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日喀则市2021—2025年政府规章五年立法规划和2021年度立法制定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542300000/2021-146889

发布机构: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市政府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日政发〔2021〕8号

成文日期: 2021-7-29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日喀则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日喀则市2021—2025年政府规章五年立法规划和2021年度立法制定计划》,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纳入日程,落实责任。承担立法任务的部门,要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工作责任,确定具体工作人员,保证立法按期完成。立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积极参与协调。市司法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认真进行审修。

(二)严格程序,确保质量。凡列入市政府立法计划的项目,要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牵头责任部门要主动作为,相关部门之间要密切协作,认真组织研究起草,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确保立法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三)加强调研,做好论证。为确保立法质量和可操作性,各责任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调研论证,起草送审稿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相关规定,条文思路清晰,制度切实可行,确保能够真正解决问题。

附件:日喀则市2021—2025年政府规章五年立法规划和2021年度立法制定计划

2021年5月18日

附件:

日喀则市2021—2025年政府规章五年立法规划和2021年度立法制定计划

一、列入日喀则市2021—2025年政府规章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共8项):

1.《日喀则市洗车场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协助部门:各县(区)、各相关部门)

2.《日喀则市处置违法违规建筑办法》(起草部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协助部门:各县(区)、各相关部门)

3.《日喀则市物业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助部门:各县(区)、各相关部门)

4.《日喀则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协助部门:各县(区)、各相关部门)

5.《日喀则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助部门:各县(区)、各相关部门)

6.《日喀则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协助部门:各县(区)、各相关部门)

7.《日喀则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协助部门:各县(区)、各相关部门)

8.《日喀则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协助部门:各县(区)、各相关部门)

二、2021年度立法完成计划(共3项):

1.《日喀则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协助部门:各县(区)、各相关部门)

2.《日喀则市洗车场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协助部门:各县(区)、各相关部门)

3.《日喀则市处置违法违规建筑办法》(起草部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协助部门:各县(区)、各相关部门)

三、2021年度立法调研计划(共1项):

《日喀则市物业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助部门:各县(区)、各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