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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财政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项目事项

来源:日喀则市编办
浏览人数:0
日期:2019-03-25 12:18
 


日喀则市财政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项目事项
(目录,48项)
职权类别及数量序号职权名称

子项

数量

备注
行政许可(2项)1会计从业资格认定
监督科
2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3监督科
行政处罚(41项)3对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综合科
4对未按国家统一的会计要素从事会计工作等违法会计行为的处罚
监督科
5对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行为的处罚
监督科
6对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行为的处罚
监督科
7对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其他公款的处罚
监督科
8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监督科
9对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处罚
监督科
10对财务会计随意改变会计要素,未按规定编制会计报告、清查资产和不实提供相关情况的处罚
监督科
11对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监督科
12对投诉人虚假、恶意投诉的处罚
采购办
13对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公告不真实的处罚
采购办
14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违法行为的处罚
采购办
15对供应商中标后不签订合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转让或违规分包中标项目的
处罚

采购办
16对供应商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处罚
采购办
17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处罚
采购办
18对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处罚
采购办
19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开标前泄露标底的处罚
采购办
20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委托不具备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机构办理采购事务的;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罚
采购办
21对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处罚
采购办
22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的处罚
采购办
23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处罚
采购办
24对集中采购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考核中,虚报业绩,隐瞒真实情况的处罚
采购办
25对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处罚
采购办
26对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采购不符合标准的彩票设备、进行不正当竞争、泄露信息、未按规定上缴费用的处罚
综合科
27对代理记账机构采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处罚
监督科
28对代理记账机构在经营期间达不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处罚
监督科
29对代理记账机构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未按规定公示,机构名称、主要负责人变更,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办公地点变迁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设立分支机构未办理备案登记,未按规定履行义务,未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专职从业人员作出不实承诺的处罚
监督科
30对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在办理业务中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造成委托人会计核算混乱、损害国家和委托人利益的处罚
监督科
31对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未经批准开设、停止彩票品种或者未经批准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未按批准的彩票品种的规则、发行方式、发行范围、开奖兑奖操作规程发行、销售彩票或者开奖兑奖的;违反规定查阅、变更、删除彩票销售数据的;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的;未经批准销毁彩票的;截留、挪用彩票资金的处罚
综合科
32对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采购不符合标准的彩票设备或者技术服务的;进行虚假性、误导性宣传的;以诋毁同业者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的;泄露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未将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的;未按规定上缴彩票公益金、彩票发行费中的业务费处罚
综合科
33对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单位违反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规定的处罚
综合科
34对公司违反《公司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处罚
监督科
35对公司不依照《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处罚
监督科
36对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挪用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从无偿使用的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非法获益,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处罚
监督科
37对未按规定列支成本费用,截留、隐瞒、侵占企业收入的,违反规定进行利润分配,不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违反规定处理国有资源,不按规定清偿职工债务的处罚
监督科
38对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通用的企业财务规章制度相抵触,且不按主管财政机关要求修正的处罚
监督科
39对拒绝、阻挠、拖延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对监督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处罚
监督科
40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处罚
监督科
41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未按照规定组成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在询价采购过程中与供应商进行协商谈判,未按照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确定成交候选人,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处罚
采购办
42对招标采购单位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及规避招标的;对潜在投标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在招标过程中不按照招标文件签订合同;未将应当备案的委托招标协议、招标文件、评标报告、采购合同等文件资料提交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的;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罚
采购办
43对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明知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在评审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处罚
采购办
行政检查(4项)44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检查
监督科
45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
监督科
46对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情况,持证人员换发、调转、变更登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情况,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和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情况,持证人员遵守会计职业道德情况,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
监督科
47对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建立、保管和销毁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实施监督检查
监督科
行政奖励(1项)48市级先进会计人员的奖励
监督科

 


日喀则市财政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项目事项.xls

财政局服务指南.doc

财政局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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