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发布机构: 日喀则市统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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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日喀则市统计局

日喀则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11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藏政发〔2023〕7号)和《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日政发〔2023〕25号)要求,全市进行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全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县(区)、各部门和县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市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市政府高位推动,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后,3月15日组建日喀则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日喀则市统计局,统筹部署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18县(区)人民政府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确保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1200余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全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奋力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日喀则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日喀则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经济普查办公室)深入总结以往普查经验,进一步优化方式方法,突出统筹、改革与创新,切实提高普查工作科学性、规范性。结合日喀则市实际,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为普查实施提供全方位的制度保障。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全市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在技术手段上,采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通过这次普查,整合优化了统计调查项目,改进了统计制度方法,加强了重点领域统计监测,进一步夯实了统计基础,深化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向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统计工作目标迈出坚实步伐。

四、确保数据质量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市经济普查办公室按照《西藏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办法》,严格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压紧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各级普查机构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按照《西藏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西藏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分专业数据审核验收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坚持边普查、边审核,逐级做好数据审核验收。组织人员分赴各县(区)开展事中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总体来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6398个,与2018年末(2018年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47.9%,从业人员153745人;个体经营户40278个,从业人员65195人。


日喀则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日喀则市统计局

日喀则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11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6398个,比2018年末增加5313个,增长47.9%;产业活动单位[1]19252个,增加6035个,增长45.7%;个体经营户40278个,增加16817个,增长71.7%(详见表2-1)。

表2-1.jpg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建筑业4358个,占26.6%;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3380个,占20.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341个,占14.3%。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7203个,占42.7%;住宿和餐饮业10312个,占25.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470个,占16.1%(详见表2-2)。

表2-2.jpg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53745人,比2018年末减少7188人,下降4.5%,其中女性从业人员51690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49392人,减少36911人,下降42.8%;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04353人,增加29723人,增长39.8%。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2341人,占34%;建筑业36781人,占23.9%;制造业11672人,占7.6%。(详见表2-3)。

表2-3.jpg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573510.45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9423000.23万元,增长92.8%。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91754.14万元,增加904513.43万元,增长70.3%;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381756.31万元,增加8518486.8万元,增长96.1%。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不包括金融业)6430987.57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3270728.72万元,增长103.4%。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307511.05万元,增加724744.76万元,增长124.4%;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5123476.52万元,增加2545983.96万元,增长98.8%。

2023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3352672万元,比2018年增加1245303.38万元,增长76.4%。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540564.63万元,增加234127.18万元,增长56.2%;第三产业营业收入2812107.37万元,增加1011176.2万元,增长59.1%(详见表2-4)。

表2-4.jpg

注:

[1]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4]全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与2018年相比的增速计算使用精确到个位的数据,与自治区相比有差异。


日喀则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日喀则市统计局

日喀则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11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市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949个,比2018年末增长46.0%;从业人员12776人,比2018年末下降19.3%。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917个,占47.0%;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3个,占0.2%;其他统计类别1029个,占52.8%。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7331人,占57.4%;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64人,占0.5%;其他统计类别5381人,占42.1%(详见表3-1)。

表3-1.jpg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33个,制造业1885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1个,分别占1.7%、96.7%和1.6%。在工业行业大类中,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服装、服饰业,家具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3.7%、13.1%和12.7%。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704人,制造业11632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440人,分别占5.51%、91.1%和3.4%。在工业行业大类中,农副食品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4.3%、13.4%和12.5%(详见表3-2)。

表3-2.jpg

注:按行业分组和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单位数小于等于3个或从业人员小于等于3人的用“NA”表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95422.19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70.0%;负债合计1307667.20万元,比年末增长124.3%。

202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42279.96万元,比2018年增长76.6%(详见表3-3)。

表3-3.jpg

(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详见表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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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2023年,主要能源产品产量详见表3-5。

表3-5.jpg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4358个,比2018年末下降3.8%;从业人员36821人,比2018年末下降47.9%。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4338个,占99.5%;其他统计类别企业20个,占0.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36668人,占99.6%;其他统计类别企业153人,占0.4%(详见表3-6)。

表3-6.jpg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60.5%,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6.8%,建筑安装业占1.6%,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1.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67.5%,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2.9%,建筑安装业占1.4%,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8.2%(详见表3-7)。

表3-7.jpg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65078.71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4.7%;负债合计559527.41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0.0%。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56720.48万元,比2018年下降12.5%(详见表3-8)。

表3-8.jpg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日喀则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日喀则市统计局

