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40人,实到25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昆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索朗参加会议,副市长余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蒋贞明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审议通过了《日喀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日喀则市 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及公告,《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顿珠辞去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人事任免事项,《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西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
根据区党委关于在全区开展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的部署和市委要求,会议强调,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指导人大工作,带头履行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责任,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把“两个确立”的政治共识转化为“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对照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全市各族人民群众的期盼,认真查找差距和不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面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要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成效,推动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新进步,改进作风要务实,狠抓落实要聚焦,重点工作要增效,在推进“四件大事”,实现“四个确保”、勇当“四个创建”排头兵中展现人大担当,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