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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问答

对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号(A 类0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人数:0
日期:2026-01-29 16:21

李喜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外来人员在边境县落户的建议”收悉,现如下答复: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藏政发〔2016〕54号)第二点(四)小点第3条规定:“为确保边境稳定和边防巩固,原则上边境一线居住人口要保持相对稳定,边境一线建制镇(乡)居民户口迁入、迁出政策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研究制定,经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审核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为此,2025年1月以来,日喀则市公安局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战略工作部署,聚焦建设“两个中心城市”目标任务,立足日喀则实际,结合现有户籍政策,研究起草了《日喀则市户口迁入登记管理办法》,已先后向市直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建议5次,向各县公安局、市公安局各分局征求意见建议2次。目前,经过多次修改完善,拟提交市公安局党委会议研究审议。

感谢您对我市边境县落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您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联系。

联系单位:日喀则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892-8822001(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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