日喀则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11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市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2110个,从业人员1018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61.5%和59.5%。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37.6%,零售业占62.4%。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36.6%,零售业占63.4%(详见表4-1)。

表4-1.jpg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6.8%,港澳其他统计类别占3.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8%,其他统计类别占3.2%(详见表4-2)。

表4-2.jpg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80992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56.2%;负债合计367793.4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94.7%。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46423.2万元,比2018年增长94.9%(详见表4-3)。

表4-3.jpg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292个,从业人员306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78.7%和157.1%(详见表4-4)。

表4-4.jpg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85.6%,其他统计类别14.4%。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6.3%,其他统计类别13.7%(详见表4-5)。

表4-5.jpg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2798.49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7%;负债合计66025.58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77.0%。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8641.12万元,比2018年增长238.2%(详见表4-6)。

表4-6.jpg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259个,从业人员198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1.9%和1.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61.8%,餐饮业占38.2%。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75.4%,餐饮业占24.6%(详见表4-7)。

表4-7.jpg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1.5%,外商投资企业占0.4%,其他统计类别占8.1%。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4.1%,外商投资企业占0.6%,其他统计类别占5.3%(详见表4-8)。

表4-8.jpg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2558.7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3%;负债合计36886.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99.5%。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2994.4万元,比2018年增长54.8%(详见表4-9)。

表4-9.jpg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94个,从业人员82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93.8%和31.1%(详见表4-10)。

表4-10.jpg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1%。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2.3%,港澳台投资企业占7.7%(详见表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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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5411.57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7%;负债合计-66981.47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166.2%。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4420.49万元,比2018年增长50.7%(详见表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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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43个,比2018年末增长248.8%。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9个,物业管理企业47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1个,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88.2%、370.0%和950.0%。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473人,比2018年末增长46.0%。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515人,比2018年末增长138.4%;物业管理企业587人,比2018年末增长37.5%,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73人,比2018年末增长3360.0%(详见表4-13)。

表4-13.jpg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7.2%,其他统计类别占2.8%,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0%,外商投资企业占0.0%。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7%,其他统计类别占0.3%(详见表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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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5423.1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77.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93368.21万元,物业管理企业28966.13万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5007.37万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0.9%、下降1.7%和增长179929.5%。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94039.2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01.7%。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8303.01万元,比2018年增长118.7%(详见表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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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310个,从业人员911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80.4%和367.8%。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9.8%,商务服务业占80.2%。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25.4%,商务服务业占74.6%(详见表4-16)。

表4-16.jpg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87.2%,其他统计类别占12.8%,港澳台,外商投资企业合计占0.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8.9%,其他统计类别占11.1%(详见表4-17)。

表4-17.jpg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676780.1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97.1%。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2770.92万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594009.23万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91.0%和195.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351828.5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56.8%。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8835.56万元,比2018年增长426.5%(详见表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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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日喀则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日喀则市统计局

日喀则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11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市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322个,从业人员195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07.5%和307.1%(详见表5-1)。

表5-1.jpg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1%,其他统计类别企业合计占0.9%。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7%,其他统计类别企业合计占0.3%(详见表5-2)。

表5-2.jpg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5824.9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55.2%;负债合计222198.32元,比2018年末下降244.9%。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6342.24万元,比2018年增长177.7%(详见表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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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134个,从业人员156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82.9%和279.1%。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8个,比2018年末下降11.1%;从业人员175人,比2018年末增长60.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8078.74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55.4%;负债合计9778.94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90.4%。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561.98万元,比2018年下降6.4%。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9869.1万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7348.9万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57个,比2018年末增长157.4%,从业人员726人,比2018年末增长75.8%(详见表5-4)。

表5-4.jpg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80.3%,其他统计类别企业占19.7%。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3.2%,其他统计类别企业占16.8%(详见表5-5)。

表5-5.jpg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470.0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70.5%;负债合计4982.76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75.3%。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237.26万元,比2018年增长51.0%(详见表5-6)。

表5-6.jpg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教育法人单位283个,从业人员964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22.8%和25.8%。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93个,从业人员893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7.8%和19.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606.2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6.7%,负债合计4213.17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76.6%,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338.04万元,比2018年增长360.7%。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65262.2万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39894.6万元。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103个,从业人员503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7.1%和117.6%。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78个,比2018年末增长27.9%;从业人员4295人,比2018年末增长107.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712.96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67.0%;负债合计7571.04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542.6%,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476.44万元,比2018年增长223.7%。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29409.9万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55972.1万元。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167个,从业人员120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7.5%和64.1%。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6个,比2018年末下降38.5%,从业人员358人,比2018年末增长78.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3579.06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41.6%;负债合计25359.08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708.1%。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205.33万元,比2018年增长342.2%。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003.7万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0289万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市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3380个,比2018年末增长5.0%;从业人员52341人,比2018年末增长17.7%。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367645.5万元,比2018年增长87.9%。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日喀则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日喀则市统计局

