶贫馆、特色馆、旗舰店、食品专营店、原产地产品店、网店、微店等网上商城和网上商店。结合县域地貌特点及发展现状,以直播为抓手,加大对移动端新网销方式的推广应用,注重培育网红,培养更多的具有少数民族特点的农产品及手工艺品进入直播,多形式开辟销售渠道。推动日喀则市地同城化订单配送,开展网上众筹预售,加强农超对接、农商对接和在线电商平台对接,积极组织电商企业参与淘宝、京东的“双十一”“六一八”等各类在线营销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新媒体等加大宣传营销。积极参加全国、全自治区组织的各种会展活动,积极筹办网货大赛、电商创新创业大赛、特色产品节等活动,扩大日喀则品牌知名度。利用东西部对口帮扶机会,充分调动商贸流通企业积极性,推动日喀则高原特色农牧产品“点对点”的 020 实体体验店建设。加大对日喀则农特产品的营销推广,促进农产品走出日喀则。
(4)品牌培育
依靠科技创新、质量创牌,整合优质产品资源,大力挖掘、开发和培育适合网络销售的产品,依托民族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优势,打造农产品县域公用品牌,培育知名品牌,推进产品品牌建设,发挥品牌集聚效应。加大县域名优农产品和旅游产品的品牌宣传、培育力度,组织主题电商运营活动,结合藏族传统节日及民族特点,进行区域品牌整体营销,打造一批知名网销品牌,以品牌建设补齐上行短板,把优质产品资源转化为市场价值。完善“地标品牌”产品的包装,挖掘农特产品内涵,创建特色品牌,做强优势品牌,提升品牌知名度和消费者忠诚度,扩大品牌影响力。切实解决卖得好、卖得远、卖上价的问题,带动农民群众增收致富。
表 5 农产品上行品牌营销与供应链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求
内容 | 工作要求 |
农产品上行品牌营销与供应链综合服务体系 | (1)选取各县核心农牧产品,建立示范性电子商务标准化供应链示范体系,通过实际策划和实施全流程示范电子商务供应链与品牌营销推广过程。试点农产品应养殖品、种植品均覆盖。示范性农牧产品电子商务线上交易额提高 50%以上。 (2)在核心农产品示范带动作用下,协同其他配套服务达成全县农产品上行电子商务线上交易额整体提高 30%以上。 (3)在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立上行农产品展示区。 (4)建立各县农产品上行相关宣传片、广告片等。 (5)设计制作农产品上行产品宣传单/册、海报、户外宣传材料。 (6)重点进行线上宣传,同时辅助开展外出展示展销等线下宣传活动。 (7)组织线下大规模宣传活动(专门组织的包括大型宣讲会议、现场售卖、试吃活动等)。 (8)对示范性核心农产品建立品控溯源机制,依托市级农产品溯源系统建立二维码/物联网等品控溯源技术支撑。主动送检权威机构示范性农产品样品,积极支撑产品练内功。 (9)建立核心示范性农产品上行相关产品活跃公众号;力争在京东商城、天猫商城等一线线上平台开设旗舰店、级别店铺。 |
5.培育和壮大县域电商经营主体
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传统制造企业、商贸企业、旅游企业、酒店餐饮企业以及中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转型发展电子商务,推广和深化电子商务在各领域的应用。一是鼓励和支持制造企业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直销、网上订货等业务,拓展销售渠道。积极培育发展面向制造业企业的电子商务外包服务,指导规模化制造企业发展供应链电子商务,提高供应链协同和商务协同水平,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发展;二是鼓励和支持传统商贸企业利用品牌信誉、采购分销和运营管理等优势,自建或借助第三方平台建设网上商城或网店,大力发展“线上线下”(O2O)网络零售业务;三是鼓励和支持旅游、酒店餐饮企业开展网上订购门票、网上订房、订餐等业务,为外地游客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四是鼓励和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在线生产经营活动,提高中小微型企业和个人网店应用电子商务水平;五是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人员、个体经营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青年和农村党员等有创业就业愿望的有志青年在淘宝、京东等知名电商平台开设网店,以电商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六是培育一批成长性较好的电商示范企业,发挥标杆的引领作用。
6.构建电商精准扶贫机制
以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为服务重点,在农村产品供应链、物流配送、人员培训和公共服务等各项政策措施中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建立“公共服务中心站点+合作社、供应链企业+贫困户”的电商助贫机制,利用电商平台推广销售农特产品,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户经济收入,使贫困户同样享受到电子商务发展带来的实惠,增强获得感。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在贷款贴息、小额信贷、信息服务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全方位、多角度为建档立卡贫困群体提供便利的电商创业就业条件。鼓励服务商、电商龙头企业提供适当岗位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青年实现就业。
表 6 电商精准扶贫机制建设工作要求
项目内容 | 工作要求 |
构建电商精准扶贫机制
| (1)电子商务精准扶贫服务体系覆盖率县级和乡(镇)达到 100%,村级不低于 50%; (2)公共服务体系的就业人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占10%; (3)贫困村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 20%以上。 |
八、科学选择服务商
(一)选择项目承办企业
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要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相关管理规定和程序要求,以“公平、规范、择优”为原则,以市人民政府为单位采取统一公开招标方式,科学选择承办企业,负责日喀则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实施,确保示范项目顺利实施并通过国家验收。
(二)项目承办企业入选条件
1.具有项目建设投资能力和从事电子商务项目建设运营经验的企业;
2.承办企业具备承办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能力;
3. 承办企业在安全生产、依法纳税、财务审计、统计信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4. 承办企业中标后,承诺必须在当地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并组建不低于50人的专业运营团队负责市级公共服务体系、三个国家级示范县和四个统筹示范县的实施运营,尽量做到服务团队本地化。凡中标后未在当地注册独立法人的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重新选择其他服务商进行招标。
(三)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经营商的入选条件
