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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

来源:日喀则日报
浏览人数:0
日期:2021-12-09 10:38

12月3日至4日,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实到23人,符合法定人数。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昆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戎新龙、邓江陵、王泽敏、索朗、叶青莲、洛珠嘉措出席会议。

副市长尼玛次仁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草案);听取和审议了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关于日喀则市本级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审查和批准了日喀则市本级2020年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了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日喀则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第二批)盘活存量资金使用方案,审查和批准了2021年(第二批)盘活存量资金使用方案;听取和审议了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关于日喀则市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日喀则市2021年度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关于日喀则市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听取了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重点建议办理情况集中视察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及公告(稿);审议了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人事任免以及其他事项。3日下午,召开了分组会议,审议以上有关报告和人事任免等事项;召开了联席会议,开展日喀则市人民政府“七五”普法工作情况专题询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通过了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日喀则市本级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1年(第二批)盘活存量资金使用方案的决定(草案)、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及公告(稿)、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人事任免事项,并向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于今年11月8日至11日在北京胜利召开,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科学回答了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站位高远、总揽全局、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真理力量的纲领性文献,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宣言,是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时代动员令。

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会议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要认真组织实施,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热潮;要扛起使命担当,奋力推动新时代日喀则人大工作展现新作为谱写新篇章,真正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自治区刚刚召开的第十次党代会明确了未来五年的奋斗目标任务,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面向广大代表、广大群众宣讲好会议精神,并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找准工作切入点,真正把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落到实处,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日喀则提供坚强保障。

市纪委监委、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人选、委员,部分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部分市级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以及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的市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结束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杨昆主持并监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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