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总工会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日喀则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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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9-25 11:46

目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单位情况

日喀则市总工会是正县级单位,财政一级预算单位。

(一)部门职责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贯彻执行日喀则市代表大会、全委会和常委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全市工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任务,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权服务的职能。

3.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的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拟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规草案起草、修订,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工作。

4.负责工运理论政策研究,指导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算、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

5.加强工会组织对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构建以精准帮扶为重点的服务职工体系,建立健全工会系统服务职工网络载体。

6.协调市委、市政府做好市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负责我市全国劳模、自治区劳模和市劳模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我市全国、西藏“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推荐、管理工作,负责日喀则“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7.指导全市各级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研究日喀则市产业工会的设立和管理;受市委委托,协助管理县(区)市直单位工会的领导干部;负责工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工会干部培训工作。

8.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

9.负责与外地工会组织的联络、协调、交流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总工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

日喀则市总工会机关内设机构为3个,包括办公室(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职工服务部、财务和资产管理部;事业部门2个,包括职工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704.67万元,支出总计704.6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55.49万元,增长8.55%。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新增2名干部职工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二是因干部职工工资增长后,计提部分党建经费和工会经费适当提高。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704.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4.67万元,占总预算100%。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704.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6.86万元,占总支出数的80.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98万元,占总支出数的8.65%;卫生健康支出33.79万元,占总支出数的4.8%;住房保障支出43.04万元,占总支出数的6.11%。

结余分配0.00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704.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4.6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70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7.47万元,占96.14%;项目支出27.20万元,占3.8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704.67万元,支出总计704.6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55.49万元,增长8.55%。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新增2名干部职工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二是因干部职工工资增长后,计提部分党建经费和工会经费适当提高。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4.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55.49万元,增长8.55%。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新增2名干部职工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二是因干部职工工资增长后,计提部分党建经费和工会经费适当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4.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6.86万元,占80.4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98万元,占8.65%;卫生健康支出(类)33.79万元,占4.8%;住房保障(类)支出43.04万元,占6.1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XXXX万元,支出决算为70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XXXX%。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39.66万元,支出决算为53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2.89万元,支出决算为1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4.20万元,支出决算为1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11万元,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5.59万元,支出决算为5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年初预算为5.39万元,支出决算为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6.75万元,支出决算为2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62万元,支出决算为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2万元,支出决算为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3.04万元,支出决算为4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7.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8.3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9.1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增减变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2023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81万元,支出决算为5.43万元,完成预算的93.46%,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下降6.5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过紧日子,节约开支。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4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0万元,占52.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无增减变动。与2023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增减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43万元,主要用于油料费、保养费、保险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无增减变动。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0万元,其中:2024年度我会“三公”经费预算资金5.81万元,实际支出5.63万元,结余0.18万元。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调减“三公”经费。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无增减变动。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无增减变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会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24.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1.65%,即总工会党建经费5.93万元、乡乡通视频会议通租赁4.8万元、三大节日困难职工慰问经费14.2万元。组织对2024年度0等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4年度0等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反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4年度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市总工会“三大节日”慰问经费、党建经费、乡乡通视频会议系统专线租赁费,共3个项目,项目绩效自评平均达到90分以上。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市总工会机关运行经费49.15万元,比年初预算未变动,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减少7.32万元,下降12.9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过紧日子,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市总工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人员出差和市区内上报材料时用车。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件:日喀则市总工会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