1.服务站点的实际经营地应选在乡镇、村级群众集聚区,能对当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和应用起到带动作用;
2. 服务站点营运主体充分认同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自愿申请成为服务站(点)运营主体,同时接受相应的管理,运营期间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具备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服务站(点)从业人员有主动服务意识,具备电脑基本操作能力,有网络购物经验;
3.营运主体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信誉记录,为人诚信,服务态度良好,在当地有较好口碑及人际关系;
4.熟悉当地农牧民与产业情况,具备较好的营销能力。有志于发展电子商务的本村居民、农村待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村官、农村便利店经营人员等优先考虑。
5.与本地扶贫办、扶贫公司有合作关系,并能得到支持。
(四)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经营商的退出规则
1. 服务站点负责人因自身原因退出,需与主管部门提出并解除协议;
2. 服务站点有不诚信经营行为,主管部门有权终止该服务站(点)协议;
3. 服务站点连续6个月不能完成业绩目标,主管部门有权终止该服务站(点)的营运;
4.服务站点连续3个月不报送相关数据信息,连续2次巡查台账记录不规范,主管部门有权终止该服务站(点)运营;
5. 服务站点服务意识不强,服务人员1个季度受到3次以上投诉的,主管部门有权终止该服务站(点)的运营。
九、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为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及时制定《日喀则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整市推进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报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审批。示范项目要将专项资金独立核算,加强专项资金支付管理,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并接受绩效评价和资金审计。要严格把握中央资金的使用方向和使用比例,中央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农村产品上行,支持内容主要包括:农村产品的标准化、生产认证、品牌培育、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县、乡、村三级具有服务农村产品上行功能的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支持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改造建设资金比例不得高于15%,央财政资金支持农村产品上行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严格专项资金用途管理,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工作经费及购买流量支出。同时设立征求意见窗口和监察、审计举报窗口,接受全社会监督,确保审计、监察等部门全程参与。
十、资产管理及权属
凡使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建设的各类软硬件设备设施,形成资产归政府所有,项目承办企业、站点运营企业或个人以及其他软硬件资产使用人员签订协议。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更换使用主体,使用主体企业更换时要及时将对应资产移交给下一承办企业或对应使用人员。
十一、时间安排
(一)项目启动阶段(2018年12月-2019年6月前)
成立调研工作组,深入各县(区)对产业基础、电商基础、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健全组织机构,成起日喀则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动员会、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实施工作方案,以多种形式在全市开展电子商务宣传工作,同时启动电商产业园和包装厂等项目的调研工作,制定工作计划,设计方案图纸备案,及时启动项目招投标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7月-2019年12月)
建设完成市、县、乡、村四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提高运营水平;成立日喀则市电子商务协会及各县(区)分会,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全市电子商务产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整合供销、邮政、快递、万村千乡等物流资源,构建市、县、乡、村四级电子商务仓储物流配送体系;构建完善的农村产品供应链管理、品牌培育、质量追溯、网络销售、营销推广等的体系,加快全市农村产品上行;开展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培育一批既懂网上购物又具备农产品网上营销能力的农村电商创业人才及团队,培养农村电商带头人,推动全市特色农副产品网络销售;电商产业园初具规模,基本形成电商产业集聚效应。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月起)
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状况、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总结,查找不足,强化整改,接受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增强电商产业园的服务功能,形成全市电商产业基地。
十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常务副组长,相关部门及各县区主要领导组成的日喀则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统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扶贫公司,电商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各县(区)及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人员编制,明确工作职责,三级联动、齐抓共管,强力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见附件2)。
(二)明确职责分工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为项目责任主体,负责项目总体规划和整体推进;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制,协同做好辖区内项目落地和相关服务工作;市扶贫办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产业发展资金整合和筹集,落实好扶贫部门对电商产业的相关帮扶政策,对项目中电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培训等相关工作给予信息提供、人员组织等支持;日喀则市商务局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项目推进过程中遇重大问题要形成书面报告,及时上报市政府及自治区商务厅,并负责项目推进过程中相关示范县的申报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日喀则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拨付管理,对专项资金运作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绩效评价等工作;发改委、交通运输局、人社局、市旅游发展局、邮政管理局等单位结合本单位职能积极配合,推动工作落实。
