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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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藏生环督办〔2025〕2号)要求,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其中2项整改措施(48-02、48-03),经我局牵头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按照销号流程,现对该2项整改措施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对完成情况有任何异议,请于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2日期间向相关责任单位致电反映。
联系地址: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 桑珠孜区青岛路9号
联系电话: 0892-8831301、0892-882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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