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日喀则市人大机关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市委具体安排,把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围绕建设区域副中心城市和面向南亚开放的中心城市,依法履行人大职能,提升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服务代表履 职、凝聚共识力量。办公室及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办公室。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工作事项。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工作任务。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为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办公室设下列正科级内设机构:
1.综合科(人事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 调、安全、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组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机关各类会议会务工作。组织制定机关管理有关制度。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工资福利、教育培训、人才队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和党群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收支、会计核算、基建、办公用品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党组印章管理工作。
2.秘书科(督查科)。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以及领导讲话稿等文字起草工作。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文件汇编、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公报编辑工作。负责市人大年鉴、《人大志》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公文拟办工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等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组织和开展理论研究、综合调研,为市人大常委会决策提供参考信息和对策建议。负责承办由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承担机关文电机要、信息、档案、保密、督查工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人大常委会印章管理工作。
(二)法制工作委员会。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方面的议案草案。负责编制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服务。负责对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方面问题的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同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研究、处理并答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立法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立法评估工作。负责统筹管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联系点。
下设办公室,为正科级。负责法制工作委员会在立法、备案审查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和党务、日常事务等,为法制工作委员会依法履职提供服务保障。
(三)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协助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承担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预算决算、审查预算调整方案和监督预算执行方面的具体工作。加强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强化对重要财税政策、重点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转移支付、政府债务、预算绩效等的审查监督。承担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方面的具体工作,健全全口径、全覆盖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承担预算、国有资产联网监督方面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管理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联系点。
下设办公室,为正科级。负责预算工作委员会在监督方面的具体工作和党务、日常事务等,为预算工作委员会依法履职提供服务保障。
(四)代表工作委员会。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引导代表致力于“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建设区域副中心城市和面向南亚开放的中心城市依法履职。负责市人大代表名额分配、资格审查、联络服务有关工作。负责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联系群众有关制度制定和指导协调工作。承担在日喀则市的自治区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的选举、辞职、罢免等工作,指导县 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的统筹管理。组织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市人大代表履职的监督管理和代表履职经费的使用管理。负责统筹管理代表工作“家站点组”的建设。负责市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县区人大代表工作。负责对代表工作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承担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下设办公室(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为正科级。负责代表工作委员会在代表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和党务、日常事务等,为代表工作委员会依法履职提供服务保障。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机构设置。
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设1个正县级办事机构和3个正县级工作机构,即:办公室和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下设2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即:综合科(人事科)、秘书科(督查科);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代表工作委员会各下设1各正科级内设机构(办公室)。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2,518.45万元,支出总计2,518.4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 (增加)298.81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人员经费。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2,518.45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2,518.45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2,518.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8.4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收入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2,51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0.26万元,占90%;项目支出258.18万元,占1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518.45万元,支出2,518.4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8.81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人员经费。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8.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8.81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8.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34.56万元,占7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5.67万元,占13%;住房保障(类)支出145.68万元,占6%;卫生健康支出122.53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84.22万元,支出决算为2,51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284.22万元,支出决算为2,51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人员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60.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03.7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56.54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1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接待、车辆费市政府统一管理。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接待费、车辆费由市政府统一结算。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减少)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外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车辆市政府统一管理。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接待费、车辆由市政府统一结算。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本单位接待、车辆市政府统一管理。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产生相关费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258.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反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综合业务经费、党建经费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包括项目绩效自评表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人大综合业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人大综合业务经费 | ||||||||||||
主管部门 | 市人大办 | 实施单位 | 市人大办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15万元 | 215万元 | 193.76万元 | 20 | 9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15万元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部署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力推进各项民生工作,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科学决定重大事项,规范开展任免工作,积极发挥代表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把人大常委会建设成为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为加快建设和谐文明幸福美丽日喀则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保障全市人大代表能够依法履职、及时参加视察、监督、常委会及年底代表大会,做到审议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报告,提出代表意见建议。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 215万元 | 215万元 | 193.76万元 | 20 | 10 | 加强支出进度 | ||||||
社会成本 | |||||||||||||
生态环境成本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检查频次 | 10次 | 10次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抽查覆盖率 | 80% | 80% | 10 | 10 | ||||||||
实效指标 | 年度检查任务按时完成率 | 90% | 90%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完成检查数量报告 | 10 | 10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提高我市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 优 | 优 | 1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检查结果公开率 | 90% | 90%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问题整改落实率 | 95% | 95%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人民群众满意率 | 99% | 99%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0 | 100 | ||||||||||
综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全年预算数为213万元,执行数为193.76万元,完成预算的9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年初计划相关调研;二是完成各项监督工作。三是完成各类相关会议等。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差旅费较上年支出缩减;二是人大代表区外培训开展;三是机关反对浪费厉行节约工作深入推进。
(三)部门评价结果(预算部门填写,部门所属单位不需填写)。
人大办预算管理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我办各项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日喀则市本级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标准,对2024年部门预算管理情况,做如下自评:
一、基本情况
市人大办办公地点设市委大院内,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设1个正县级办事机构和3个正县级工作机构,即:办公室和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下设2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即:综合科(人事科)、秘书科(督查科);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代表工作委员会各下设1各正科级内设机构(办公室)。截至2024年12月,我办现有编制54个,在职工作人员5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38人、工勤人员6人、全额事业15人。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24年部门决算收支完成情况。
1、收入:2518.44万元。同比上年度增加298.8万元,增长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8.44万元,同比同比上年度增加298.8万元,增长13%。
2、支出:2518.44万元,同比上年度增加298.8万元,增长13%,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103.7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56.54万元、项目支出258.18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市人大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维护全市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职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持续深化,代表工作卓有成效。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分析
2024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合计2284.22万元,2024年12月拨付2518.44万元,我办根据年初预算编制及时制定实施计划组织实施。我办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控制非必要支出。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我们力争做到专款专用,按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进行资金分配,无挪用专项经费的现象。实行了先有预算、后有执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新常态。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此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严格落实《预算法》及自治区、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的工作过程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们成立了自评工作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布署,财务人员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积极主动服务于重点工作,为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大局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存在的问题
部分绩效目标设置未细化量化、关联不强。个别事项仅将业务整体情况设置为绩效目标,与资金支持内容关联性不强,反映不出实际效果和对行业的持续性影响。部分项目未明确可量化的目标指标,难以进行跟踪和考核。
五、财政评价结果(如有)
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预算,本单位重点项目无评价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市人大办机关运行经费156.54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2.11万元,(降低)1%。主要原因是:减少办公费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602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560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42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1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下乡调研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