(三)营造电商发展氛围
利用网络媒体、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各项政策举措,普及电子商务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电子商务的认识;加强干部职工电商理论和农村电商业务学习,提升广大干部职工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各县、乡、村要多渠道、多方式广泛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推广宣传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投身于电子商务工作实践;引导企业和消费者充分认识发展电子商务对提高社会信息化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座谈会、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推动农村电商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政策支持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细化出台促进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具体配套措施,为电子商务进农村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认真落实国务院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支持服务业、物流业、人才培养、创新创业及电子商务发展和稳增长、促跨越等政策措施,加大用地用房保障、金融支持、财政扶持和税收优惠力度,支持电子商务发展。
(五)放宽市场准入
改革商事制度,改善政务服务,简化农村电子商务企业或网店注册登记审批流程。在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放宽名称登记限制,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可依法使用自有或租用的场地办理工商登记,放宽经营范围限制。加大电子商务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积极引入全国知名电商平台企业、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企业、电商专业培训机构、电商关联的产品包装设计公司入驻日喀则,助推全市电商发展。
(六)完善监管机制
一是建立日喀则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项目监管机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签订示范项目推进工作目标责任书,细化项目任务目标;二是认真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相关管理工作制度,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项目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建设实施;三是发挥市场监管、税务、文化等部门对电子商务工作的监管职能,加强对网销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管,健全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严厉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引导全市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四是在市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的综合示范工作专栏,及时将项目建设全过程信息进行网上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五是严格落实综合示范项目“月通报、季督导、半年自评、年终考核”制度,按时报送工作情况;自觉接受自治区级相关部门对示范工作开展情况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督促指导;六是将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纳入市级各部门和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综合绩效考核范围,定期考核评价和通报综合示范项目工作情况,促进项综合示范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1:日喀则市电商进农村项目整体统筹资金汇总表(中央资金4500万)
附件2:日喀则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统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日喀则市电商进农村项目整体统筹资金汇总表(中央资金4500万元)
明细 | 说明 | 投入金额(万元) | |||
电商基础支撑体系建设(1市3县) | 1个市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营 | 不低于2000平米,主要含大数据中心、人才孵化中心、产品溯源中心等基础功能,公共服务中内建设1个不低于200平米的农特产品线下体验展示中心。 | 300 | ||
3个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 不低于500平米,具备电商孵化、人员培训、包装设计、营销策划、产品展示、数据采集统计、电子结算、京东线下实体体验等功能。为全市企业、农户、个人提供规范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 125*3=375 | |||
33个乡镇服务站,90个村级服务站建设运营 | 装修改造33个乡镇服务站(乡镇全覆盖),90个村级服务站(行政村覆盖率不低于总数的40%,其中争取贫困村全覆盖)。 | 375 | |||
小计 | 1050 | ||||
农产品上行体系建设 | 1个市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及运营及运营,物流信息系统 | 不低于2000平方米的市级电商仓储物流配送中心,购置物流配送车辆,完善四级物流配送网络体系。配置规范化的仓储物流及冷链设备设施,并对配送中心实施信息化改造。配备必需设备。负责商品的分拣、包装、配送,实现集采统储、互采分销、统配统送及协调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开发物流配送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市县级仓储配送中心的智能化、标准化、信息化。 | 400 | ||
