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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宗教事务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日喀则市宗教事务局
浏览人数:0
日期:2025-09-19 17:44

目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因涉密,不予公开

二、机构设置

纳入日喀则市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

1.机构情况:市宗教事务局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藏传佛教科、其他宗教事务科、宣教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市佛教协会内设一个机构,教义阐释指导服务中心。

2.人员情况:本单位行政编制14人,在职人员14人,事业编制7人,在编6人,市佛教协会行政编制3人,在编2人,事业编制5人,在编4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9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日喀则市宗教事务局(含市佛教协会)2024年度收入总计795.64万元,支出总计795.6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下降34.85%。主要原因:原因为2024年因机构改革9月并入市委统战部。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795.64万元。基本支出收入为675.19万元,占总收入的84.86%,项目支出收入为120.45,占总收入的15.14%。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795.64万元。基本支出收入为675.19万元,占总收入的84.86%,项目支出收入为120.45,占总收入的15.1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795.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5.6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为795.64万元;基本支出为675.19万元,占总收入的84.86%,项目支出为120.45,占总收入的15.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95.64万元,支出795.6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下降34.85%。主要原因:原因为2024年因机构改革9月并入市委统战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5.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下降34.85%。主要原因:原因为2024年因机构改革9月并入市委统战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5.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2.85万元,占82.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45万元,占7.7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7.36万元,占5.72%;住房保障(类)支出43.97万元,占5.5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95.64万元,支出决算为79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652.85万元,支出决算为65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61.45万元,支出决算为61.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家康指出(类)年初预算为37.36万元,支出决算为3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3.97万元,支出决算为4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5.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8.0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176万元、津贴补贴237.94万元、奖金0.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1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8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9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83、住房公积金43.9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生活补助3.16万元、医疗费补助4.5万元、。公用经费67.1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6.26万元、印刷费0.46万元、水费0.28万元、电费6.29万元、邮电费1.69万元、差旅费4.25万元、劳务费11.12万元、工会经费9.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4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36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政府性财政拨款。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6万元,支出决算为3.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30.2万元,减少90.81%,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因机构改革9月份并入市委统战部。二是上年三公经费中包含专项资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导致比今年相差较大。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6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6万元,主要用于油料费及保险费、维修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没有,因我局今年机构改革,市宗教事务局合并到市委统战部。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日喀则市宗教局机关运行经费67.1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减少13.7万元,下降16.9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市宗教事务局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3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支出功能分类:

XXXX(类)XXXX(款)XXXX(项),……;

XXXX(类)XXXX(款)XXXX(项),……。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预算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附件: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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