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4-12
为推进政务公开,便于全社会更好地理解《日喀则市洗车场管理办法》,认真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办法》的出台背景、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以来,随着我市汽车保有量持续增长,洗车行业发展迅速。但由于现有法律法规对洗车场行业管理缺乏针对性规定,导致洗车场管理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和管理遵循,存在管理部门职责不清晰,准入条件不明确,建设标准不统一,执法监督无法律依据等现象。特别是洗车场开设乱象对城市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方面造成较大影响,急需通过立法手段对洗车场行业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管理,实现洗车场行业管理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法制化管理。因此,针对当前市洗车场管理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办法》十分必要、十分迫切。
二、目的意义
《办法》将为洗车场行业管理工作提供法规遵循,有利于规范洗车场管理,促进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和法制化管理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上位法和已有地方性法规对涉及洗车场管理的行业主管、取水用水、环境管理等方面作出了相应规定。
三、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日喀则市城乡规划条例》《日喀则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条例》《日喀则市城镇供水用水条例》《日喀则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日喀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二十八条,其中第一条至第五条,对适用范围、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职责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城市管理、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履行洗车场的管理职责。第六条至第十条,对开设洗车场应符合的条件和标准以及备案相关事宜作出了明确规定,规范了洗车场行业准入条件和管理。第十一条明确了禁止开设洗车场的区域。第十二条至第十八条对洗车场设立的标准规范、经营义务、取水用水作出了规定,为依法监管洗车场提供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依据。第十九条至第二十条对行业部门工作人员的行为作出了具体规范,明确了相关主管部门的职能范围,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作出了规定,完善了洗车场行业管理工作机制。第二十一条至二十六条为法律责任部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打击违法,规范执法提供了遵循。
查看对应政策文件:《日喀则市洗车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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