日喀则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11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等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10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43.5%。其中,生物产业3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3.0%;新能源产业7个,占30.4%。

(二)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8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8.1%。

二、高技术产业

(一)高技术制造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3个,比2018年末增长50%;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3.1%,比2018年末提高9.8个百分点。

2023年,全市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882万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8.3%。

2023年,全市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8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6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75%。

(二)高技术服务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8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8.1%。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17亿元,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73.5%。

三、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807个,从业人员467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14.6%和42.8%;资产总计188281.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24.9%。

2023年末,全市共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777个,从业人员419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28.5%和39.5%;资产总计179091.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44.7%;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0942.8万元,比2018年增长163.4%。

2023年末,全市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30个,从业人员475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16.7%和增长80.6%;资产总计9189.5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12.8%;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6996万元,比2018年增长166.9%。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领域。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4]规模以上服务业:是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个行业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3个行业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4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5]高技术服务业:按照《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高技术服务业是采用高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服务活动的集合,包括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和其他高技术服务等9大类。

[6]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7]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日喀则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区域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日喀则市统计局

日喀则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11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市分县(区)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23年末,桑珠孜区拥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5904个,占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数的36.0%,比2018年末增长137.9%;南木林县1119个,占6.8%,增长47.0%;江孜县1389个,占8.5%,增长61.3%;定日县783个,占4.8%,增长22.9%;萨迦县698个,占4.3%,下降25.6%;拉孜县708个,占4.3%,下降13.1%;昂仁县808个,占4.9%,增长32.5%;谢通门县902个,占5.5%,增长26.9%;白朗县932个,占5.7%,增长4.3%;仁布县503个,占3.1%,下降6.0%;康马县356个,占2.2%,增长16.7%;定结县492个,占3.0%,增长101.6%;仲巴县261个,占1.6%,增长1.6%;亚东县380个,占2.3%,增长54.5%;吉隆县427个,占2.6%,增长48.8%;聂拉木县280个,占1.7%,增长40.7%;萨嘎县262个,占1.6%,增长55.0%;岗巴县194个,占1.2%,增长44.8%。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县(区)是:桑珠孜区、江孜县、南木林县。

桑珠孜区拥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业活动单位[1]7034个,占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业活动单位数的36.5%;南木林县1320个,占6.9%;江孜县1535个,占8.0%;定日县870个,占4.5%;萨迦县804个,占4.2%;拉孜县839个,占4.4%;昂仁县927个,占4.8%;谢通门县1012个,占5.3%;白朗县1051个,占5.5%;仁布县574个,占3.0%;康马县461个,占2.4%;定结县578个,占3.0%;仲巴县376个,占2.0%;亚东县448个,占2.3%;吉隆县490个,占2.5%;聂拉木县355个,占1.8%;萨嘎县316个,占1.6%;岗巴县262个,占1.4%。按县(区)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7-1。

表7-1.jpg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桑珠孜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5126人,占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35.9%,比2018年末增长21.1%;南木林县8763人,占5.7%,下降24.3%;江孜县8337人,占5.4%,下降37.2%;定日县10221人,占6.6%,增长45.7%;萨迦县8278人,占5.4%,下降15.2%;拉孜县6797人,占4.4%,下降52.5%;昂仁县6321人,占4.1%,下降18.4%;谢通门县8150人,占5.3%,下降14%;白朗县7098人,占4.6%,下降42.7%;仁布县7252人,占4.7%,增长21.6%;康马县4033人,占2.6%,下降1.9%;定结县3203人,占2.1%,下降7.6%;仲巴县3279人,占2.1%,增长11.3%;亚东县3625人,占2.4%,增长45.8%;吉隆县4098人,占2.7%,增长28%;聂拉木县3380人,占2.2%,增长21.9%;萨嘎县2898人,占1.9%,下降1.1%;岗巴县2886人,占1.9%,增长46.6%。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县(区)是:桑珠孜区、定日县、南木林县。按县(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

表7-2.jpg

注:

[1]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注释:

[1]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