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下午,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昆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戎新龙、余德平、邓江陵、王泽敏、舒成坤、索朗、洛珠嘉措出席会议。
副市长余斌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本次会议议程,传达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论述综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洛桑江村同志在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市委组织部作人事安排说明,听取《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情况报告》,听取《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 法>情况报告》,听取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随后召开分组会议,审议以上有关报告和人事任免等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仁新同志辞去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上,杨昆向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四次会议任命和决定任命的人员颁发任命书。会后,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正的地方组织法,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全市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工作者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五个必由之路”和“五个有利条件”的重大论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历史自信,增强走好必由之路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不断开创新时代日喀则人大工作新局面。要学懂弄通新修正的地方组织法,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自觉性、实效性。全市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充分认识地方组织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分认识修改地方组织法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正的地方组织法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抓手,作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推动日喀则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和一项重要职责,抓住重点学、抓好集中学习、抓好宣传宣讲、抓好以考促学,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推深做实学习宣传工作,在全市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中掀起学习、宣传、宣讲地方组织法的热潮,为贯彻实施好地方组织法奠定坚实基础。要突出重点抓好地方组织法贯彻实施,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地方组织法的实施和监督,严格按照新修正的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履职尽责,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履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定职责,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确保新修正的地方组织法在日喀则行政区域内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