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责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我市防震减灾工作。
(二)编制我市的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建立我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全区地震监测台(站)建设规划,负责我市的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实施资源共享;强化全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震情跟踪;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体系。负责监督管理我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我市地震烈度区划成果的应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我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我市地震灾害预测;制定我市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的宣传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五)承担市人民政府抗灾救灾指挥机构办事机构的职能;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参与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六)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组建我市地震紧急救援队伍,组织、培训救援支援者队伍;协助市人民政府建立地震重点监测防御区的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
(七)组织开展水库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
(八)指导各县(区)防震减灾工作。
(九)完成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防震减灾工作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地址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扎德西路8号地震局(草原站斜对面)
三、办公电话
0892-8829673
四、办公时间
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办公时间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