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日喀则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推广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日喀则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推广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开展以青稞为主的高原特色农作物品种的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育种理论与栽培技术的研究,培育适应不同生态环境条件的各类农作物优良品种。
2、开展新型植物保护技术和有机肥料有效施用技术的研究,开展可持续发展的农牧业生产模式的研究推广工作。
3、负责各类农作物优良品种的良种繁育及配套高产栽培技术的指导工作。
4、开展高原特色畜牧业资源、畜禽品种资源的保种选育与优化饲养、优良牧草品种选育与草产业开发、草地生态环境保护、畜禽重大疫病综合防控的技术研究。
5、组织开展国内外农牧业实用新技术、新产品及农作物新品种、畜禽、牧草良种的引进和试验示范。
6、开展高原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和食品开发技术研究。
7、开展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
8、承担实施国家、自治区、市农牧业科技计划项目。
9、为制定农牧业发展规划提供技术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产过程中的难题攻关。
10、整理收集农牧业科技成果信息,开展农牧业技术培训工作。
11、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日喀则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推广中心属于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我单位设置部门内设机构10个,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农作物研究所、畜牧研究所、果蔬研究所(西藏自治区薯类脱毒中心)、综合实验室(作物与土壤肥力检测中心)、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研究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畜牧技术推广服务站10个科室。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日喀则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推广中心预算。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175.92万元,比上年增加1679.08万元,增长30.55%,主要原因是:增加用氧经费82.94万元、“农保姆”智慧农业专家服务平台建设项目1398.14万元、扯休基地运转经费103.06万元等项目以及项目数量及资金差异;支出预算7175.92万元,比上年增加1679.08万元,增长30.55%,主要原因是:增加用氧经费82.94万元、“农保姆”智慧农业专家服务平台建设项目1398.14万元、扯休基地运转经费103.06万元等项目以及项目数量及资金差异。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99.71万元,比上年增加18.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用车科研运行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5万元、“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专项资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8.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88万元,比上年增加18.5万元。)比上年增加18.5万元;公务接待费0.83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40.57万元,比上年增加93.4万元,增加20.89%,主要原因是增加用氧经费82.94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061.1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061.19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18550.48平方米,车辆13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41个,资金7134.47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年度绩效目标 |
“农保姆”智慧农业专家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1398.14 | 新建“农保姆”专家工作站268.79平方米,以及专家工作站配套系统、服务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服 务平台、基础网络改造、智慧农业、养殖场监测系统、 数字协同、办公档案系统等 |
日喀则市区域品种测试评价站项目(日喀则点) | 289.93 | 1.建设日喀则市区域品种测试评价站,发挥区域试验和特性鉴定的功能。 2.为新品种的审定提供科学依据,加速农作物优良新品种的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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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附件:日喀则市农研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