3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设建运营 | 不低于500平方米的县级电商仓储物流配送中心,购置物流配送车辆,完善三级物流配送网络体系,负责商品的分拣、包装、配送,实现集采统储、互采分销、统配统送及协调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 | 150*3=450 | |||
网销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 创建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制定日喀则市网络流通农产品质量标准,以市级为单位,建立统一的溯源体系,对种植基地的农特产品(青稞、马铃薯等)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追溯系统,对日喀则市“三品一标”等特色农产品整个供应链包括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装卸、配送等进行规范化管理,搭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管理体系,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 | 650 | |||
电商精准扶贫体系建设 | 按照产业扶贫、精准扶贫的要求,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推进扶贫开发与电商发展相融合,培育电商扶贫示范企业(网商)10-20家、扶贫特色产品品牌5-10个。 | 300 | |||
农产品品牌培育及推广 | 营造良好的电商氛围,通过刷墙、广播、电视等渠道宣传日喀则电商,通过运营中心和专业团队的品牌策划、工艺提升、包装设计、营销推广等手段,以统一品牌打造日喀则地区网络销售地标产品,做好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品牌宣传推广活动,以日喀则市历史文化和特色产品为核心,策划、注册日喀则特色公共品牌,打造3-5种日喀则网红农产品,提升本地产品品牌整体影响力以及核心竞争力。 | 1050 | |||
小计 | 2850 | ||||
电商培训体系建设 | 农村电商培训体系建设 | 依托市、县、乡、村各级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对领导干部、企业员工、农民、大学生和网商等农村电子商务参与者进行多层次、系统化的电子商务培训,完成人才培训6000人次以上。 | 200*3=600 | ||
小计 | 600 | ||||
总计 | 4500 |
附件2
日喀则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统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日喀则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75、95号)精神,优质高效推动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统筹推进工作,深化电商扶贫,助推我市特色产品外销,促进物流、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成立日喀则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统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及任务分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刘 虎 山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甘 立 泉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 云 宝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刘 志 远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旺 堆 市商务局党组书记
席 付 平 市扶贫办主任
成 员:田 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曹 伟 共青团日喀则市委员会书记
白 杨 日喀则市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
李 月 萍 日喀则市残联理事长
顿 珠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陈 小 和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普 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旦增加布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次 桑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普布扎西 市文化局局长
旺 堆 市旅游发展局党组书记
李 臣 市珠峰扶贫开发公司总经理
扎西桑旦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尼玛次仁 日喀则海关关长
西 嘎 电信日喀则分公司总经理
余 昌 元 移动日喀则分公司总经理
王 全 领 联通日喀则分公司总经理
拉 巴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拉巴次仁 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魏 立 志 市珠峰文旅园区管委会综合办主任
杨 军 江孜县人民政府县长
冯 鲁 伟 聂拉木县人民政府县长
扎西次仁 亚东县人民政府县长
索朗罗布 桑珠孜区人民政府区长
巴桑旺堆 拉孜县人民政府县长
胡 红 吉隆县人民政府县长
次仁占堆 萨迦县人民政府县长
张 彬 樟木口岸管委会副主任
达 春 吉隆口岸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米玛次仁 亚东县边贸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统筹推进工作的全面指导、综合协调、规划实施和政策落实,形成全市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整体推进的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扶贫公司,办公室主任由市扶贫公司总经理李臣同志担任,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扶持和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形成电子商务发展合力,并负责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草拟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统筹推进项目的年度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负责定期指导、监督、检查项目进度及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负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部署安排的各项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监督单位:日喀则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统筹推进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892-890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