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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举办“庆祝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生态环境保护成就摄影展的公告

来源:萨嘎县发布
浏览人数:0
日期:2025-08-08 23:1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展现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以来日喀则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所取得的显著成就,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摄影作品,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科室:宣教信息中心

二、征稿内容

用影像(或新旧对比图片)展现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以来日喀则人们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展现日喀则的绿水青山、自然风光,记录山川、湖泊、森林、草原、湿地、冰川、农田等生态系统现状和生态保护成就;展现日喀则的生物多样性,记录动物、植物的千姿百态。

三、征稿要求

(一)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电子文件须为JPG格式,作品长边像素不低于3000,图片大小不小于1M。拍摄设备不限,手机、相机作品均可投稿。(作品描述中注明拍摄时间、地点、拍摄内容和所属主题)

2.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的图片数量应在4至6幅之间)。可投稿日喀则市在生态环境保护成果方面的新旧对比图片(需在图片下方对新旧变化作简要阐述)。

3.投稿作品将视为作者默认同意组织单位用于相关生态环境公益宣传和展览。

(二)权责说明

1.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若有第三方对图片中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投稿者应对图片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承担全部责任。

2.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3.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设退稿。投稿作品仍由拍摄者保留对作品的各项权利,活动组织方和征稿平台拥有拍摄作品在本次征集活动宣传范围内非商业用途使用权。著作权归拍摄者所有,投稿作品将授予主办方及关联单位机构用于推广宣传活动,通过各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新闻发布或其他媒体、线下展示推广等活动)使用作品,使用时将保留拍摄者署名权,使用时间三年,使用地域不受限制,并允许主办方对作品进行修改和裁切。

4.投稿人一旦上传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律取消资格。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三)注意事项

1.投稿人注册与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通讯畅通。主办方将通过电话和电子邮箱两种方式与入围作品投稿人联系,要求投稿人在指定日期内提供相关资料,逾期者视为自愿放弃。

2.因投稿人未能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而导致未能收到相应获奖证书的,责任由投稿人本人负责。

四、投稿方式

投稿人可通过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宣教信息中心邮箱进行投稿,邮箱号:rkzsxjzx@126.com。投稿时请预留联系人及电话号码。

五、计划安排

(一)征稿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2日22:00时。

(二)网上投票

2025年8月13日10:00开始,8月19日18:00截止。(参评作品在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由网民进行线上投票,根据投票截止日票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获奖作品)。

(三)结果公布

2025年8月20日至22日,在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对获奖作品进行公示。

六、奖项设置及费用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每名奖金1300元;三等奖3名、每名奖金800元;优秀奖4名、每名奖金500元。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局宣教信息中心

联系人:尼玛吉拉

电 话:13549025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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