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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日喀则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人数:0
日期:2022-05-31 11:18

2021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在市委的统一部署下,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具体要求,切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有效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一是推进“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对食品经营许可、施工许可、劳务派遣、代理记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等15个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人明确承诺符合审批条件的,当场发证办结,审批时限从5—30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市本级和各县(区)共有143个审批服务事项的196个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二是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承接自治区下放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取消乡村兽医登记许可、河道采砂管理费征收等13个审批事项。下放民爆物品、公章刻制审批备案、出入境证照受理、河道采砂许可审批等14个事项至各县(区)实施,确保简政放权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继续推进证明事项清理行动。在2020年保留的60个证明事项基础上,按照自治区“六个一批”要求,对保留的证明事项严格证明材料的开具单位和程序,确保“清单之外无证明”。四是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实现了工商注册、翻译、刻章、银行开户、税务登记备案“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5个工作日,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编制《日喀则市招商引资项目服务指南(试行)》,设立招商引资服务窗口,开通招商引资项目“绿色通道”。五是全面推行“四级四同”“一网通办”。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均达到100%,网上累计办理业务111.7万件,网办量居全区第二。市级和18县(区)、185个乡镇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1452个村(居)建立了政务服务站。48家市直单位、523项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群众跑一次就能办理的事项达314项,办理时限总体压缩30%以上。

(二)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制定《日喀则市推行市、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方案》,市(中、区)直单位权责清单事项共3789项,在日喀则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3475项(不包括涉密事项和内部事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和编制服务指南,建立健全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双告知”认领和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的通知》精神,统筹各领域“黑名单”,加强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运用,推进部门间信用信息实时传递与共享,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保证市场公平竞争。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要求,不断完善日喀则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二是坚持诚信政府建设。按照自治区减负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并制定印发《日喀则市进一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三是推进企业减税降费。对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项目100万元以上的交易费降低2000元,按6000元收取;工程交易场地租赁费降低200元,按合计1300元/半天收取;取消采购类场地费收取。

(五)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日喀则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预计2022年投入使用;已建成县(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个,成立50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我市1684个村(居)共3044名村(居)法律顾问。“12348”中国法网平台市县两级全覆盖,“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共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在吉隆县设立公证办证点,在江孜县、聂拉木县、仲巴县设立公证咨询受理点。打造“一站式”公证服务窗口,对法律事实清楚的公证案件,实现当天受理当天出证,市珠峰公证处共办理公证案件3368件。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一)完善地方政府规章制定机制。一是始终坚持党对行政立法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坚持每年度向市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日喀则市人民政府2021—2025年政府规章五年立法规划和2021年度立法制定计划的请示》已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全市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开展立法工作,从立法层面解决餐饮浪费等关乎民计民生的急切重大问题,初步制定了《日喀则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管理办法》,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予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市司法局认真承担市政府合法性审查职能,对2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二是在2020年5月对1959年至2018年现行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予以废止89件、宣布失效30件的基础上,2021年4月根据《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共清理涉及行政处罚的市县两级规范性文件5件,均作了相应修改或废止。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依法决策机制健全。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党组工作规则》《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市政府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等,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5个法定程序。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将全市涉农涉牧、涉基层、涉民生等重大事务在网上进行公开,并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开设依申请公开通道,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三是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合法。坚持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固定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参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自2014年以来,每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的起草撰写均严格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制度。

(二)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一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跟踪了解《日喀则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日喀则市科技特派员管理细则(试行)》执行情况,对实施结果、实施效益等作出评估。二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明确追责处理程序,对违法决策、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法律责任。三是全面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全市集中统一的法律顾问制度,避免出现未聘请法律顾问或聘而不用的问题,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更加科学高效。全市18县(区)、市级62家单位已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市级设立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农业、文化市场、旅游市场等6个综合执法队,各县设立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农业、文化和旅游等5个综合执法队。二是建立健全执法协调机制。严格落实《西藏自治区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政府令154号)《区党委依法治藏办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加快完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的通知》要求,部分执法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了裁量基准制度。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16个文件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17家重点领域行政执法部门与检察、法院、公安等部门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明确涉刑行为“两法衔接”标准、程序、依据等,强化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监督、信息互通和案情通报、违法线索移送等相关机制,有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按照《日喀则市行政执法举报办法》规定,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设有投诉举报箱,公布举报事项、举报电话,并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制度,确保及时解决群众举报问题。2021年1月和11月共开展两次行政执法检查。二是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制定印发《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办证和换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级举办一期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累计为253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考试、颁发行政执法证。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定期向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编制、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认真研究处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意见。二是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监督、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为抓手,充分发挥内部层级监督作用,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支持和保障审计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不断加强对扶贫资金、国资国企、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监管审计。支持并主动配合纪委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履行职责。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断完善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督促办理、调查处理和反馈回应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六、社会治理整体效能有效提升

(一)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一是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贯彻落实《日喀则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要求,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探索实行“调解前置”“援调对接”机制,建立了日喀则市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2021年11月12日至13日全区司法所助推基层治理现场培训会在我市召开。已建成61个乡(镇)司法所,全力服务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全市法院工作与调解工作相衔接,调撤民商事(案)件1285件。二是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我市各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企事业单位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9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在全区率先招聘了5名专职调解员。建立由45名专家组成的涉及各领域的人民调解专家库。加强警调对接,白朗等4个县在乡镇公安派出所(便民警务站)设立了29个派驻调解室。全市现有人民调解组织2025个,人民调解员16057人。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市司法局加强了对县(区)和各部门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要求各行政复议工作机构严格规范填写行政复议案件登记表,复议文书严格按照国法函〔2008〕96号文规定格式制作,行政复议接案后案卷归档符合要求。根据自治区工作要求,正在积极制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方案。全年共办理市政府为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6件。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坚持把宪法学习作为党委(党组)学习重要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教学整体计划。大力推进寺庙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建立38个法律进宗教场所“三支队伍”。坚持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教学计划,聘请法治副校长275名、法治辅导员444名。充分发挥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和19个市县两级安置帮教领导小组作用,全面加强重点人员学法守法意识。共成立法治宣讲团112个,组建法律知识宣传队伍2023支、普法志愿者队伍149支,法治宣传员7771人。“七五”普法期间,累计投入普法经费1113万元,开展 “法律七进”活动1982次,荣获全区“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城市。二是加快建设法治阵地。建成全区首个“寺庙法治庭院”、首个宪法主题广场,建成甲措雄乡宪法主题广场、法治长廊、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探索“互联网+”普法模式,依托“珠峰普法”微信公众号、“日喀则市司法局”抖音号和“法治珠峰你我同行”电视普法栏目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打造机器人“小扎”智能普法平台,发放疫情防控法律读本口袋书3万册。

七、行政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一)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制定《日喀则市2020年度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方案》,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测评表中,把“依法执政本领”作为衡量班子和干部领导能力的九大评价指标之一,切实把情况摸清摸透、把干部考准考实。

(二)组织法治专题培训。不断加强初任公务员、基层党员干部、中青年干部法律知识培训,举办全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业务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专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解读和业务培训,举办县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在我市第一、二期基层党代表履职能力建设培训班及第七、八期县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暨党史学习教育、“三更”专题教育、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研讨班4个班次中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地位和主要内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课程,多次组织开展法律知识测试活动,不断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水平。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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